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在现在越来越多见,很多人在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往往手足无措。其实,交通事故的处理和其他各种纠纷的处理方法也类似,都可以通过调节和诉讼解决。接下来律图小编为您讲解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的问题。
一、调解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的内容。
二、诉讼
(一)起诉
2、立案审查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二)需要做的材料准备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 。(一般事故责任认定中会有基本的描述和确认)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5、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
6、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8、被损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9、被损害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额、数量、质地、新旧程度、价值(贵重物品需有关部门的鉴定书)。
10、被损害财产的毁损程度或灭失等证据。
11、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事实及责任的认定 。(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应该准备相关证据争取推翻认定,不过,实践中很难)
13、车辆的行车、运营执照,司机的驾驶执照。
14、被损害车辆的保险证明。
根据以上讲解,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呢?首先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我们可以采取在交通部门主持下进行调节的方式,也可以进行起诉,当然,我们也可以自行调解。最后需要提醒您的是,案发时,应及时现场取证,并及时报警,要求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保存相关证据。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十堰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