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的尾巴又已来到,对各个企业公司的职员们来说,除了得以过年放假回家,另一个振奋人心的事就是又一年的年终奖要发下来了。在令人可喜的年终奖要发下来之前,相信更多人也在关心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的问题。下面律图的小编将解答这个疑问。
一、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国税发[2005]9号文件基本规定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二、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50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乘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50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5000-月工资))乘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50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3、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50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50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5、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过,只能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计算。
6、员工同一月份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年终奖,可以选择一个单位的一次性奖金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优惠办法计算,从另一单位取得的年终奖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项目缴税。
7、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果同一个人同月在两个企业都取得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在自行申报时,不可以将这两项奖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享受一次性奖金的政策;对该个人按规定只能享受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
综上所述,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这个问题。和我门的薪金一样,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也根据职工个人的年终奖不同而分不同层次。如果在具体的年终奖发放计算之后有疑问的,或者觉得不对,可以向有关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以确保自己的劳动者权益得到实现。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三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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