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三性的意义是什么?具体有什么作用?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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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证据的三性就是指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法院通过对证据三性进行审查而决定是否采纳。它既是诉讼开始的基础,也是诉讼继续进行的推进器,还是引导诉讼走向终结的决定性元素。也是保障民事案件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的“生命线”。在诉讼中起着推动或制约诉讼发展的作用。
证据三性的意义是什么?具体有什么作用?

在所有的诉讼活动中,证据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工具,空辩双方是通过证据向法官证明自己的,而法官也是通过证据来分辨事实的真相的。当然,证据之所以可以成为证据,也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证据三性便是其标准。那么证据三性的意义是什么?具体有什么作用?下面,就让律图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证据三性的意义是什么?

证据的三性就是指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据的三性看似简单的三个特性,但是事实上想要真正的理解适用是非常复杂的。在法庭上对证据质证主要是围绕证据三性进行,最终,法院也通过对证据三性进行审查而决定是否采纳。通常,民事诉讼是当事人的利益冲突、心态对抗的一种法律形式,而民事证据在诉讼中起着推动或制约诉讼发展的作用,它既是诉讼开始的基础,也是诉讼继续进行的推进器,还是引导诉讼走向终结的决定性元素。或者可以说,民事诉讼实质是双方证据的对抗过程,可见,民事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固而民事证据的审查与判断是司法裁判的基础和依据,也是保障民事案件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的“生命线”。笔者结合自己在审判实践中的体会,略谈对民事诉讼证据三性的理解,以期望对审判实践有所裨益。

二、证据三性具体有什么作用?

证据的三性就是指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据的三性看似简单的三个特性,但是事实上想要真正的理解适用是非常复杂的。在法庭上对证据质证主要是围绕证据三性进行,最终,法院也通过对证据三性进行审查而决定是否采纳。

通常,民事诉讼是当事人的利益冲突、心态对抗的一种法律形式,而民事证据在诉讼中起着推动或制约诉讼发展的作用,它既是诉讼开始的基础,也是诉讼继续进行的推进器,还是引导诉讼走向终结的决定性元素。

或者可以说,民事诉讼实质是双方证据的对抗过程,可见,民事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固而民事证据的审查与判断是司法裁判的基础和依据,也是保障民事案件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的“生命线”。

笔者结合自己在审判实践中的体会,略谈对民事诉讼证据三性的理解,以期望对审判实践有所裨益。

上述我们详细的介绍到了证据三性的意义所指代的内容,同时,也对证据三性的具体作用做了介绍了,在现实生活中的诉讼活动中,证据三性也是影响最终诉讼结果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在具体的搜证过程中,也必须要符合三种性质的证据才具有真正的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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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证据的合法性,这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也就是说,诉讼证据不论是当事人提供的还是人民法院主动调查收集的,都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不按照法定程序提供、调查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另外,证据的合法性还包括证据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对某些法律行为的成立,法律规定了特定的形式,不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该项法律行为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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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营者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凭证、单据。这是 法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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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是一家公司员工,最近公司无故拖欠了员工三个月工资,员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庭要求员工出具符合证据三性的证据,所以请问大家所谓证据的三性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第
一, 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性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 事实。
这一客观事实只能发生在诉讼主体进行民事、经济活动中,发生在诉讼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过程中,是当时作用于他人感官而被看到、听到或感受到的、留在人的记忆中的,或作用于周围的环境、物品引起物件的变化而留下的痕迹物品,也可能由文字或者某种符号记载下来,甚至成为视听资料等等。客观性是诉讼证据的最基本的特征。

二, 证据的关联性,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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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以下是对诽谤罪定性的具体含义是什么的问题的回答: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行为人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
  、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
  、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表现为: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诽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对一般诽谤行为需要年满16岁,16岁以下是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同时16岁也是刑事责任年龄。16岁以下的人有诽谤行为,其监护人有赔偿责任。
  
4、诽谤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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