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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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诉前思考:为什么要打官司。打官司前,一定要认真分析一下,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打官司,通过打官司要解决什么问题,打官司的意义有多大。切忌头脑发热,一时冲动,盲目地打官司,否则,可能会得不偿失。

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

一、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技巧

诉前思考:为什么要打官司

打官司前,一定要认真分析一下,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打官司,通过打官司要解决什么问题,打官司的意义有多大。切忌头脑发热,一时冲动,盲目地打官司,否则,可能会得不偿失。

二、案子管辖的问题

对于继承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是说,继承遗产的民事官司,当事人要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到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即当事人只能到上述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到其他法院起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人民法院还有级别管辖的问题,对于继承数额超过当地法院关于级别管辖规定的,应该到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请求的问题当事人希望通过诉讼解决什么问题,即诉讼请求。

1、明确诉讼请求的内容由于我国法律实行的是“不告不理”原则,因此,当事人在告诉时,一定要具体而又明确地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是什么,有哪些内容。一般来说,继承案件的诉讼请求有两点:一是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告继承的遗产是多少,二是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就本案而言,当事人在起诉时,只考虑了一般情况,而忽略了双方当事人已经诉前就遗产继承问题达成了协议的客观情况,如果反悔而起诉,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就必须明确请求法院撤消或变更原协议,同时也提出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依法继承遗产。

2、处理好告多与告少的关系。由于人民法院实行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告少了法院也不能依照职权主动干预,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告多比告少好,但多与少又是相对的,必须根据案件作具体分析,还要考虑告多与诉讼费用的多少之间的关系问题。

怎样实现诉讼请求就是通过什么方式和途径来实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主张的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起诉方,二是答辩方。就起诉方来说,要把握以下向个方面:

1、要明确起诉的条件。根据我国规定,当事人应该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否则,人民法院不受理。

2、符合起诉条件的,要写好起诉状

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一种诉讼文书。原告起诉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但以书面形式为原则,现在我国司法机关和法律部门都有专门的诉讼用纸,有固定的格式,按照规范要求去写即可。但在写起诉书时要注意两点,一是写明诉讼请求,二是根据诉讼请求阐明诉讼事实和理由,事实要客观真实,理由要充分。就被告方而言,对原告的起诉要把握以下几点:首先,不能之不置理。现实中,有的被告感到原告是无理告诉,或知道无理就不进行答辩了。不答辩虽然可以,是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但同时也就意味着自己失去了一次辩解的机会,也失去了使法官全面了解案情的机会。这样,将直接影响自己的诉讼效果。其次,要正确对待。先要看对方主体是否合格。有无管辖权异议的问题,进而对诉状中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答辩。再次,就是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驳斥对方,提出自己的主张要求的诉讼文书。答辩状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原告的起诉中的诉讼主体是否合格、列举事实是否真实,主张有无证据,请求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力求做到针对性强、逻辑严密、条理清楚,证据充分、论述有力。

三、如何打官司

1、确定是否需要请律师。律师是专业人员,具有法律知识全面,诉讼经验丰富,因而,请律师就成为打官司的首选。当然,如果案情比较简单,自己又能说的清楚,就没必要请。但往往有的案件比较复杂,当事人又缺乏法律知识,无技巧和经验,请律师就非常必要了。

2、把好证据关。从法律上讲“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的支持,即使有关系,也只能赢一时,不能赢到底。因此,当事人能否把好证据关,是成败的关键。要全面地收集好证据,运用好证据,仅靠当事人自己是不行的。这时,律师的作用就不能低估。根据民事诉讼案中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因此,当事人每提出一个主张,就必须有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

3、怎么赢,一是“打”法,“斗”法。打官司就是打法律,“斗”法律,所以也得有战略战术。法律有实体法和程序法之分。就实体法来说,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继承法律适用方面的司法解释。由于继承案件种类很多,因此,打官司的过程就是“寻找”法律的过程,当事人必须依具体案件“找”相应的法律依据。就程序法而言,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的司法解释。当事人应当请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处理。二是掌握庭审技巧。庭审技巧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综合艺术。当事人应当针对相关案情,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利用各种可利用的论辩方法、技巧等手段,尽可能使案情向着有利于自己的一方发展。

就如资料中所说,打官司前保持一个冷静的头脑,要想好自己要告什么,去哪里告,并且掌握好证据,尤其要把遗产范围搞清楚,这样才能打出自己的最大优势。以上就是关于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技巧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请登录律图网站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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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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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员工的管理技巧?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仅供参考员工管理技巧:
1、了解人才能管人了解员工,有从初级到高级阶段的层次划分:1)假如你自认为已经了解员工一切的话,那你只是处在初级阶段而已。2)当手下的员工遭遇困难时,如果你能事先臆测他的行动,并且给予适时支援的话,这就是更深一层地了解了员工。3)知人善任,使员工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发挥最大的潜力。
2、先管自己,再管别人1)要求自己的原则与方法和要求他人是相互关联的,不是一朝一夕可成就的,你必须有“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夺志”的决心和毅力,从不断的努力与经验中,锻炼自己促使自己更进一步迈向成功的管理者之路。2)不断的反省自己,高标准的要求自己,才能树立起被别人尊重的自我形象,并以其征服手下的所有员工,使他们产生尊敬,信赖,服从的信念,从而推动工作的开展。3)员工服从管理者的指导,有两个理由:一是因管理者地位既高,权力又大,不服从则将遭受制裁;二是因管理者对事情的想法、看法、知识、经验较自己更胜一筹。
3、尊重人是管人的基础1)不要对员工颐指气使;2)礼貌用语多多益善;3)勇于面对员工的建议;4)对待员工要一视同仁;
4、不要过分信赖权力管理者信赖权力的现象在员工管理上体现为以下几点:1)以命令压制员工、2)在思想上漠视员工、3)越权指挥。
5、树立正确的行为准则1)身先士卒、2)尊重所有员工、3)尊重员工隐私、4)经常称赞、5)注意批评要公正、6)尊重他人的自主权、7)让员工有机会接触你、8)用员工喜欢的方式称呼他们、9)小事着眼,礼让他人、10)不要把员工当作你的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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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离婚官司有什么技巧
如果抚养权问题可能涉及到与对方在财产分割方面的利益,必要时,可以适当让步。如果要争取抚养权,就要多举出证据证明自己抚养比对方抚养更利于子女成长。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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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商务协议签署的技巧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 4)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与规范方法,你会发现甲方的权利与乙方的义务多是对应的、条理清晰,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目的.从而列定,提供使用指导。 ( 5)制作合同条款提纲、交易过程。但是、核心利益与风险规范展开.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如,突出核心条款。4.主次分明、定时、行文简洁:定质。2.可操作,以交易环节为主线、可执行。3.各方权利义务商务谈判技巧的合同签订技巧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售后,确定双方交易或合作的过程.3、保量、保修,加以有关条款,后制定正式的合同文本。买方支付价款、指导、配件、维修:质量瑕疵、无歧义。 ( 3)分析本单位和对方在本次交易中的核心利益.可以确定的双方合作的内容是:1、预付。在拟订合同文本时:保质、交付;考虑设置合同解除权及违约金条款,直至合同履行完毕。合同条款条理和布局有些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习惯采用。使合同达不到明晰交易过程、验收、售后服务、交付迟延、交易程序清晰明了、及赔偿责任条款,围绕前面已设计的合作内容。采用这样的方法极极易造成混乱、付款等等.本单位在本合同中的核心利益.制作合同条款提纲。合同条款提纲、取得付款优惠条件、维修。4,而有些交易过程是相互交错的。 ( 6)制作正式合同文本、保证条款。5。 ( 2)以时间发展为线索;卖方及时提供保质保量的货物,甲方权利义务………乙方权利义务……这样的方式来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最多采用的是、定量、保修。合同条款的表述的要求1.意思准确、配件。以买卖合同为例、供量不足,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进行。2,接受对方履行、无矛盾、保时: ( 1)首先要确定交易或合作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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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有什么技巧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发生事故后一年以内,有当事人或用人单位,给当事人申报工伤。r然后等当事人伤情稳定,申请办理伤残等级鉴定。依据评定的伤残等级,当事人享有相应补偿。r《工伤保险条例》:r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按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r用人单位未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r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r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r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r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r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r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伤残鉴定有什么技巧?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发生事故后一年以内,有当事人或用人单位,给当事人申报工伤。r然后等当事人伤情稳定,申请办理伤残等级鉴定。依据评定的伤残等级,当事人享有相应补偿。r《工伤保险条例》:r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按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r用人单位未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r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r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r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r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r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r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伤残鉴定技巧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发生事故后一年以内,有当事人或用人单位,给当事人申报工伤。r然后等当事人伤情稳定,申请办理伤残等级鉴定。依据评定的伤残等级,当事人享有相应补偿。r《工伤保险条例》:r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按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r用人单位未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r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r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r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r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r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r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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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打官司技巧
1、立案时以原告诉状中确定的房屋、车辆价值收取诉讼费。2、胜诉方已经预交的诉讼费可以让法院退还,不用申请强制执行。3、没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甚至电话,法院也能立案。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为有明确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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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技巧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男女双方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离婚。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但不管选择哪一种离婚方式,男女双方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离婚。所以离婚没有所谓的技巧可言,当事人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陈述自己的诉求。如果非要说“技巧”,我认为应该是对法律程序的熟知以及搜集充足有力的证据。因为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第几次离婚,而是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若
第一次没有判决离婚,说明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那么在6个月后
第二次离婚,需要在诉讼策略和证据准备上有所调整。
首先,起草诉状时要好好地想想第一次为何没有判离,第二次离婚状要怎么写,和第一次的状肯定是要有区别的,尤其在事实和理由方面。
其次,准备证据时,要明白第一次之后没有判决离婚,很有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所以在第二次离婚的时候,重点是要搜集证据,重点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当然证据来源要合法,这样才能对案件有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开庭怎么陈述技巧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去打“离婚官司”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如下:
1、诉讼的证据准备;
2、家庭财产的保护。对于多数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来讲,由于是第一次参与诉讼,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然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诉讼的中心确是围绕着“证据”展开的,没有证据,往往是败诉收场。例如,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纠纷,在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前。应当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比如,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记录以及出警记录、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因此,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在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往往会败诉告终。一方离婚后,另一方很可能会开始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在前,要冷静的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整理。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二、接到人民传票,开庭前该做如下:冷静处理是核心,要有针对性的进行答辩准备,比如根据对方诉求收集反证。许多当事人接到传票时,不免紧张出错。特别在看到原告的状后,被紧张、气愤、担心的情绪困扰,其实这些都是没有诉讼经验造成的,一般只有在庭审时,才会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对于原告的诉状内容,原告具有举证责任,没有证据不会采信。收到传票的被告应当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证据,收集相关的反证。有不少离婚诉讼的被告认为,“第一次离婚诉讼,只要我坚持不离婚,就不会判离”。其实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在原告已向提交大量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的前提下,此时被告没有依据的坚持不离婚,是否判决离婚就不好说了。打离婚官司是一件严肃的事,任何一方都不能凭经验办事,也不可掉以轻心。在答辩时,切忌什么都说。答辩状要抓住根本,有针对性条理清晰答辩,在关键问题上给法官留下印象。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简易程序,被告也应该有十五天的答辩期。不足十五天的,可以与联系,要求答辩期限。在辩论阶段,对方陈述时要认真听,不要生气或紧张。把对方说的不实的地方,记录下来。在自己发言时,有理有据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答辩时,往往一直在纠正对方,其实这样做效果并不好,要坚持自己的思路,不要被对方打乱。
离婚财产转移存款技巧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财产转移存款技巧问题解答如下,
1、 存款,在转移存款时,一般转移财产的一方会设立新的账户,平日不动声色的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账户的,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
2、 公司股权,公司股权的转移方式有很多中,其中有:立即转移公司流动资金、以故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形式恶意转移公司财产、制造虚假“借款”官司,让配偶承担连带债务、利用股权代持,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以借款方式“出资”,离婚分担注资债务等等方式,具体说来就是将自己所占股权化小甚至化零,造成没有股权甚至欠外债的表象,欺骗对方。
3、 房产,在房产转移上,一般还是比较好发现的。常见的转移房产的方法有: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具体的表现形式有:私自隐匿房产信息的,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房产,在离婚时,仅仅要求分割夫妻双方知道的房屋,而对其私下购买的房屋绝口不提,进而逃避共同财产的分割。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的,夫妻一方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擅自转移过户到第三方名下,进而套取、转移现金。这种方法并不是很高明,因为用这种方法转移隐匿财产,整个交易过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查知。但对于其目的来说,他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套取大量现金,并寻找消耗的理由进行掩饰,此方法虽然笨拙、但很有效。
4、 私赠财产,私赠现金难以举证,这种情况比较有风险,虽然是与第三人通谋转移财产的,但是如果第三方在事后不承认,很可能造成鸡飞蛋打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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