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的条件是什么?注意事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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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行政审判中,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结案方式做了相关规定,其中便包括具体行为的撤销。那么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试用的条件和范围是什么?又会带来什么后果呢?相信随着律图小编的介绍,您能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有大致的了解。
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的条件是什么?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

构成可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和明显不适当。违法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的缺乏。合法要件主要是指下面将要提到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法定程序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条件,以及单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合法条件。明显不适当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明显地不合理。

三、对于撤销判决方式的使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具体行政行为只要具备上述五种形式之一即构成人民法院的撤销理由,每个理由各自独立。

(2)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房室自然无效。

(3)如果判决撤销违法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撤销的同时,可以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①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②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③向被告及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④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建议有权机关进行处理。

相信在小编的介绍下,您已经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有了一定的了解。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和明显不适当的情况下,而且只有国家有权机关能够撤销才具体行政行为。为了在诉讼案件中提高诉讼率,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可咨询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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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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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
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
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10、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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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撤销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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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赠与合同签订后是否可以撤销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对于尚未实际交付赠与物的情况完全可以随时撤销(法定不准情况除外),并不违约.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另外合同法还规定了几种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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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二、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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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撤销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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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虽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行为系恶意低价转让,但他们之间的转让行为已经被生效司法文书所认定,债权人作为案外人,在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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