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所产生的后果由谁承担?

最新修订 | 2024-06-10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如果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产生了对合同另一方所产生的利益损失应当由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进行赔偿,即不履行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所产生的后果由不履行的合同义务的一方承担,这些在法律上都是有规定的,并且合同不履行可能会导致合同违约,有可能承担更大的违约赔偿。

{ArticleTitle}

我们国家是对外贸易的进出口大国,在进行涉外贸易的时候,需要签订一些涉外贸易合同。负有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要是因为不履行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所产生的后果应该由谁承担呢?律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

一、不履行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所产生的后果由不履行的合同义务的一方承担。

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它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也就是说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那么就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主要是要求合同不履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要是对守约方的责任。法律的约束力是当事人必须为之或不得为之的强制状态,约束力或来源于法律,或来源于道德规范,或来源于人们的自觉意识,当然,源于法律的法律约束力,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最强迫约束力。因为当事人违背的话就意味着要承担国家的暴力工具干涉。合同的约束力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当然协议约定一致的变更和解除是可以的;

②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不履行就要承担惩罚性责任;

③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如完成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以使合同生效,这是为保证合同正真完全地得到履行。不得恶意影响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损害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期限利益等。

{ArticleTitle}

二、合同 不履行 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民法典》第 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1、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

(1)单方返还

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单方返还就是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返还的应是原物,原来交付的货币,返还的就应当是货币;原来交付的是财物,就应当返还财物。

(2)双方返还

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

{ArticleTitle}

2、折价补偿

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3、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产生了对合同另一方所产生的利益损失应当由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进行赔偿,即不履行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所产生的后果由不履行的合同义务的一方承担,这些在法律上都是有规定的,并且合同不履行可能会导致合同违约,有可能承担更大的违约赔偿。另外还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不履行合同就会导致合同无效而后产生的一些负面的法律后果,比如说需要返还财产或者是折价赔偿,还有赔偿损失等等方面,这就告诫我们在合同签订以后,双方都有必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会发生一些因合同引发的经济纠纷。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自贡律师。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8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不履行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所产生的后果由谁承担?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6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1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1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7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4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2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5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2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8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1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6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1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5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1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0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合同订立·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沭阳152****510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4****603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0****427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怎么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买卖合同货物风险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br/>一、怎么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br/>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br/>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br/>3、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br/>二、买卖合同货物风险由谁承担合同法确立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的基本原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br/>1、标的物风险承担依据标的物的交付确定。这是法律对当事人对风险转移时间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而规定的一般性原则。标的物在出卖人交付之前由出卖人占有或负责管理,出卖人理所当然要采取措施,妥善管理,尽最大努力防止标的物遭受损失,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变付买受人。如果出卖人疏于管理以至造成标的物毁损、灭失,不仅要自己承担损失,如果由此造成无法如约交货,出卖人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一旦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无论是直接交付买受人还是交付承运人以运交出卖人,则解除风险承担责任。而与此同时买受人将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责任。<br/>2、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风险承担。买卖双方可以根据交易不同方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而不单纯依据交付确定。<br/>3、法律对特殊情况下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的规定。
426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订立 > 不履行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所产生的后果由谁承担?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52****2549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81****808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5****7456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