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和法院的区别的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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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性质不同。2、职能不同。3、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检察院自己对贪污贿赂等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有侦察权,可以自己立案侦察起诉,而对于公安机关的侦察工作和法院的审判工作,检察院是监督的作用。
检察院和法院的区别的内容

检察院和法院作为国家重要机关,在监督审查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两者还是存在差异,很多时候在概念上大家容易混淆,那么两者具有有哪些区别呢?接下来就由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检察院和法院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检察院和法院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1、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其自侦案件的侦查,以及审查起诉,和所有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与出庭作控方。

2、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判。 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不是检察院之间的领导关系。

(二)职能不同

1、法院的职责主要是依据法律作出裁判,另外还有强制执行职责。

2、检察院的职责是对执法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主要是法院和公安)进行监督。检察院除了承担提出公诉外,还承担对贪污、渎职、滥用职权犯罪的侦查、对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准逮捕、对监狱等改造机关的监督等等职责。

法院与检察院的主要联系是检察院有权依法监督法院的审判过程,并对法院的违法审判有权提出纠纷意见与提出抗诉等。 在刑事公诉案件中,检察院和法院以及公安是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关系。一般来说,公安机关是侦察机关,检察院是监督和刑事起诉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一个案子立案以后,由公安机关侦察,收集证据,如果认为要起诉就把所有案卷资料移送至检察院,如果检察院审核后决定起诉,就由检察院起诉,由法院审判,这是对于刑事诉讼来说的。

(三)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检察院自己对贪污贿赂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有侦察权,可以自己立案侦察起诉,而对于公安机关的侦察工作和法院的审判工作,检察院是监督的作用。对于民事和行政案件,检察院可以通过当事人申诉或法院审判委员会反映向法院抗诉。总的来说,检察院和法院就是一个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辩护方和法院组成一个等腰三角形关系。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检察院和法院的区别,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首先两者的性质是有所差异的,检察院属于法律监督机关,而法院属于审判机关。此外,两者的职责上也是不同的,总的来说,检察院对法院起着监督的作用,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茂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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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再审抗诉手续都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检察院再审抗诉手续都有哪些内容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检察院再审抗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
第三款: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注:地方各级人民和下级人民发现同级人民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无权向这些提出抗诉,只能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提请抗诉报告书》,请求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是否抗诉,由接到请求的人民决定。)
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
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
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检察院诉讼规则》
第四百零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提出抗诉: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四百零七条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监所检察部门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的申诉初审后,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应当提出抗诉意见,连同案卷一并移送审查部门审查。审查部门经审查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委员会决定抗诉后,由审查部门出庭支持抗诉。
第四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或者指令作出生效判决、裁定人民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第四百零九条 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提出抗诉的,应当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第四百一十条 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确有错误的,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一审程序审判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二审程序审判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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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检察院再审抗诉步骤都有哪些内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检察院再审抗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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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注:地方各级人民和下级人民发现同级人民和上级人民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无权向这些提出抗诉,只能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提请抗诉报告书》,请求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是否抗诉,由接到请求的人民决定。)
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
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
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检察院诉讼规则》
第四百零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提出抗诉: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四百零七条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监所检察部门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的申诉初审后,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应当提出抗诉意见,连同案卷一并移送审查部门审查。审查部门经审查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委员会决定抗诉后,由审查部门出庭支持抗诉。
第四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或者指令作出生效判决、裁定人民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第四百零九条 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提出抗诉的,应当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第四百一十条 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确有错误的,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一审程序审判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二审程序审判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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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再审抗诉程序都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检察院再审抗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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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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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九条 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提出抗诉的,应当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第四百一十条 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确有错误的,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一审程序审判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二审程序审判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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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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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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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认为上诉人“以融资为诱饵,采取仅提供自制的表面文字资料,但不进行实质性工作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300万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这一认定既没有证据证实,也与事实完全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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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上诉人确实收到蚌埠市花园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姚树立代表花园公司汇入的300万元,但花园公司为什么要汇这300万元?这300万元的性质是什么?这是本案的焦点,也是本案上诉人罪与非罪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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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贪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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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贿犯罪
1、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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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4、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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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介绍贿赂罪
7、单位行贿罪
(二)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滥用职权型渎职罪
1、滥用职权罪
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3、私放在押人员罪
4、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5、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6、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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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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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监管失职罪
6、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7、商检失职罪
8、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9、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10、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3)徇私舞弊型渎职罪
1、徇私枉法罪
2、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3、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
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5、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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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9、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10、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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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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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放纵走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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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检徇私舞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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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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