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有清算所得税该纳税吗?

最新修订 | 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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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要纳税,破产企业清算所得不享受任何所得税优惠。一方面,企业清算期间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停止。《企业所得税法》第25条规定,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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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企业有清算所得税该纳税吗

破产清算所得不享受任何所得税优惠。一方面,企业清算期间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停止。《企业所得税法》第25条规定,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而企业清算期间,正常的生产经营都已经停止,企业取得的所得已经不是正常的产业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已经不存在,因而企业清算期间所得税优惠政策应一律停止,企业应就其清算所得依照税法规定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清算企业将实物折价分配给债权人以抵偿债务,或分配给投资人作收回投资及收益,属于一种有偿转移财产所有权的行为,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无论分配的是存货、固定资产或其他不动产,其会计税收处理都与财产变卖相同。

二、破产企业清算涉及的流转税

1、如果企业变价出售的是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无论用于抵债,或由投资者收回,都应视同销售,按公允价值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

2、如果企业变价出售的是存货等动产,则应缴纳增值税(zengzhishui)。

对于变价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zengzhishui):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破产企业尤其要注意,转让破产财产虽然是对企业全部资产的变价转让,但它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5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为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因此,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因此应照章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以上就是大概了解了一下破产企业有清算所得税该纳税吗的一些情况。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最重要的不仅仅是开始,结束也是重中之重。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无论持续经营还是破产清算都不能马虎大意,需要找专业的法律相关人士来进行解决,律图是一个专业的法律团队,会根据您企业的具体情况答疑解惑,给您一个放心。欢迎您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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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有清算所得税该纳税吗
如果清算所得小于等于0,则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因而企业清算期间所得税优惠政策应一律停止,企业应就其清算所得依照税法规定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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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我想具体了解一下关于企业破产清算卖出的商品需要缴纳税款吗?请专业人士帮我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律师回复] 一个企业在宣布破产的时候,会有很多的债权人来申请债权,此时更多的企业会选择将自己企业中的一些库存、设备、备件等动产或者是不动产进行拍卖,从而得到更多的资本来偿还债务,很多人会问企业破产清算卖出的商品需要缴纳税款吗?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企业重组中资产重组不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的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二、注销清算要视资产对象缴纳增值税
1、处置一般存货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因其购进货物已抵扣了进项税,同时,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即: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因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未能抵扣的税款,属纳税人放弃抵扣,因此,一般纳税人注销时销售的货物应一律按17%的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且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因此,一般纳税人注销清算后未出售的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2、注销清算后销售货物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因此,一般纳税人在注销清算后再处理残余货物应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注销清算后属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当月处理收入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收增值税。
3、销售应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以下简称财税〔2008〕170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或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包括应抵扣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按照17%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对于问题企业破产清算卖出的商品需要缴纳税款吗的回答并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因为针对不同的清算状况,所对应的缴纳税款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比如说针对破产重组,国家为了鼓励企业的发展,对破产重组的企业出卖产品是不征收相应的增值税的。
姐姐他们公司现在已经申请企业的破产了的,现在需要进行纳税,破产企业 申请一般纳税人如何清算的
[律师回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留抵税额未纳入企业会计损益核算,如果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留抵税额实际上具有一定的“资产”特征,可以减少其纳税义务。但根据财税〔2005〕165号文件精神,企业清算时增值税留抵税额不能抵税,只能将其转入存货的成本。
企业清算是处置资产、清偿债务、投资者收回资本的过程,增值税留抵税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属于“应交税费”的负数余额。在企业注销过程中,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主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企业清算时存货和已抵扣进项税金的固定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
企业清算时应先进行资产评估、清查,对存货和已抵扣进项税金的固定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需补缴增值税,调减增值税留抵税额。
二是企业清算时仍有存货和已抵扣进项税金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企业清算时,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企业在向股东分配剩余存货和已抵扣进项税金的固定资产前,需以销售、抵顶债务方式处理存货和已抵扣进项税金的固定资产时,可以用增值税销项税金抵减留抵税额,留抵税额抵顶完毕的,需缴纳增值税;留抵税金未抵减完毕并将存货和已抵扣进项税金的固定资产作为剩余财产向股东分配的,其留抵税金税务机关不再退税,鉴于留抵税额属于“应交税费”的一项内容,应作为“负债清偿损益”处理。应将其填入《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国税函〔2009〕388号)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第9行“应交税费”中,并以此在清算申报表主表第二行“负债清偿损益”中反映。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包括“清算税金及附加”项目,清算税金及附加主要指清算环节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企业清算环节缴纳的增值税无法在本企业抵扣,不再将其作为价外税,允许作为“清算税金及附加”处理。
三是企业清算时没有存货和已抵扣进项税金的固定资产,直接将剩余财产向股东分配,税务机关对留抵税金不再退税,将其填入《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国税函〔2009〕388号)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第九行“应交税费”。
综上所述,企业在注销清算时,应考虑好留抵进项税额的处理问题,否则可能出现少计“负债清偿损益”,多缴清算企业所得税的情况,或者被税务部门追缴税款、滞纳金以及受到税务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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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企业破产清算时,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可复杂了,这也是个关键的事儿。得仔仔细细地审查资产、负债和税务记录,确保税务合规。该咋算税额就得咋算,该申请税收优惠就得申请,还有那些潜在的税务争议,也得好好处理。这都是企业在破产清算中应对税务问题的必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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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税收如何如何缴纳?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清偿费用无钱缴税就不需要缴税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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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企业所得税的税率通常为25%的比例税率。但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减按20%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一般是按季申报,每季度结束之后次月15个工作日内申报。
根据最新的企业所得税条例,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但小规模纳税人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之间属于不同的概念。小规模纳税人是针对增值税纳税而言的。
及其他税收企业的所得税是25%,如果公司年纳税额不超过30万元,可以按小型微利企业缴纳所得税,税率是20%。
1、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是3%。
2、城建税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是3%。
4、所得税税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上税率全国都是一样的。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国家财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通知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怎样缴纳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种。
增值税,一般按月申报。工业企业根据:开具发票金额(16)×6申报增值税;商业企业根据:开具发票金额(14)×4申报增值税。需要申报的报表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申报附列资料》、《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的报表应该都可以从纳税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如果需要纸质报表,可以向当地税务 机关免费索取。
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申报,年底汇算清缴。所得税征收方式可以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如果实行查账征收 ,需要报送的报表很多,并且需要出具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查账报告;如果实行核定征收,只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 →受理审核→受理申报。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
(2)财务报表,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3)消费税纳税人纳税申报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 →受理审核→受理申报《消费税申报表》及其附表(金银饰品购销存月报表)。
(4)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5)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逐级汇总(合并)申报。
(1)受理申报 - 受理审核 - 逐级上传到总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
(2)汇总后的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及财务会计报表。
(3)所属成员企业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4)本级纳税申报表、附表及财务会计报表。
(5)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 3 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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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所得税额怎么算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应纳税所得额,可通过直接和间接计算法得出。直接计算法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非税收收入-免税收入-税收减免-过去年度亏损。间接计算法则为: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净利润+税务调整项目金额。税务调整项目金额的确定是确认征税和非征税项目的关键,可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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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种。
增值税,一般按月申报。工业企业根据:开具发票金额(16)×6申报增值税;商业企业根据:开具发票金额(14)×4申报增值税。需要申报的报表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申报附列资料》、《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的报表应该都可以从纳税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如果需要纸质报表,可以向当地税务 机关免费索取。
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申报,年底汇算清缴。所得税征收方式可以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如果实行查账征收 ,需要报送的报表很多,并且需要出具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查账报告;如果实行核定征收,只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 →受理审核→受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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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企业所得税纳税吗?
回迁房企业所得税不一定需要缴纳,要看纳税是企业还是个人。如果纳税人是个人,就不存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如果是企业,那么回迁房在被售卖出去之后,是需要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等的税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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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公司刚开没多久,公司业务一直不景气,最终这几天宣布了破产。想知道企业破产清算 税款的清偿顺序与税务处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企业破产清算 税款的清偿顺序规定
《破产法》规定破产企业所欠税款,应在非优先清偿的一般债权的第二顺序清偿,即在全部破产财产(指变现和追回、清收所得总和)扣除破产费用等,再扣除按规定清偿应优先受偿的债权和所欠职工第一顺序债权后,再以其余额,与除应记入职工个人账户以外的劳动保险费用在同一顺序受偿。经上述分配后余额不足清偿第二顺序债权的,按比例清偿;只够或者不够第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所欠税款等第二顺序不再清偿。破产企业所欠附加和基金、滞纳金及罚款,分配时则纳入第三顺序“普通破产债权”受偿,第三清偿顺序无财产可供分配的。则不再清偿。
二、破产清算财产相关税款的处理
(一)破产财产变卖必须缴税
1、管理人在破产清算时的应付税款,除企业破产前欠税外,还包括:
(1)破产财产变价的应交税款;
(2)破产时或有税金,比如履行未完合同产品销售时应交税金、破产期间出租企业整体资产等收到租金时应交税金等。
破产清算中财产变现行为2003年最高法院召开破产工作会议时,专门就此作出说明,明确“破产变现应当缴纳相应税金”。
2、就破产税收实务而言,处置财产缴纳税金似乎成为破产清算的必然选择,因为出售商品、转让不动产以及以破产财产对外租赁,肯定有买受方、受让方和承租人,标的为货物、使用权的,买受、承租人必须取得有效发票才能凭以入账和在税前扣除;标的是不动产的,受让方既要凭有效发票办理过户领证,也要凭有效发票入账和计提折旧、摊销。这样,既然无免税或不应税的相应规定,处置、出租破产财产是依法纳税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了。
(二)税率适用
1、破产企业处置的应适用增值税的项目,主要是出售存货和设备类固定资产,而且,包括在用低值易耗品和设备在内的各项财产,几乎都属于纳税人已使用过的物品,因此应适用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物品的税则进行处理。企业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处《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外,还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文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2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90号)文件。
2、根据上述这些文件的规定,破产清算财产税款具体税款应该:
(1)破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的,凡购置时未抵扣进项税额或虽已抵扣但以后因故已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固定资产,使用后出售时,应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即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拍卖价,下同)÷(1+4%)×4%/2;凡购置时已抵扣进项税额,用过后出售的设备类固定资产,以及出售所有存货,均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破产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国税函[2009]90号原文如此,作者注):销售除自己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
(3)所谓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销售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企业破产清算涉及到的税款处理问题一定要分情况来进行处理,并及时缴纳破产清算中变价财产的税款与税金,并了解所适用的税率来计算税款金额。然后来确定破产清算税款的清偿顺序,该顺序中第一清偿顺序永远是优先清偿人以及企业职工,这时尤为需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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