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是我国经济体制中重要的经济主体,因此,无论是其成立、运营还是纠纷解决,当事人都必须了解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然而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特殊性,我国法律对其所得税计算方法做出了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计算方法的规定,下面律图小编做一下简单的总结。
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根据我国税法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
一、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二、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750;
三、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3750;
四、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9750;
五、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000元的,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14750;
同时,要注意《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财税[2008]65 号)》中的规定:
一、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2000元/月)。
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五、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我国税法相关条文规定了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五个等级,适用不同的税率,同时对于不同的费用扣除项目也有不同的标准,只有详细了解这些标准,才能准确的计算个人独资企业的应纳税额。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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