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劳动者的工资,我国做出了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这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实践中,这个最低工资标准怎么适用呢?相信大部分的劳动者对此就不是很了解了吧,下面就让律图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最低工资标准怎么适用
2004年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对哪些劳动者享受最低工资作了明确规定。该《规定》适用范围不仅包括企业,还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这就意味着上述劳动者是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的,如果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是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不足低于最低标准部分的工资,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这里还应注意的是,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所称固定工、临时工、农民工、短期用工以及试用、熟练、见习期的劳动者等。
二、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哪些项目
用人单位在扣除下列项目之后,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主要是指: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对职工进行培训的费用;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而发给职工的费用和用品,以及企业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企业为了树立自身形象而发给职工的工作着装);发给职工的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费、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用人单位支付伙食补贴、大额住房补助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
需要注意,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适用所有的劳动者,我国法律中对此是有专门规定的。而最低工资标准中包括了哪些项目,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解答。若你对“最低工资标准怎么适用”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营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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