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二胎准生证的办理流程
1 、申请
需要办理二胎准生证的,应向女方户籍所在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天津市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与申请条款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查
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3 、审批
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审批又包括2个流程:
(1)初审
接到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的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于8个工作日内(需要病残鉴定的除外)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送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2) 拟批
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依据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需要病残鉴定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作出拟批准决定。10个工作日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7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4、公示
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将拟批准结果在当事人所居住的村(居)公示5 个工作日(城市地区的公示地点在夫妻双方所在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视情况掌握),无群众反映后再正式履行审批手续。
5 、发证
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对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当事人批准生育后,自批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天津市政策内二孩审批证明》(以下简称《二孩审批证明》)。
6 、退证
对已领取《二孩审批证明》后决定不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退证手续。退证后可重新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重新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继续享受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在领取《二孩审批证明》期间停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予补发。
综上,在天津市,若要响应二胎政策,要先按照天津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来申请,办理单独二胎准生证。并且实际上我国的二胎政策是建立在我国的国情上的思考,我国现在处于低生育率,并且已经陷入“银发危机”或者说是老龄化的阶段,而二胎政策的执行正好缓和了目前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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