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中,双倍工资计算标准通常以劳动者月工资为基数。月工资指正常出勤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不包含加班工资。 若劳动者月工资不固定,可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平均工资确定。 双倍工资支付期间,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双倍工资。
二、劳动仲裁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咋算
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计算基数一般以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11个月。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劳动仲裁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仲裁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实践中,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计算方式存在不同观点。一种是按逐月的剩余仲裁时效来计算,即每月双倍工资分别计算仲裁时效;另一种是从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一年。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超过仲裁时效申请,对方以此抗辩,劳动者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
当探讨劳动仲裁双倍工资计算标准是啥时,要知道其计算并非简单易事。首先需明确,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通常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且计算双倍工资的起止时间也有规定,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都要支付双倍工资。对于这些计算细节你是否还有疑问呢?如果想进一步了解双倍工资计算标准的相关法律依据、仲裁流程等,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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