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土方工程量增加是否属工程变更需要签证吗

最新修订 |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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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程变更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同,需要业主、和监理设计院联系,得到监理总监的同意,施工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才有效。因此那么,挖土方工程量增加是在施工过程中,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属于工程变更的一种,需要工程变更签证。
挖土方工程量增加是否属工程变更需要签证吗

在建筑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可能需要在材料、尺寸、技术指标等方面进行变更,此时就涉及到了工程变更签证问题,工程变更与工程造价密切相关,工程变更签证会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增减,也是建筑工程历年来审计的重点。那么,挖土方工程量增加是否属工程变更需要签证吗?律图将在下文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解答。

一、挖土方工程量增加是否属工程变更需要签证吗

挖土方工程量增加属于工程变更需要签证工程变更签证有利于了解建筑工程的概况,规范建筑工程的运作,也有利于工程造价的控制。在工程变更签证中,要求审核签证的必要性等方面,能够合理的控制工程造价。

二、工程变更签证的必要性

1、工程变更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同,需要业主、和监理设计院联系,得到监理总监的同意,施工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才有效。

2、工程变更签证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某些特殊情况而在现场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书面文件。它的特点是临时发生,因为内容不同,没有规律性。

3、工程变更签证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增减,因此工程变更签证审计历来都是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的重点。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为避免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因此那么,挖土方工程量增加是在施工过程中,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属于工程变更的一种,需要工程变更签证。

三、建筑工程现场变更签证的审核要点

(一)签证的必要性。

重点审查工程变更的必要性。这就要求审计人员需要详细了解工程项目概况,形象进度情况,仔细分析工程项目变更的真正原因及变更后所要达到的目的,确定工程变更是否有必要。针对一些只为增造价而无实际意义的变更,可以要求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做情况说明,做好进一步的审核。最终确认变更所发生的金额是否应该计入造价。

例如:某项工程中原图纸设计为内墙采用白水泥两遍,而在施工中变更为白水泥三遍,且已办理了签证。审计人员经过分析后认为增加一遍白水泥对于此项工程来说并不是必要的,经追加审计程序审计得知,这是施工方为掩饰墙面砂浆无法找平而进行的工程变更,这样的变更工程费用可以认定是施工单位为了处理前期工程质量遗留问题而采取的补救措施,所以该费用完全应由施工方自己承担。

(二)签证的时效性。

重点审查工程变更签证的项目内容填写是否完整,甲方及监理单位是否审核审批。要求审计人员认真审阅工程变更签证,分析对比变更原因、变更的工程量、变更的时间及相关单位签署的意见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注意从变更时间和变更内容上把握同一内容工程变更是否出现在前后不同的联系单或在同一份联系单上改头换面多次重复出现的现象。

例如:工程形象进度已经完成到主体3层,发生的变更则是土方施工时间的边坡塌方的土方清理,从时间上可以判定,该签证是后补的,不在工程施工的土方开挖期间的形象进度内。且无现场图片做证明,此签证超过时限了,完全可以不予承认此签证的费用。

(三)签证真实性。

重点审查工程变更是否真实发生,变更工程量计算是否真实准确。要求审计人员采用实地察看、询问、分析和计算的方法,确认工程变更是否真实发生以及变更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准确。尤其要注意施工方是否完全按变更的要求去施工。

例如:某工程施工方以土质含水率过高,容易造成地下室渗透为理由,要求将基础部分由素土回填改为3:7灰土回填结果在办理现场签证后,施工方并没有按签证内容进行施工,而是仅用少量石灰粉,在堆置的土方上面洒一下,然后用挖机翻拌几下就直接回填了,这与3:7灰土真正的施工工艺是截然不同的。明显不能认同此变更的价款,该变更只能按普通原土回填计价,另外增加一定比例的石灰粉材料费。

(四)签证的完整性。

重点审查工程变更记录是否全面,有无只计能使工程造价增加的变更而不计会导致工程造价减少的变更的情况。要求审计人员要在详细了解施工图的情况下,对工程进行现场测量查验。

例如:某工程审计时提交了35份签证单,发现每个签证单的编号不是连贯性的,通过咨询甲方了解到,甲方发出的签证单是连号的,通过核对签证单的记录台账,原来施工单位把签证内容涉及扣减金额的都抽出去了,只上报增加金额的签证资料。此种情况必须要求送审单位完善上报资料,签证资料一定要一份不少的完全上报审核。

(五)现在各分部分项可能有不同班组进行分项工程的施工,签证单的内容是否涉及到另外班组,其内容是否属于其他班组应该施工的内容。

例如:签证单的工作内容描述是,基础截桩高度超过设计预留高度,平均高度在2米左右,包括截桩后的垃圾外运,其工程的打桩不是总包施工的,是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桩基单位施工的,挖土时,打桩单位已经退场了,截桩就有总包单位负责了,桩预留长度超长是有桩基单位造成的,所以该签证并没有注明涉及金额由桩基单位支付,那么总包的签证金额也不应该有甲方支付,查看桩基的清单综合单价组成发现,打桩的综合单价包括截桩的费用。所以最终协商还是在桩基单位的结算中扣除此签证的金额,

(六)签证的合理性

有些签证现场确实发生了实际情况,监理也签了情况属实,费用由审计确定。甲方也在意见栏写了,同意监理意见。看似没有一点问题,只要核定发生的费用就可以了,但是研究一下发生签证的相关内容,会发现内容似乎不合理,不是必然的结果,属于事出有因,

例如:签证单上的工作内容描述为,因为基坑边坡塌方严重,有进一步塌方的可能,为保证基础正常施工,在某某位置打木桩进行边坡加固,而且还附了现场打桩图片,还有现场收方单,乍看资料很齐全,但是在此之前,也就是基坑开挖时,已经做了土钉墙混凝土护坡,有护坡施工方案和护坡现场收方单,这个打木桩的费用签证之所以说不能进入结算,原因是看到护坡现场收方单写的收方工程量说明是护坡混凝土30~50mm厚,护坡施工方案上明明写着混凝土厚度是80mm,施工方案上写钢筋网使用直径6.5的盘圆,收方单上写冷拔钢丝直径4.0的,这样一对比就发现,原来基坑塌方是护坡没有按方案施工造成的,打木桩不是施工方案的内容,而是对护坡塌方的一种补救措施。所以该签证单的费用应该有护坡单位支付,而不能计入工程造价,

挖土方工程量增加是否属工程变更需要签证吗?综上所述,通过上文的介绍,挖土方工程量增加属于工程变更需要签证工程变更签证有利于了解建筑工程的概况,规范建筑工程的运作,也有利于工程造价的控制。在工程变更签证中,要求审核签证的必要性等方面,能够合理的控制工程造价。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衡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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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公司变更注册增资变更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变更注册增资变更问题解答如下,
(一)需提交下列文件,去注册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协议作价的协议书;
5、公司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以实物、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
(三)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注册资金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一个公司开始到现在准备要再增资,需要了解一下,关于一个公司增资变更流程是什么样的?
[律师回复] 开户请带上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籍及复印件
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人委托书
7、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将要增加的资本以投资款形式从股东个人账户转入公司临时验资账户
一:有限公司增资基本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有限公司增资注意事项
:货币资金出资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货币出资需要准备的资料: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验原件留复印件)
2、修改后的章程或补充章程及增资前的原章程(验原件留复印件)
3、增资前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验原件留复印件)
4、公司及各法人股东(有法人股东时提供)最近一期会计报表及往来明细表(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有法人股东时提供(复印件)
7、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8、银行进帐单(原件)
9、股东用于划缴投资款的个人存折/卡或取款回单(复印件)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实物、无形资产出资(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注册资金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无形资产出资需要准备的资料: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验原件留复印件)
2、修改后的章程或补充章程及增资前的原章程(验原件留复印件)
3、增资前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验原件留复印件)
4、公司及各法人股东(有法人股东时提供)最近一期会计报表(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有法人股东时提供(复印件)
7、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验原件留复印件)
8、实物出资方承诺6个月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承诺书(原件)
9、无形资产出资方承诺1个月内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承诺书(原件)
10、实物交接清单(验原件留复印件)
1
1、投资人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有法人股东时提供(复印件)
1
2、实物资产评估报告(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外资公司增资流程
1、拟订有关增资的董事会决议
2、贸易工业局核准补充增资章程
3、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业务核准件变更登记
4、投入增资资金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6、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二:外资公司增资注意事项
:货币资金出资
1、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出资比例不得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
2、出资人必须为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中英文拼写与章程一致不得由他人代垫出资
3、外汇登记证及外汇业务核准件中须由开户银行加盖业务专用章及填写帐号
4、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或“资本金”
货币增资验资需准备资料
1、历次章程及补充章程/合同及补充合同(独资企业免合同)(原件)
2、外汇业务核准件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外汇登记证(原件)
4、银行进帐单(原件)
5、增资前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原件)
6、外经贸局核准的增资批文(复印件)
7、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9、投资人营业执照及近期会计报表(复印件)
10、实收资本增资入账凭证(复印件)
:以实物及无形资产出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无形资产)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形资产中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成果,其作价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20%的,应当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
6、用于投资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
7、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业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实物、无形资产增资验资需准备资料
1、贸易工业局核准增资前章程及补充章程(原件)
2、外汇管理局变更后的外汇业务核准件(原件)
3、外汇登记证(原件)
4、实物海关报关单
5、实物价值鉴定书(外商独资企业除外)
6、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分期投入资金适用(原件)
7、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中方投资者适用(验原件留复印件)
8、实物出资方承诺6个月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承诺书—中方投资者适用(原件)
9、无形资产出资方承诺1个月内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承诺书(原件)
10、实物交接清单——中方投资者适用(验原件留复印件)
1
1、贸易工业局核准的批文(复印件)
1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1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
4、投资人身份证或商业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1
5、实收资本入帐凭证(复印件)
1
6、其他需要的资料
:利润转增资本验资报告需准备资料
1、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再投资决议(原件)
2、贸易工业局核准增资前章程及补充章程(原件)
3、外汇管理局变更后的外汇业务核准件(原件)
4、外汇登记证(原件)
5、企业所得税缴款证明及完税凭证(原件)
6、再投资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
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通知书(原件)
8、最后一期验资报告——分期投入资金适用(原件)
9、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批文(复印件)
10、贸易工业局核准的批文(复印件)
1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
3、投资人身份证或商业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1
4、实收资本入帐凭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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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增资工商变更流程
公司增资工商变更流程:召开股东大会达成共识,起草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到银行设立验资账户,增资资金验资;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工商局审核;审核通过,注销验资账户,资金转至基本账户;办理工商登记手续,递交材料至工商局受理;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领取新版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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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土地使用权人变更登记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四)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 (五)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六)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七)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八)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原土地证书。 (九)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地址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十)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二、变更地籍调查。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一)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二)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三)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四)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 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四)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 (五)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六)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七)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八)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原土地证书。 (九)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地址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十)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二、变更地籍调查。 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一)权属审核。 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二)地籍测量。 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三)注册登记。 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四)换发土地证书。 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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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范围增加应该如何索赔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工程范围增加应该如何索赔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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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土地使用权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四)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 (五)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六)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七)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八)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原土地证书。 (九)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地址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十)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二、变更地籍调查。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一)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二)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三)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四)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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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外贸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增资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二、外贸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出资注意事项:
(一)以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二)以实物、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形资产中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成果,其作价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 20%的,应当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
5、用于投资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
6、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业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7、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三)投资人若为法人注意事项:
投资人若为法人,其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投资人为2人时,最低持股比例为1%。
外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增资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外贸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增资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二、外贸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出资注意事项:
(一)以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二)以实物、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形资产中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成果,其作价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 20%的,应当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
5、用于投资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
6、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业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7、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三)投资人若为法人注意事项:
投资人若为法人,其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投资人为2人时,最低持股比例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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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增加工程量怎么处理,工程挂靠的形式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工程合同增加工程量怎么处理,工程挂靠的形式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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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
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2、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3、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4、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
5、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6、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7、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8、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原土地证书。
9、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地址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10、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二)变更地籍调查。
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1、权属审核。
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2、地籍测量。
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3、注册登记。
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4、填发土地证书。
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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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流程问题解答如下,
1、“换发”。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的应予换发。
“换发”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承包方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申请书和需要换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申请人持有二轮延包合同书。
(3)村民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4)将申请书和需要换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报送乡(镇)经管站审核。经审核后,并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5)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后附有关材料一式两份),由市农业局经管站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符合规定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并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字样,发给承包户。
2、“补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二轮延包时,应该取得而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现重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2)承包耕地、园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从事种植业生产活动,已纳入集体土地统一管理,并登记造册,承包方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应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确认。
(3)二轮延包时,采取家庭平均承包方式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一直未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
(4)承包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的。
(5)其他“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情形的。
“补发”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承包方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发”申请书。
(2)申请人持有生效的二轮延包合同书。
(3)村民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4)将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送乡(镇)经管站审核,并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5)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面申请(后附有关材料一式两份),由市农业局经管站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符合规定的,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补发”的字样。
土地使用权人变更登记登记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四)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 (五)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六)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七)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八)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原土地证书。 (九)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地址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十)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二、变更地籍调查。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一)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二)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三)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四)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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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的流程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
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四)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
(五)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六)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七)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八)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原土地证书。
(九)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地址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十)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二、变更地籍调查。
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一)权属审核。
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二)地籍测量。
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三)注册登记。
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四)换发土地证书。
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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