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买卖契约

最新修订 |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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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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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司法实践中,对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签订的宅基地买卖契约,各地法院普遍认定合同有效。但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宅基地买卖契约,各地法院对于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完全相同。

农村宅基地买卖契约

说到宅基地,大家都会想到自己的家乡了,那毕竟是你长大的地方,留了很多的回忆,但时代在变化,为了有一个更好的未来,到城市去发展,定居大城市,有一部分的人想卖掉农村的宅基地,但不知道农村宅基地买卖契约,这让人很头痛,但你不要急,这儿小编给你一一道来,给你好好讲述关于农村宅基地买卖的契约问题。

一、农村房屋买卖契约有效条件

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四个法律要件:

1、买房主体资格合法

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卖房人的主体资格合格

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如果取得房屋的人支付了合理的对价,那么买卖是成立的,其它共有人可以向卖房人主张权利,但不得以未取得其同意而主张合同无效

3、买房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物权角度看,只有村民委员会才有资格代表所有人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二、哪些农村房屋买卖契约无效

房产买卖是房地产交易的典型类型,房地产交易是实现房地产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经济过程,房产买卖不仅包含了房产占有的转移,也包括了房产处分权的转移。包括国有房产的买卖、集体房产的买卖和私有房产的买卖。

1、房地产分离出卖,契约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契约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 。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认定无效。

3、侵犯优先购买权,契约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4、非法转让,契约无效。主要包括转让(含买卖)下列房地产: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权属有争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通过小编在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对于这方面的知识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综上,农村宅基地买卖契约有效的条件包括了四种。同时农村宅基地买卖契约无效的情况主要是有四种。更多的具体流程与法律问题,你可以去法律咨询农村宅基地买卖契约,找律图为你提供更好的服务,解决你生活中的不懂的法律知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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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赔偿安置房屋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如因此发生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乙方接收房屋后,在法律、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过户等手续到乙方手中,所需税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责任没有过户,按甲方违约
3、乙方责任:在使用期限内,如遇国家或者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征收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得,相关费用均也有乙方负责承担
四、转让金额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整)
五、付款方式、房产及宅基地证明:签订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转让金额同时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宅基地换购现有房屋土地证(原老房子的宅基地土地证),换购房屋时的补的差价金额的发票(收据)和证明材料,及一切有关转让房屋的证明材料和过户时需要的材料
六、产权归属协议双方签字付款之日起,房产及宅基地使用权属归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上改造修建房屋,或再行转让他人,甲方无权干涉在乙方修建房屋过程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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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去当地土地局所、住建所办理相关产权登记,并提交你重建的理由,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但是现阶段一般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以,只要在原有宅基地上建设,一般都不会有人去做审批手续的,但是我建议您还是按照正规流程去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毕竟这个程序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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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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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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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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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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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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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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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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