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伤停工留薪发放标准是什么
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原工资福利待遇”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获得的全部工资和福利,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实践中,一般以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若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实际工作月数平均工资计算。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停工留薪期满仍不上班有啥后果
工伤停工留薪期满仍不上班,可能产生以下后果。若职工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继续休假证明,应按病假处理,单位支付病假工资。若职工无正当理由不上班,单位可依据规章制度处理。经书面通知后,职工仍不上班且无合理解释,单位可按旷工处理,旷工达到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程度,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职工因此失去工作,也无法再享受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所以,停工留薪期满,职工应及时与单位沟通,按规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或办理相关休假手续。
三、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是本人工资吗
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一般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并非简单等同于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指正常出勤情况下,劳动者所得的全部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但实践中,不同地区对于“原工资福利待遇”计算方式规定有差异,有的按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有的按正常出勤月工资计算。若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
工伤停工留薪发放标准是什么?在工伤期间,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通常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那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该如何处理?停工留薪期内的福利待遇具体包含哪些项目?若单位未按标准发放又该如何维权?若您对此还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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