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情况下拿n+2赔偿
在我国劳动法律中,并无“N+2”赔偿的法定情形,常见的是“N”“N+1”。
“N”指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因法定情形(如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经济性裁员等)解除劳动合同,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N+1”指经济补偿加代通知金,当出现《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情形(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新安排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及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等特殊严重过错,劳动者可主张“2N”赔偿,即经济赔偿金。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分红
根据《公司法》,公司在以下常见情况下可以不分红:
1.无盈利:公司当年没有盈利,且没有可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的法定公积金等留存收益可供分配时,自然无法分红。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当年净利润为负,就不具备分红基础。
2.存在亏损未弥补:公司有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需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后才可能分红。若弥补后无剩余利润,则不能分红。
3.决议不分红: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可决定不分红。比如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为了公司长远发展,股东一致同意将利润用于再投资而不分红。
4.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若未依法提取,不能进行分红。
三、什么情况下要签竞业协议才有效
竞业协议有效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主体适格。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普通员工一般不在此列。
其次,内容合法。协议应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等。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范围和地域应合理,不能无限制扩大。
再者,应给予补偿。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若未约定补偿,但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且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后,需双方自愿。协议的签订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下拿n+2赔偿时,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见情形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比如,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被迫离职的,可能适用n+2赔偿。又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也有可能获得n+2赔偿。你是否遇到过类似情况,对赔偿标准仍有疑问呢?如果对于n+2赔偿的具体适用范围、计算方式等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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