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需要支付代通金吗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通常无需支付代通金。 “代通金”指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而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需要支付代通金的情形为: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在需支付代通金的法定情形内,但可能需支付经济补偿,具体依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定。
二、劳动合同期满离职,单位需支付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期满离职,单位是否支付赔偿金需分情况判断。 若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离职,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离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而非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续期,补偿情况分两种: 其一,用人单位主动不续签,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二,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则无经济补偿。 需注意,这里的工资是应得工资,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产生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在探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否需要支付代通金时,我们明确了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的。但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如果用人单位在期满前未依法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而是选择继续用工,之后又以期满终止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可能就需要支付代通金。又或者,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导致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也可能需支付代通金。你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相关事宜上是否还有疑问呢?若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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