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征地拆迁建造规则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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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室外停车场应采用树荫式停车场(位)设计。在满足以下规定的前提下,可将室外停车场用地面积的20%计入绿地率1、停车场(位)用地全部为植草砖铺地。2、停车场(位)用地内平均每个车位一棵树(乔木)3、停车场(位)的车位尺寸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
雅安征地拆迁建造规则是什么

政府为了满足城市快速、高效、绿色化发展需要会在某些地区采取一些征收土地的措施。每个地区的措施和规则都不一样,都由法律部门合理规定制定实施。那么关于雅安征地拆迁的之后政府如何建造的问题大家比较关心?下面365律师小编为大家解答。

征地拆迁后的建造规则:

一、建设用地内集中绿地

建设项目(除医疗卫生、教育科研项目外)临规划道路及主要河道,应将不小于规定绿地率的30%绿地设置为集中绿地。其中应将不少于规定集中绿地的50%临规划道路、河道设置,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集中绿地进深不小于8米,面宽不小于20米。临规划道路、河道的集中绿地计算进深不大于计算宽度的两倍。小于160平方米可不临路布置。

2、利用临规划道路、河道集中绿地的地下空间进行建设,其地下建筑物板顶标高应低于相邻规划道路路面标高0.6米以上。

3、交通枢纽、商业和体育等公共建筑的集中绿地,可结合交通集散功能及景观设置。

二、室外停车场应采用树荫式停车场(位)设计。在满足以下规定的前提下,可将室外停车场用地面积的20%计入绿地率

1、停车场(位)用地全部为植草砖铺地;

2、停车场(位)用地内平均每个车位一棵树(乔木)

3、停车场(位)的车位尺寸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

三、建筑间距

1、 建筑间距除满足日照、消防、卫生、环保、防灾、交通需求、通风和工程管线埋设、建筑物保护、空间环境等方面规范和城市设计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章规定。

2、建筑间距日照要求是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厅)冬至日日照不低于1小时;老年人、残疾人专用住宅应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厅)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和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病房、疗养室冬至日底层日照不低于3小时; 大、中、小学教学楼南向教室冬至日底层日照不低于2小时。

3、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的间距控制 是非居住建筑位于居住建筑南侧、东西侧的,按居住建筑间距要求控制;非居住建筑位于居住建筑北侧的间距控制。

四、建筑设计要求

1、在建筑外墙设置给水、排水、电力、燃气等各类管道及空调室外机搁板时,各类管道及搁板的位置应结合建筑立面统一设计,空调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放,并设置装饰构件以达到统一美观的效果。给水管及单元水表、分户表以及燃气管道等应隐蔽处理,不得裸露设置,不得影响建筑外立面及环境景观。

2、建筑所有外墙面必须按照《雅安市城市风貌规划》确定的原则进行装饰,外墙面应采用外墙漆或其它新型装饰材料(不宜使用黄色)。

3、新建多、低层住宅采用坡顶屋面,坡屋顶面积不得小于屋顶总面积的2/3。

4、所有公共建筑等所有新建建筑需做景观亮化设计。

通过小编的介绍,你是否已经对雅安征地拆迁问题有所了解。在整个政府征地前后过程中有许多问题需要广大居民学习认识。当然还要注意到政府进行过程中的合法问题。在拆迁过后政府和企业所管理的建造上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制定。要注意到建造后的建筑要符合城市发展和绿色发展的需要,不要盲目建造。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怀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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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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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被误拆人之间形成的以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为内容的行政法律关系。房屋征收部门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与被征收人就土地、房屋补偿等事项直接进行交涉,但不直接实施拆迁行为。

二,和施工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房屋征收部门与施工方签订合同,委托拆迁施工方实施具体的拆迁工作,施工方的拆除范围和拆除对象应是明确了的,其在实施拆迁行为时是以的名义,施工方本身并无任何权利去拆除他人的房屋。
明确以上法律关系,完全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即只要与施工方存在委托关系,就应以就应该由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其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对于确非的授意导致的“误拆”或“偷拆”,可在行政诉讼结束后以拆迁方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施工方进行追偿。
大量“误拆”或“偷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各级在办理“误拆”或“偷拆”案件的基本思路是,只要原告能证明该地是某地方政府在实施征地拆迁,有相应的征地公告或者征收决定公告,就即使该地方政府不承认“误拆”或“偷拆”是其实施,一般也会认定“误拆”或“偷拆”的法律后果,也应该由该地方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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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第一条为加快公路建设步伐,统一规范被征用拆迁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维护公路建设用地单位和被拆迁征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地方道路征地安置费的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境内的国家全额投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路建设(包括新建、改建、养护工程,大中修工程以及养护道班、收费站等公路附属设施建设)用地补偿标准,适用本规定。补助项目工程以及乡级以下公路用地补偿、安置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条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向市、县计委(计经委)、土地管理部门申报公路用地计划指标。
第四条市、县境内公路建设用地必须按照《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进行补偿,跨市县公路建设用地可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由用地单位提出申请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批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安置补助费标准和计算方法由土地管理部门依照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文件确定。
第六条公路用地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青苗补偿,按不同农作物的价格,每亩补助元。
(二)树木的补偿,被征用地的范围内所附带树木在不影响建设的情况下,一般不要移伐,应折价由用地单位保留;确需移伐的,则被用地单位处理,移伐补偿和保留补偿标准如下:
1、一般材树单位:元/株胸径(厘米)移伐补偿保留补偿10厘米以下厘米厘米以上20-30木材价格
2、果树

1)鲜果树(苹果、梨、柿子、杏等)单位:元/株果龄移伐补偿保留补偿未果初果成果败果

2)干果(核桃、栗子等)单位:元/株果龄移伐补偿保留补偿未果结果树

3)葡萄树单位:元/墩、经济林单位:元/亩(
1)紫穗槐、簸箕柳、红荆条等经济林(
2)条子林、杈子林、杆子林等、苗圃单位:元/亩成片幼苗苗高一米以下苗高一米以上、观赏花木类5-20元/株
(三)地上建筑的补偿
1.建筑类名称单位结构特征补助(元)
A级房平方米砖混结构内外装修
B级房平方米砖木结构砖瓦结构
C级房平方米砖坯结构40-100草灰顶屋基础平方米新建土墙5-20地基础简易棚平方米砖基土墙5-20土屋木屋门口个20-50门楼(可参考房屋单价补偿)围墙米土坯、砖8-20砼块厕所个50-100猪圈个50温室平方米5-15自来水管米10防渗管道米15
2.井类(
1)民用压水井眼200(
2)一般砖井眼500(
3)机井(水泥管)根据深度

4)机井(铁管)根据深度.坟墓迁移每个坟头补助50元,多一具尸体增加30元,无主坟,深埋处理,烈士墓、名人墓、古墓通过当地有关部门处理。
4.其它烟筒、粪池、鱼塘、扬水站、砖场等不作统一规定,按设计的投资情况酌情处理。
5.通信设施普通通讯杆1处元特殊通讯杆(光缆、电缆等)另商定在原公路用地范围内的通信设施移迁不予补偿
6.电力设施单位补偿费(元)(
1)220V处(
2)380V处(
3)V处(
4)变压器台

5)地下电缆(包括通讯)米20-200在原公路用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移迁不予补偿。
第七条凡在《河北省公路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规定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包括房屋、电缆、管道及一切设施)、废弃建筑物以及在开始协商征地划定时间内抢建建筑物、抢栽林木的,一律不予补偿。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公路建设征地,由土地管理部门承办。
第九条本规定未包括的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双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协敝砀,可由土地管理部门裁决。
第十条本规定由市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市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原邢台地区行政公署发布的《关于非农业建设用地各项补偿标准的规定(试行)》同时废止。邢台市人民政府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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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工程发包、承包实行以招标、投标为主,直接发包为辅的原则
工程发包可以分为招标发包与直接发包两种形式。招标发包是一种科学先进的发包方式,也是国际通用的形式,受到社会和国家的重视。因此,《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由于我国已于200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因此,对于符合该法要求招标范围的建筑工程,必须依照《招标投标法》实行招标发包。招标投标活动,应该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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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的原则是什么建筑工程发包、承包活动是一项特殊的商品交易活动,同时又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活动,因此,承发包双方必须共同遵循交易活动的一些基本原则,依法进行,才能确保活动的顺利、高效、公平地进行。《建筑法》将这些基本原则以法律的形式作了如下规定:
1、承发包双方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这是国际通行的原则。这里所称的书面合同是指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由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所涉及的内容特别复杂,合同履行期较长,为便于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减少纷争,《建筑法》和《合同法》都明确规定,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包括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合同条款的变更,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示范合同文本。
2、建筑工程发包、承包实行以招标、投标为主,直接发包为辅的原则工程发包可以分为招标发包与直接发包两种形式。招标发包是一种科学先进的发包方式,也是国际通用的形式,受到社会和国家的重视。因此,《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由于我国已于200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因此,对于符合该法要求招标范围的建筑工程,必须依照《招标投标法》实行招标发包。招标投标活动,应该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3、禁止承发包双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原则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他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的特征是什么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是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委托具有从事建筑活动的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为其完成某一建筑工程工程的全部或部分的交易行为。建筑工程发包,是相对于建筑工程承包而言的,是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任务(勘察、设计、施工等)的全部或一部分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交付给具有从事建筑活动的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完成,并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行为。建筑工程承包,是相对于建筑工程发包而言的,是指具有从事建筑活动的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通过投标或其他方式,承揽建筑工程任务,并按约定取得报酬的行为。由此可见,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应该签署书面合同,并且按照招投标为主,直接发包为辅的原则,不得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通过发承包,建筑工程划分为多个子工程,由不同的施工单位完成,有利于保障工程的质量,减少施工纠纷。这就是小编总结归纳的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的特征和原则的有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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