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确定劳动关系是否需要开庭
确定劳动关系是否开庭,取决于具体处理途径。
若通过协商解决,自然无需开庭。双方可就劳动关系事宜达成一致。
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受理后通常会安排开庭审理。仲裁庭会听取双方陈述、质证证据,查明事实,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作出裁决。不过,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也可不经过开庭环节。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一方起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后会安排开庭。法院会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进行审理,通过庭审查明劳动关系相关事实并作出判决。
所以,协商无需开庭,仲裁和诉讼一般会开庭,但仲裁调解成功则可避免开庭。
二、确定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确定劳动关系可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主体资格,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前提。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其管理并从事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
认定时可参考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社保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上述情形,劳动关系成立。
三、确定劳动关系最重要的证据有哪些
确定劳动关系最重要的证据包括以下几类。首先是劳动合同,它是证明劳动关系最直接有力的证据,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其次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条等,能反映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事实。
再者是社保缴纳记录,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社保记录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还有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考勤记录,可体现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出勤工作的情况。
另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也有一定证明力。若劳动者能提供以上证据,在确定劳动关系的纠纷中会更具优势。
确定劳动关系是否需要开庭,其实并非绝对。若双方对劳动关系的存在无争议,可通过协商确认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调解,无需进入开庭程序;但若是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用工起始时间等问题存在分歧,且调解未达成一致,才会启动仲裁开庭审理。此外,确定劳动关系往往是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权益的前提,而这些权益的主张细节、证据收集的具体要求(如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的有效性),以及开庭时的举证规则,都是不少人容易困惑的点。如果您正面临劳动关系确认的争议,或想了解相关权益如何维护,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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