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福建省发生交通事故后,人身损害赔偿就成了最重要的问题,那么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赔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该如何计算?小编律图小编就福建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您一一介绍。
一、根据福建省统计局相关数据,现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部分数据传发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75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93元/年。
2、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520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961元/年。
二、福建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
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各赔偿项目计算方法为: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日工资×误工天数;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福建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相关数据分别为33275元/年、13793元/年、23520元/年、11961元/年。根据这组数据,参照上述各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就可大致得出福建省交通事故赔偿金。
福建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在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基础上进行制定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等等费用,各赔偿项目均给出了详细的计算方法,您可以以此计算出您应得的费用。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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