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腹子夭折遗产如何继承

最新修订 | 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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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其继承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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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的规定,要给遗腹子保留一份继承份额,而最后这份遗产是怎样处理的,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即遗腹子是否顺利出生。那要是遗腹子夭折遗产如何继承遗产呢?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遗腹子夭折遗产如何继承

依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应按照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人配偶、子女、父母份额均等的原则分割、继承。为保护胎儿的权利,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其继承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所以,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孩子是出生后死亡的,则应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份额。

二、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只是继承顺序不同;孙子女、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以下是各法定继承人的认定:

1、配偶。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是配偶互为法定继承人的前提条件。

2、子女。根据婚姻法的第10条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子女对父母的继承权不受父母婚姻关系变化的影响。

3、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他们不是法定继承人,只是在代位继承时可以享有一定的继承权。

4、根据继承法规定,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则包括同父母、同母异父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清楚的知道遗腹子夭折遗产如何继承。此时由于遗腹子是在出生之后死亡的,因此他是可以继承保留的遗产,而此时由于他也死亡了,那么该部分财产就应该当做是他的遗产,由他的继承人进行继承。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周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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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未出生的胎儿继承权问题,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的第二个儿子已死亡,因此不存在继承问题。蔡某的腹中胎儿能否顺利出生无法确定,因此无法享有继承权。胎儿即使顺利出生,但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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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
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和遗赠继承中均不能适用代位继承。根据上述规定,胎儿可代位继承其父亲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由此,本案蔡某腹中的胎儿是具有继承权的,胎儿虽未出生,但其继承权应予保护。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本案中被继承人张某的第二个儿子先于其死亡,第二个儿子应得的遗产份额应由胎儿代位继承。因此,张某的长子独吞遗产是没有法律根据的,腹中胎儿可以继承祖父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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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的第二个儿子已死亡,因此不存在继承问题。蔡某的腹中胎儿能否顺利出生无法确定,因此无法享有继承权。胎儿即使顺利出生,但其不是
第一顺序继承人,也不能享有继承权。
第二种意见认为,未出生的腹中胎儿可以继承祖父的遗产。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
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为了妥善处理继承中有关胎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上述法律规定表明,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利益的保护的范围已经延伸到未出生的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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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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