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重新鉴定吗

最新修订 | 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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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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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案件中的司法鉴定是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以及专业的证书,这是因为司法鉴定是一项专门性很强的工作,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司法鉴定工作可能会存在不合理的地方,那么,虚假司法鉴定重新鉴定吗?针对这个问题,律图整理资料如下。

一、司法鉴定可以重新鉴定吗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第三十二条 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因特殊原因,委托人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但原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应当不低于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司法鉴定终止鉴定与补偿鉴定

1、终止鉴定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一)发现有本通则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

(二)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

(三)委托人拒不履行司法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四)委托人主动撤销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诉讼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六)其他需要终止鉴定的情形。

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

2、补偿鉴定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补充鉴定:

(一)原委托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二)委托人就原委托鉴定事项提供新的鉴定材料的;

(三)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

司法鉴定重新鉴定吗?由上面的内容可以知道,当司法鉴定工作有不合理的地方并且出现了文章中罗列出来的情形时,司法机构是可以进行重新鉴定的,由此可见,司法鉴定结果也不是一锤定音。除了司法鉴定重新鉴定,小编还收集了司法鉴定终止鉴定与补偿鉴定的资料,但是这两者都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进行。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邯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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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重新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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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可以重新做吗?司法鉴定怎么重新做?
可以,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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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可以重新鉴定么
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的情形: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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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司法鉴定能重新鉴定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司法鉴定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第二十八条 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如果司法鉴定中出现以上情形,就可以重新鉴定。
司法鉴定一定重新鉴定才能推翻吗
一、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
这方面,可以参考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内容,
二、向司法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
当前的司法鉴定实践中,鉴定机构作为商业主体很多都存在委托受理把关不严,鉴定结论草率,鉴定程序不规范,鉴定暗箱操作及的问题。所以投诉举报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行为的方式也是可以考虑选择的。
三、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细心的当事人会发现,正规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首页会有一份“声明”。其内容往往包括什么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之类的话语。言外之意,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等基础之上。如果我们能够搜集到有关否定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证据,则鉴定意见失去基础,自然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司法鉴定能否重新鉴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司法鉴定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第二十八条 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如果司法鉴定中出现以上情形,就可以重新鉴定。 司法鉴定一定重新鉴定才能推翻吗 一、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 这方面,可以参考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内容, 二、向司法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 当前的司法鉴定实践中,鉴定机构作为商业主体很多都存在委托受理把关不严,鉴定结论草率,鉴定程序不规范,鉴定暗箱操作及的问题。所以投诉举报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行为的方式也是可以考虑选择的。 三、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细心的当事人会发现,正规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首页会有一份“声明”。其内容往往包括什么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之类的话语。言外之意,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等基础之上。如果我们能够搜集到有关否定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证据,则鉴定意见失去基础,自然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工伤鉴定能否重新鉴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
(一)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距前次鉴定一年以后,伤情变化时,可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经办机构也可每两年提出安排复鉴一次,以便随伤残情况变化调整待遇
(二)被鉴定人或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疑义或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复鉴。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伤残等级重新评定后除一次性补助以外其他待遇相应调整。
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
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分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这两部分合在一起称为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分为两级:
第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确有必要,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不能再要求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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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鉴定司法鉴定效力如何
重新鉴定司法鉴定效力是较强的,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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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重新鉴定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在鉴定理由和请求,但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一般不需要提交申请书,应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初次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诊断证明、复印或者复制的完整病历材料 4、工伤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下面是一工伤重新鉴定申请书范本,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工伤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被鉴定人:,出生于年月日,住址:;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再次对被鉴定人王某左食指伤情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本申请人于年月日收到劳动鉴定委员会寄送的《鉴定结论通知书》,因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特申请再次鉴定。理由如下: 综上所述,我们依法《鉴定结论通知书》之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规定,依法向贵委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申请,盼依法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附:相关证据材料 1、《鉴定结论通知书》及送达信封复印件; 2、关于被鉴定人之病历资料复印件; 3、人民《案件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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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可以重新鉴定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司法鉴定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第二十八条 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如果司法鉴定中出现以上情形,就可以重新鉴定。 司法鉴定一定重新鉴定才能推翻吗 一、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 这方面,可以参考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内容, 二、向司法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 当前的司法鉴定实践中,鉴定机构作为商业主体很多都存在委托受理把关不严,鉴定结论草率,鉴定程序不规范,鉴定暗箱操作及的问题。所以投诉举报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行为的方式也是可以考虑选择的。 三、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细心的当事人会发现,正规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首页会有一份“声明”。其内容往往包括什么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之类的话语。言外之意,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等基础之上。如果我们能够搜集到有关否定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证据,则鉴定意见失去基础,自然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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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在哪申请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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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能否重新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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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
(一)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距前次鉴定一年以后,伤情变化时,可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经办机构也可每两年提出安排复鉴一次,以便随伤残情况变化调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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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伤残等级重新评定后除一次性补助以外其他待遇相应调整。
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
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分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这两部分合在一起称为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分为两级:
第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确有必要,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不能再要求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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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2、申请事项。3、鉴定程序违法1、完成鉴定时间超过法定期限。2、鉴定时机不符合规定。二、鉴定结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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