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撤销的可行性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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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者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又或者一方以欺诈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撤销的可行性有哪些?

遭遇交通事故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那么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自身利益,充分了解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撤销问题是很有必要的。如果你恰好对这个问题感兴趣又或者正好在经历与此相关的事,为了帮助你更好地了解这个问题,律图小编做了点微不足道的工作供您参考。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撤销的可行性

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履行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

1、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共公利益,若不存在以上三个方面的条件,应当认定各方当事人签订的损害赔偿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协议的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协议的内容应受法律保护。即使赔偿数额与法律规定有出入,也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处分行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赔偿协议的约束,不得“出而反尔”,随意反悔。

二、怎样撤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经交警部门主持调解,当事人就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并且已履行,受害方此后发现该事故对自己的损害构成伤残,可以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撤销该协议。

根据《民通意见》第71条的规定,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道交赔偿协议中认定“重大误解”要考虑的因素:

1、看协议约定具体内容,是否对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害作出约定。如果协议仅就当前可确定的损害进行赔偿,将来发生伤情变化或确诊,出现新的赔偿项目,该协议的签订不影响今后的赔偿问题。

2、看伤情确诊及变化情况,是否与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差别。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从主观方面看,受害方对伤情及其可能变化是否有较为清楚地认识、判断和预见。二是从客观方面看,看签订协议赔偿数额与伤情确定或变化后依规定计算应赔偿数额之间的差别。如果两者相差100%左右,一般应认定构成“较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撤销大致上就是这样的,当您遇到这类问题的时候,您需要了解目前的情况是否存在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撤销的可行性,以及撤销的具体方法。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与此相关的内容,那么,您可以咨询律图肇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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