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

最新修订 |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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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浅谈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

  城中村改造指的是农村村落在城市化的过程中,由于大部分的耕地被征用了,原来村民的身份转变成了居民。城中村不仅是一种建筑房屋的形态,也是一种社会中的存在形态。那么城中村改造政策有哪些?城中村改造都有什么优惠政策?

  律图征地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

  城中村改造政策有哪些?

  1、土地出让金除上缴省里的3%和提取净收益的10%廉租住房建设基金外,市财政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项目所在地的区政府,用于被拆迁村民的补偿安置。

  2、建设过程中涉及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参照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文物钻探费、考古发掘费、房屋初次交易费、房屋土地权属初次登记费等其他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标准的30%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等各类政府性基金按规定缴纳。

  3、商品房建设中涉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电信、广电等综合管网的开口费、初装费等非维护性和非使用性经营服务收费,且属于市级权限范围内设定的,按标准的30%缴纳;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管辖单位收取的其他经营服务性费用,原则上按标准的50%缴纳。

  城中村改造有什么优惠政策?

  1、个人补偿费免征所得税,只要是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单位和个人因土地被征用而取得的不动产拆迁补偿费,均不征收营业税,个人取得的补偿费,属于补偿性质的收入。

  2、买安置房超过补偿部分仍要交契税。根据相关规定,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确定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和被征用、占用的土地、房屋相同用途的,其成交价格或评估价格相当于补偿费部分,免征契税,超过补偿费的部分,仍征收契税。

  3、企业搬迁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补偿收入,其中,应该企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减去。

  律图征地拆迁律师观点:

  很多住在城中村住户在自己的居所地被征收或者拆迁的过程中,只知道纠结于一些比较大的板块,比如房屋赔偿、安置补偿等,但是针对于相关的一些政策确漠不关心或者确实不太清楚,其实城中村在拆迁中有比较优厚的政策可以使被拆迁户获得比较客观的补偿额,不容小觑,如果有相关的遇到相关事项的朋友可以就近咨询律师,以保障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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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商户有哪些补偿政策?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城中村改造相较于一般的征收拆迁来说,不论是从土地性质还是房屋类型,都更为复杂,所以其补偿标准也不同于一般的征收拆迁,城中村土地性质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目前现存的城中村土地性质分为三种类型。
1.已经全部被征用为国有土地;
2.虽已列入城市框架,但土地性质仍旧为集体土地;
3.部分为国有土地,部分为集体土地。房屋类型也包括宅基地房屋、临时用地房屋、无证房屋、小产权房、门面房等多种。
由于其特殊性,,最高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也就是说,由于法律已经做了特殊规定,城中村原则上是应当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标准和流程进行补偿的。但是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是要依据土地性质、房屋类型等具体情况进行区分。
补偿方式有两种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中村拆迁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调换房屋,村民可以自由选择。
如果选择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个市场价格由选出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相关规范评估确定。
如果选择调换房屋,底线是调换面积在同等地段“拆一还一”,各地区根据生活水平不同会在此基础上增加系数补贴。同时,征收部门要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最近经常听到一个词叫做坏账损失,因为本人学历有限,我想在这里咨询一下,浅谈坏账损失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律师回复] 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签订了交易合同,但是买方在收到商品时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与交易合同有区别,所以要求卖家在货款上大打折扣或进行适当的赔偿,但是卖方觉得不应如此,不理会买家。但是买家也拒绝付货款,相互不让。长期以来。买方的权利不能得到合理的处理,所以导致了应收账款成了死账。
  
6.赊销手续不够完备
  在商品交易中,往往都是一些熟悉的客户,所以导致了赊销商品时,业务员往往只凭个人感情、熟悉程度来处理赊销账务,可能只是在销售发票上签上主管部门或业务员的字就可以了,然后财会部门也根据财务报表记入应收账款中来。长期以来,在赊销账务中没有足够的赊销手续导致了赊销账务的流失风险,甚至上当受骗。
  (二).企业外部的原因
  
1.银行信用紧缩
  在银行贷款方面国家也进行了适当的调控,现在国家采取了稳健的贷款政策。各种贷款途径必须按照政策规定来,贷款金额也进行了适当的控制,审批程序也相继完善。导致银行贷款难、贷款累的经济现状,企业无法维持自身的流动资金、周转资金。这种情况下更无法抽出资金来填应收账款这个空洞了。
  
2.国家政策宏观调控的影响
  在市场经济实行以来,许多老企业还不能适应变幻莫测的市场经济,仍然还停留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上,由于国家的宏观调控导致了大量企业被合并、破产、和政府强行关闭。许多应收账款无法,导致了坏账事实。
  
3.市场价格的冲击
  价格是市场经济运行的“晴雨表”,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最重要的杠杆。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由于体制不健全,法制不完善,企业改革措施不配套,使得市场价格有着广阔的活动空间,国有经济宠爱下成长的行业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脆弱儿,不能一下子适应价格带来的“疲软”状态,为了追求利润最大,盲目销售,降低赊销标准,其结果就是导致拥有了一大部分不良债权。
  三、减少坏账损失的对策
  企业产生了坏账,减少坏账损失就迫在眉睫,减少坏账损失的对策也有很多,概括起来有如下几条:
  
1.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
  
(1)控制应收账款的主要途径
  企业要有效的防止坏账,首先要做好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采取必要可行的措施,制定合理的管理办法。
  
①加强对往来客户的管理。建立“客户业务资料卡”,详细登记客户的组织结构、企业负责人、地址、工商登记号、注册资金、职工人数、主要业务负责人、税务登记等情况。
  
②适当查阅和分析客户的近期会计报表,根据报表分析该客户的偿债能力。并且了解该客户的银行信用等级,在银行的借款额,在银行的借款额,企业资产是否抵押给银行,有多少资产以及哪些资产作为抵押等。
  
③在企业和客户签订合约时应该注意选择可靠的、合理的、较为保险的结算方式,要建立赊销额度的审批权限,分别确定相关业务负责人的权限范围,便于及时了解、掌控应收账款。
  
(2)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
  企业必须要有完善的财务处理制度。因为企业交易中不可能避免风险,债权人必须提前加强防范,防止在交易过程中发生欺骗现象。这就要求必须做好对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最好有专门部门来催收,并且对其产生一定的经济责任。拓宽债务处理方案,加强债务处理知识的培训。尽可能是讨债费用和坏债金额达到最小值。为公司的发展起铺垫出宽阔的奠基路!
  
2.司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国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对企业间相互拖欠账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没有作出明确界定。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那些任意拖欠账款行为的发生,使企业的合法权益缺乏有力的保障。建议司法部门尽快出台一些相关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对那些长期拖欠账款的违规行为做出处罚规定,并要求违规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规范市场行为,从而减少乃至杜绝坏账损失的产生。
  
3.三角债的防范
  从当前形势来分析,企业之间大多数都存在着赊销业务,在长期的企业经营活动中,企业之间形成了相当复杂的债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片债务网络。最常见的就是三角债了,所以我们必须提前做好防范债务停顿的准备,随时关注关联企业的账务收支情况,特别是哪些流动资金困难的企业,做好三角债的积极防范措施。为企业尽可能的较少坏账。
  企业之间的交易大多数产品为货品,在产品的交易的同时。产生了应收账款这一款项,应收账款作为企业流动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企业能走向良性循环轨道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是一个企业发展良好的重要标志,所以我们应该加强对各应收款项的及时处理,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如果这一点处理不好,很有可能会影响到企业员工的稳定、企业发展规模等等。在市场经济条件影响下,我们应该增大产品的销售量,减少库存量。为企业提供足够的竞争能力,同时也必须注意对应收账款的合理控制,减少企业赊销风险。财务部门应及时做好预算和防范,保证应收账款在流动资金中所占比率,防止坏账影响企业的发展。
  
4.建立必要的奖惩制度
  坏账的产生大多来源于职工没有对应收账款产生忧患意识,业务员把产品销售出去了,并且与企业签订了相应的赊账合同,但是应收账款未能及时到位,工作人员认为这与自己没有必然的联系。自己不应当承受相应的责任,应该是管理人员的事情,所以,我建议企业必须建立适当的奖惩制度,把每一个应收账款落实到个人,谁签的应收合同谁来管理应收账款,若在规定时间内把赊账全部收回,则按照规定进行适当的奖励,若未能收回。则要承担适当的经济责任,对企业外部同样如此。对按时付款的企业进行适当适当的奖励,对在规定时间未能及时到位的企业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催促,比如:贴榜公告、委托讨债公司、公开揭露欠债企业的赊账情况等合法手段,在企业内外做到合理奖惩,制度规定了一定要严格遵循,尽量做到奖惩分明!减少营收账款的流失。
  
5.提高企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抗风险能力代表一个企业承受能力的大小,在市场经济如此发展迅速,变幻莫测的今天,企业抗风险能力如果很差,倒闭破产的可能性就会越大。提高企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的措施有:
  
(1)、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当中要时常注意债务风险,所谓债务风险就是债权人在法律保护范围内面临的债权风险。时常关注债权的变动,防止不法侵害的事情发生。
  
(2)、建立严谨的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加强内部员工对各项业务的控制力度,做到防范于未然。
  
(3)、加强企业运作的严谨程度,就是严格上下管理,使企业做到井井有条。提高企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减少坏账损失发生的概率,把企业的损失尽可能的降到最低。
  总之,为了减少和控制应收账款的风险,各企业应当重视起来,科学规范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制订合理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以及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尽一切可能控制坏账损失所带来的风险,确保企业的良好运营,创造更好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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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城中村改造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净化过程中,由于大部分的耕地被征用了,原来村民的省份转变为了居民。其大致泛指的就是在城市高速发展中,滞后于城市发展步伐,游离在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的生活水平地下,建筑物老旧的居民区。这样影响了一个城市的良好面貌,所以过家出台了城中村改造政策,其政策大致内容就是国家出一部分钱,自己个出一部分钱建设新的房屋,这样既满足了国家的需求也满足了人们的需求。
1.土地出让金除上缴省里的3%和提取净收益的10%廉租住房建设基金外,市财政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项目所在地的区政府,用于被拆迁村民的补偿安置。
2.建设过程中涉及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参照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文物钻探费、考古发掘费、房屋初次交易费、房屋土地权属初次登记费等其他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标准的30%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等各类政府性基金按规定缴纳。
3.商品房建设中涉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电信、广电等综合管网的开口费、初装费等非维护性和非使用性经营服务收费,且属于市级权限范围内设定的,按标准的30%缴纳;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管辖单位收取的其他经营服务性费用,原则上按标准的50%缴纳。
你好,小店区城中村改造政策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我叔叔现在住的地方是城中村,最近要拆迁改造了。
[律师回复]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以上是小店区城中村改造政策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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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的政策有哪些?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旧城改造的政策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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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我们这里正在进行城中村改造工程,我想多了解一下这个东西,因为觉得将来会有用,请问一下徐州城中村改造政策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啊
[律师回复]
一、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标准,因村而异,一村一策,各城中村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经济状况,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补偿方案确定。但大体上按以下几个项目进行补偿(以河北石家庄市某村为例):
1、一户宅基地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层住宅:这是石家庄市政府倡导和决定的补偿方式,这是底线,不能低于此标准。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个别村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如:将300平方米以套内面积发给本集体组织村民。
2、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按15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平方米,按两次计算;这是截至2011年的标准。不过最近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将该两项数额进行了提高。城中村改造补偿想必也会参考此标准进行相应提高。
3、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无明确具体标准可供参考,一般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当然评估机构有评估具体标准。屋内装修补偿基本类似。
4、停产停业损失:该项费用主要针对营运性房屋进行的补偿,如对沿街门帘、在城中村内的企业或公司进行的停业期间内补偿的损失,一般由协商确定或评估确定。
5、拆迁奖励:各村制定各村奖励标准,不能统一。
6、电器移机费:一般按市场价位进行补偿,目前家用电器移机费:空调200元一台;有线电视150元一户;电话移机88元一部;热水器100元一台等等。如拆迁时市场价格提高也相应提高补偿。
7、其他补偿或补助:各村根据以上标准或参考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另行对困难住户或另行支付和补偿费用,这主要由村集体组织通过补偿方案确定,因村而定。
二、城中村改造拆迁是由政府倡导、开发商投资、村民自主拆迁一种三方结合方式,其拆迁主体是村集体组织自行自主拆 迁。而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是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拆迁,其拆迁主体具有本质的区别。要根据国家实行“同地同价”的基础因村而异,综合制定出合理的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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