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金是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之外,由资本、资产本身及其他原因形成的股东权益收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主要来源于的股票发行的溢价收入、接受的赠与、资产增值、因合并而接受其他公司资产净额等。其中,股票发行溢价是上市公司最常见、也是最主要的资本公积金的来源。当每股资本公积金为1.00元时,该公司股票相应地具备了10转增10的能力。
送股与转增股本对一般投资者来说,统称"送股",实际上,两者具有本质区别。送股俗称"红股",是上市公司采用股票股利形式进行的利润分配,它的来源是上市公司的留存收益;而公积金转增资本是在股东权益内部,把公积金转到"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账户,并按照投资者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份额比例的大小分到各个投资者的账户中,以此增加每个投资者的投入资本 。因此,转增股本不是利润分配,它只是公司增加股本的行为,它的来源是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如公司没有上市,则是将其平均分配到各个股东手中。
从会计角度来说,送股实质上只是将公司的留存收益转入股本账户,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现在的上市公司一般只将未分配利润部分送股,实际上盈余公积的一部分也可送股。而转增股本则是将资本公积转入股本账户。股本、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同属股东权益类账户,都是公司的净资产,这些都属于投资者所有,也就是说,经过送股、转增股本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并没有改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总资产、总负债。可见,送股、转增股本行为本身只是会计上的转账而已,当然上市公司不可能因为这种行为而使公司当年或以后获利,投资者在公司中的权益当然也不可能因此增加。从另一角度看,送股、转增股本虽然使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数量发生了变化,但这种股票数量的增加于投资者权益无丝毫影响。这是因为股票数量是同比例增加的,每个投资者所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数的比例是不变的。既然送股、转增股本只是使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增加了,而没有改变投资者在公司中的权益,那么很显然的一个结果就是每股所拥有的权益同比例地下降了,并且,如果公司下年度的经营状况与上年度相比变化不大的话,则下年度的每股收益指标亦将同比例下降。
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是独立于公司经营运行之外的。通过股票的收益来赚取自己的利益。并且对于公司来说,这个举动带来的经济收益非常的显著。但是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要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不能因为一些利益而违反我国的法律,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开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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