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共分10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施工资料的管理,工程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文件(A类)的内容、要求及记录表格,监理资料(B类)的内容及要求,施工单位资料(C类)的内容及要求,竣工图(D类)的内容及要求,施工资料的立卷,施工资料的归档和移交,附录A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立卷参照表,附录B监理资料记录表格,附录C施工单位资料记录表格。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中将原规程各专业的综合性的合订本改为按照分部工程内容的几个分册,其内容与国家标准的质量验收内容相对应。具体划分的地方标准名称与编号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第1部分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和室外设施与环境》DBJ04-214.1;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第2部分智能建筑和建筑节能》DBJ04-214.2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第3部分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和电梯》DBJ04-214.3;
1、名称修改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第1部分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和室外设施与环境》DBJ04-214.1;
2、原规程涉及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和室外设施与环境的内容全部修订;
3、规程第3章修订为基本规定;规程第4章修订为施工资料的管理;原规程第4.6节修订为第8章竣工图(D类)的内容及要求;规程第5章修订为工程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文件(A类)的内容、要求及记录表格;原规程第8、9章顺延为第9、10章;
4、本规程将监理资料记录表格与施工单位资料记录表格分设在附录B与附录C中。
5、钢结构部分增加空间钢结构及拉索与膜结构;
6、主体结构中增加加固工程子分部内容;混凝土结构增加了滑模、筒仓、烟囱及钢筋接头内容;
7、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增加了室内防水、外墙防水子分部的内容;
8、防水工程中删除了石油沥青的相关材料内容;
9、规程中补充室外设施与环境工程的相关内容。本规程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由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负责具体内容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综上所述,关于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其内容与国家标准的质量验收内容相对应,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由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负责具体内容解释,补充室外设施与环境工程的相关内容。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四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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