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24
浏览10w+
郎宇律师
郎宇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25人
专家导读 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在居间过程中他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位。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独立决定权不同。合同的有偿性不同。
{ArticleTitle}

居间合同委托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都是一方的当事人接受了另一方的委托,为委托人办理事情的情况,但是二者还是有很多区别的,那么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有那些?下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

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居间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居间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在居间过程中他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位。

2.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

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内容是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事务的范围,既包括法律事务,又包括非法律事务,其中,后者又包括了有经济意义的事务和单纯的事实行为。但是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接受委托的内容则只限于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

3.独立决定权不同

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有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他对于委托事务的处理享有一定的独立决定权。而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在居间活动过程中,并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的订约活动。即使是在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时,居间人也只能是如实传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原有意思表示,不能对之添加、消减、更改,更不能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

4.合同的有偿性不同。

委托合同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有偿也可以为无偿。但是,委托人在为处理委托事务而支付的合理费用须由委托人承担。而且,对于有偿的委托合同而言,受托人即使没有将委托事务处理完毕,他也有权要求受托人就其已处理的委托事务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与之相比,居间合同则有很大差别。除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外,居间合同应为有偿合同,不过,居间人的居间活动只有在使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合同关系才有意义。如果居间人的居间行为没有取得成功的结果,则居间人不能取得约定或规定的报酬。同时,居间人在其居间活动中所支付的必要费用,非经双方事先约定,不得请求委托人予以承担。

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虽然现在在很多情况下是不用刻意去区分二者的区别的,有的国家甚至将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合二为一了,但是本质上二者是有区别的,小编已经在文中为大家介绍了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的四点区别,以供大家参考,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咨询我们律图的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6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48****61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2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6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3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8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0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3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3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1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0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4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6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1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0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3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如何区分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在居间过程中他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位。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独立决定权不同。合同的有偿性不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
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居间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居间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在居间过程中他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位。
2、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
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内容是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事务的范围,既包括法律事务,又包括非法律事务,其中,后者又包括了有经济意义的事务和单纯的事实行为。但是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接受委托的内容则只限于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
3、受托一方的独立程度不同。
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有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他对于委托事务的处理享有一定的独立决定权。而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在居间活动过程中,并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的订约活动。即使是在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时,居间人也只能是如实传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原有意思表示,不能对之添加、消减、更改,更不能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
4、合同的有偿性不同。
委托合同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有偿也可以为无偿。但是,委托人在为处理委托事务而支付的合理费用须由委托人承担。而且,对于有偿的委托合同而言,受托人即使没有将委托事务处理完毕,他也有权要求受托人就其已处理的委托事务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与之相比,居间合同则有很大差别。除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外,居间合同应为有偿合同,不过,居间人的居间活动只有在使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合同关系才有意义。如果居间人的居间行为没有取得成功的结果,则居间人不能取得约定或规定的报酬。同时,居间人在其居间活动中所支付的必要费用,非经双方事先约定,不得请求委托人予以承担。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
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居间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居间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在居间过程中他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位。
2、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
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内容是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事务的范围,既包括法律事务,又包括非法律事务,其中,后者又包括了有经济意义的事务和单纯的事实行为。但是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接受委托的内容则只限于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
3、受托一方的独立程度不同。
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有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他对于委托事务的处理享有一定的独立决定权。而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在居间活动过程中,并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的订约活动。即使是在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时,居间人也只能是如实传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原有意思表示,不能对之添加、消减、更改,更不能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
4、合同的有偿性不同。
委托合同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有偿也可以为无偿。但是,委托人在为处理委托事务而支付的合理费用须由委托人承担。而且,对于有偿的委托合同而言,受托人即使没有将委托事务处理完毕,他也有权要求受托人就其已处理的委托事务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与之相比,居间合同则有很大差别。除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外,居间合同应为有偿合同,不过,居间人的居间活动只有在使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合同关系才有意义。如果居间人的居间行为没有取得成功的结果,则居间人不能取得约定或规定的报酬。同时,居间人在其居间活动中所支付的必要费用,非经双方事先约定,不得请求委托人予以承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委托合同居间合同行纪合同的区别
平常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针对委托合同居间合同行纪合同的区别的问题,我们在下面的文章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区别在哪里
[律师回复] 一、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
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居间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居间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在居间过程中他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位。
二、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
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内容是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事务的范围,既包括法律事务,又包括非法律事务,其中,后者又包括了有经济意义的事务和单纯的事实行为。但是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接受委托的内容则只限于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
三、居间人责任不同。
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有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他对于委托事务的处理享有一定的独立决定权。而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在居间活动过程中,并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的订约活动。即使是在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时,居间人也只能是如实传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原有意思表示,不能对之添加、消减、更改,更不能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
四、合同的有偿性不同。
委托合同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有偿也可以为无偿。但是,委托人在为处理委托事务而支付的合理费用须由委托人承担。而且,对于有偿的委托合同而言,受托人即使没有将委托事务处理完毕,他也有权要求受托人就其已处理的委托事务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与之相比,居间合同则有很大差别。除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外,居间合同应为有偿合同,不过,居间人的居间活动只有在使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合同关系才有意义。如果居间人的居间行为没有取得成功的结果,则居间人不能取得约定或规定的报酬。同时,居间人在其居间活动中所支付的必要费用,非经双方事先约定,不得请求委托人予以承担。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56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区别在哪里
[律师回复] 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居间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居间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在居间过程中他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位。
2、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内容是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事务的范围,既包括法律事务,又包括非法律事务,其中,后者又包括了有经济意义的事务和单纯的事实行为。但是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接受委托的内容则只限于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
3、独立决定权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有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他对于委托事务的处理享有一定的独立决定权。而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在居间活动过程中,并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的订约活动。即使是在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时,居间人也只能是如实传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原有意思表示,不能对之添加、消减、更改,更不能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
4、合同的有偿性不同:委托合同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有偿也可以为无偿。但是,委托人在为处理委托事务而支付的合理费用须由委托人承担。而且,对于有偿的委托合同而言,受托人即使没有将委托事务处理完毕,他也有权要求受托人就其已处理的委托事务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与之相比,居间合同则有很大差别。除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外,居间合同应为有偿合同,不过,居间人的居间活动只有在使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合同关系才有意义。如果居间人的居间行为没有取得成功的结果,则居间人不能取得约定或规定的报酬。同时,居间人在其居间活动中所支付的必要费用,非经双方事先约定,不得请求委托人予以承担。
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区别有哪些
[律师回复] 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居间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居间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在居间过程中他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位。
2、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内容是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事务的范围,既包括法律事务,又包括非法律事务,其中,后者又包括了有经济意义的事务和单纯的事实行为。但是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接受委托的内容则只限于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
3、独立决定权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有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他对于委托事务的处理享有一定的独立决定权。而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在居间活动过程中,并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的订约活动。即使是在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时,居间人也只能是如实传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原有意思表示,不能对之添加、消减、更改,更不能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
4、合同的有偿性不同。委托合同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有偿也可以为无偿。但是,委托人在为处理委托事务而支付的合理费用须由委托人承担。而且,对于有偿的委托合同而言,受托人即使没有将委托事务处理完毕,他也有权要求受托人就其已处理的委托事务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与之相比,居间合同则有很大差别。除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外,居间合同应为有偿合同,不过,居间人的居间活动只有在使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合同关系才有意义。如果居间人的居间行为没有取得成功的结果,则居间人不能取得约定或规定的报酬。同时,居间人在其居间活动中所支付的必要费用,非经双方事先约定,不得请求委托人予以承担。
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区别在哪里
[律师回复] 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居间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居间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在居间过程中他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位。
2、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内容是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事务的范围,既包括法律事务,又包括非法律事务,其中,后者又包括了有经济意义的事务和单纯的事实行为。但是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接受委托的内容则只限于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
3、独立决定权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有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他对于委托事务的处理享有一定的独立决定权。而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在居间活动过程中,并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的订约活动。即使是在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时,居间人也只能是如实传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原有意思表示,不能对之添加、消减、更改,更不能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
4、合同的有偿性不同:委托合同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有偿也可以为无偿。但是,委托人在为处理委托事务而支付的合理费用须由委托人承担。而且,对于有偿的委托合同而言,受托人即使没有将委托事务处理完毕,他也有权要求受托人就其已处理的委托事务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与之相比,居间合同则有很大差别。除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外,居间合同应为有偿合同,不过,居间人的居间活动只有在使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合同关系才有意义。如果居间人的居间行为没有取得成功的结果,则居间人不能取得约定或规定的报酬。同时,居间人在其居间活动中所支付的必要费用,非经双方事先约定,不得请求委托人予以承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6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委托合同居间合同行纪合同的区别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委托合同居间合同行纪合同的区别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区别都在哪里
[律师回复] 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居间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居间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在居间过程中他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位。
2、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内容是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事务的范围,既包括法律事务,又包括非法律事务,其中,后者又包括了有经济意义的事务和单纯的事实行为。但是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接受委托的内容则只限于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
3、独立决定权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有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他对于委托事务的处理享有一定的独立决定权。而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在居间活动过程中,并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的订约活动。即使是在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时,居间人也只能是如实传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原有意思表示,不能对之添加、消减、更改,更不能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
4、合同的有偿性不同:委托合同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有偿也可以为无偿。但是,委托人在为处理委托事务而支付的合理费用须由委托人承担。而且,对于有偿的委托合同而言,受托人即使没有将委托事务处理完毕,他也有权要求受托人就其已处理的委托事务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与之相比,居间合同则有很大差别。除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外,居间合同应为有偿合同,不过,居间人的居间活动只有在使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合同关系才有意义。如果居间人的居间行为没有取得成功的结果,则居间人不能取得约定或规定的报酬。同时,居间人在其居间活动中所支付的必要费用,非经双方事先约定,不得请求委托人予以承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委托合同居间合同行纪合同的区别
委托合同居间合同以及行纪合同的区别在委托合同是可以包括一切的食物,而行纪合同仅能够从事贸易活动,对于贸易活动以外的事情不能行纪;居间合同仅仅是报告订立合同的一种机会,不参入具体的活动。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主要包括:
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居间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居间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在居间过程中他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位。
2、委托内容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内容是办理委托事务。但是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接受委托的内容则只限于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
3、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有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他对于委托事务的处理享有一定的独立决定权。而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在居间活动过程中,并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的订约活动。
4、合同的有偿性不同。委托合同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有偿也可以为无偿。但是,委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而支付的合理费用须由委托人承担。居间合同应为有偿合同,不过,居间人的居间活动只有在使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合同关系才有意义。如果居间人的居间行为没有取得成功的结果,则居间人不能取得约定或规定的报酬。同时,居间人在其居间活动中所支付的必要费用,非经双方事先约定,不得请求委托人予以承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6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区别在哪里
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内容是办理委托事务。但是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接受委托的内容则只限于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合同的有偿性不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订立 > 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