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付恒勇律师
付恒勇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0人
专家导读 死亡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可以分为许多等级,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死亡事故,我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不在少数,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呢?律图来给您讲解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

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其计算方法

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714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1125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714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1125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714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1125元×5年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8372元÷2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8661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6108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8661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6108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8661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6108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8661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6108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交通事故死亡一旦发生毁坏的就是双方两个家庭,对于遇难者家属,在悲痛之余,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权利,依法要求赔偿。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8千字,阅读时间约13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6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5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8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5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7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1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6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5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6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8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0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5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4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2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8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1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浙江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保险人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分别计算赔偿:死亡伤残费用赔款=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医疗费用赔款=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财产损失赔款=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等于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浙江省金华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36396元×20元。 工伤死亡赔偿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同时,还有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26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2017浙江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17浙江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问题解答如下,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自治区。标准为,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调整办法由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7浙江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17浙江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问题解答如下,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自治区。标准为,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调整办法由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0浙江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36396元×20元。
工伤死亡赔偿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同时,还有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浙江省非工伤死亡赔偿协议
若为非工伤死亡的,单位依法不负赔偿责任 但单位应与该死亡员工结清工资、奖金、加班费等,另外,单位一般从道义上会适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 若单位为该员工办理保险的,死亡员工家属也可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 若是他人侵权造成死亡的,可向侵权人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10w+浏览
工伤赔偿
2017年浙江省工伤死亡人员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自治区。标准为,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调整办法由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26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浙江省2016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36396元×20元。
工伤死亡赔偿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同时,还有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浙江省金华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36396元×20元。 工伤死亡赔偿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同时,还有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浙江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
浙江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丧葬补助金应当是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标准来进行计算,如果是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话,那么应当是按照因为工作原因死亡的,劳动者本人工资乘以40%来确定配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叫我了解一下关于这个浙江省死亡赔偿金农村标准是怎么样的,朋友居住在浙江,在一家公司工作,希望能解答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号)27条、28条、29条、35条的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方的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与受理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统计数据直接相关,误工费、护理费在计算不明的情况下一般参照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上一年度统计数据也有关联。
2012年浙江省城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统计数据公布时间为2013年3月3日。2012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的公布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
因此,在2013年度统计数据尚未公布之前,浙江省杭州市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死亡受害方参照2012年的标准。
1.医疗费:以抢救实际发生为准;
2.误工费:受害人没有立即死亡的,从事故发生日计算至死亡日止,按实际误工损失计算;经抢救无效当天死亡的,没有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以50元/天计算;经抢救无效当天死亡的,无此项。
4. 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误工费:以实际发生的情况由法院酌情认定。
5.丧葬费:2012年浙江省全社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0087元,丧葬费为2004
3.5元。
6.死亡赔偿金:农村标准参照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552元/年计算,年限为20年;城镇标准参照2012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550元/年计算,年限为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实际产生的支出由法院酌情认定。
8.被扶养人生活费:结合实际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28条计算。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浙江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什么?
浙江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等;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4、住院伙食补助费;5、交通费;6、营养费;7、死亡赔偿金;8、精神损害抚慰金;9、被抚养人生活费。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有3人构成犯罪吗
在浙江省交通事故造成三人死亡的情况下是很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哪怕双方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事故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话,驾驶员是要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的,但只要驾驶员积极配合交管部门的处理交通肇事罪的量刑,不会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有几月的工资补贴
[律师回复]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44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省级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现就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7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含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和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丧葬补助金标准统一为4000元。抚恤金标准按死亡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确定,不满1年的发给2000元;1年(含)至15年(含)的统一为10000元;超过15年的,在发给10000元的基础上,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发1000元,最多增发15000元。
三、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四、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参保人员,其遗属按《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社老〔2004〕224号)、《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费标准的通知》(浙劳社老〔2006〕175号)规定的标准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五、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改制前已退休人员(含提前退休人员,下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按照上述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低于事业单位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改制后企业在原提留的经费中予以补足。
六、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出台新规定时按其规定执行。2013年112月31日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26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