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伤1-4级待遇有哪些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2级25个月,3级23个月,4级21个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1级本人工资90%,2级85%,3级80%,4级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此外,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工伤1-4级医疗费由谁承担
工伤1-4级医疗费承担主体分情况而定。若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根据规定,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工伤1-4级的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工伤保险基金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偿。
三、工伤1-4级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至4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2级25个月,3级23个月,4级21个月。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1级伤残为本人工资90%,2级为85%,3级为80%,4级为75%。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此外,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1-4级待遇涵盖多方面重要权益。除了基本的伤残津贴外,还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不变。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并且,符合规定的康复费用也能得到相应保障。那么,工伤职工在享受这些待遇过程中,若遇到单位不按时发放津贴等问题该如何解决?后续康复过程中如需更换康复机构又有什么流程?如果您对工伤1-4级待遇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这些拓展问题,不要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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