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分割财产主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哪些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规定,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未明确“其他重大过错”范围。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通常被认定为其他重大过错: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并生育子女。这种行为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给无过错方带来精神伤害。实施家庭暴力未达到轻伤以上,但对配偶身体和精神造成一定伤害后果。长期、多次赌博、吸毒等恶习,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和夫妻关系,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故意隐瞒重大疾病,如严重遗传性疾病、艾滋病等,侵犯了配偶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具体案件中,法院会结合过错情节、损害后果等综合判断是否构成其他重大过错。
三、哪些属于离婚损害赔偿情形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法定情形有: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实施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指对于年老、年幼等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兜底条款,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判定,如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给对方造成严重伤害。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据此请求损害赔偿。
当我们明确哪些属于离婚的分割财产后,还有两个离婚中常遇的关联问题需留意:其一,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的联动。分割后的经济能力是法院考量抚养权归属的因素之一,比如能否提供稳定住所、教育支持,若大额财产分割不均,可能间接影响抚养权判定;其二,对方隐藏转移分割财产的维权。若发现对方隐瞒房产、存款等,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且在诉讼时效内主张重新分割。若你对抚养权与财产的关联、隐藏财产的取证方法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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