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律师,凭借着精湛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在众多复杂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结果,他就是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的张耀午律师。张耀午律师执业超10年,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服务于天津地区,联系地址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四。他是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多年来,他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秉持着“专注、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等领域有着卓越的表现。
下面让我们通过一起具体的案件来深入了解张耀午律师的专业能力。这是一起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XX分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案号为(20XX)津XX刑初XX号,由天津市XX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单位是天津XXX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兰XX,诉讼代表人是该公司法律顾问穆XX。主要被告人及辩护人情况较为复杂,其中涉案商贸公司总经理兰XX的辩护人是张耀午律师和赵XX律师。
在这起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使用虚假贸易合同骗取银行票据承兑,造成金融机构重大损失;各被告人通过设立XX公司,为无票货物配票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巨大。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面临着不小的挑战。本案涉及复杂的票据流转和税务专业知识,他通过深入研究案卷材料,重点围绕几个关键方面展开工作。首先,他对指控兰XX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证据进行了细致分析,以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其次,他梳理了涉案资金流向,试图厘清各被告人的具体责任,这对于准确界定兰XX的罪责至关重要;再者,他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了专业论证,从法律层面为兰XX的行为进行剖析;最后,在庭审中,他提出了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为了制定全面的辩护策略,他多次会见当事人,并深入研究相关司法解释。
最终,法院作出了判决。被告单位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犯骗取票据承兑罪,判处罚金200万元;被告人兰XX犯骗取票据承兑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0万元;被告人兰XX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虽然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并非完全如当事人所愿,但张耀午律师通过精准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结果。他的专业分析和辩护策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的判决,为兰XX减轻了部分罪责。
张耀午律师始终以“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为原则,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他敢于和公权力说不,面对复杂疑难案件从不退缩。他深知每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意义重大,所以总是认真倾听诉求,深入了解细节,为客户制定最合理、最有效的解决方案。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他将继续坚守自己的职业理念,用专业和热情为更多当事人伸张正义,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线中的坚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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