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关于休息休假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11-14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37人
专家导读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关于休息休假是如何规定的?

一、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法定节假日应该放假,另外如果有加班,要按照加班费支付。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修改后于行的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为: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

二、劳动者加班费如何支付?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很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无偿加班,甚至通过各种目标压力迫使劳动者不得不加班,现在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充分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日,法定节假日也是要休假的,如果劳动者正处于这种加班状态,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要保护自己应有的利益。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4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关于休息休假是如何规定的?
一键咨询
  • 134****62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4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8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0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2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4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4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3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6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2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1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0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1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8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8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法休息休假规定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如需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且一般每日延长不超过一小时。 特殊情况下,每次延长不超三小时,月度内延长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且须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国家对信息交流无障碍有什么政策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信息交流无障碍就是指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让残疾人可以和正常人一样无障碍地获取信息资源,为残疾人创建一个平等、参与、共享的和谐社会。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八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重要政府信息和与残疾人相关的信息,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 (2)国家举办的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考试,有视力残疾人参加的,应当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或者由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3)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电视台在播出电视节目时配备字幕,每周播放至少一次配播手语的新闻节目; (4)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其他图书馆应当逐步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 (5)残疾人组织的网站应当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逐步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 (6)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服务技能培训; (7)举办听力残疾人集中参加的公共活动,举办单位应当提供字幕或者手语服务; (8)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服务,应当创造条件为有需求的听力、言语残疾人提供文字信息服务,为有需求的视力残疾人提供语音信息服务;电信终端设备制造者应当提供能够与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相衔接的技术、产品。 此外,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这需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
国家对信息交流无障碍的政策有那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信息交流无障碍就是指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让残疾人可以和正常人一样无障碍地获取信息资源,为残疾人创建一个平等、参与、共享的和谐社会。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八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重要政府信息和与残疾人相关的信息,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 (2)国家举办的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考试,有视力残疾人参加的,应当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或者由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3)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电视台在播出电视节目时配备字幕,每周播放至少一次配播手语的新闻节目; (4)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其他图书馆应当逐步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 (5)残疾人组织的网站应当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逐步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 (6)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服务技能培训; (7)举办听力残疾人集中参加的公共活动,举办单位应当提供字幕或者手语服务; (8)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服务,应当创造条件为有需求的听力、言语残疾人提供文字信息服务,为有需求的视力残疾人提供语音信息服务;电信终端设备制造者应当提供能够与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相衔接的技术、产品。 此外,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这需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
残疾人就业政策,有什么政策可以保障?
[律师回复] 为了鼓励各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鼓励和扶持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国家采取措施,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在税收、信贷等方面依法给予优惠。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这些措施主要包括: (1)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 (2)对于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扶持,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扶持。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 (4)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发展社区服务事业,应当优先考虑残疾人就业。 (6)对于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休息休假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在法定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10w+浏览
保障性住房政策有哪些
[律师回复] 2021年,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拓宽保障房资金来源渠道。那么,保障房资金来源究竟有哪些呢保障房资金来源一应该加大政策实施力度,确保资金的足额流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自我国实行土地招拍制度以来,土地出让收入逐年攀升成为了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也是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所以地方政府对土地的依赖性很高,一些财政收入匮乏的城市表现更为突出,而保障性住房用地都是以财政划拨为主,造成地方政府缺乏积极性,相关数据表明2021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达到29109.94亿元,扣除征地拆迁等补偿成本性支出13395.6亿元,土地出让净收益为15714.34亿元,而其中用于住房保障的支出仅463.62亿元,仅占土地出让净收益的2.95,%,而要求的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的规定目标显然没有达到。所以地方在保障房的建设资金投入和运用方面仍然不足。保障房资金来源二虽然财政保障性的安居工程支出逐年增加,并且幅度很大,但是国家拨款必定有限,而保障性住房资金规模大,所以社会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不可或缺的力量。运用“创新的财政支持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刻不容缓。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成立专门的企业,负责建设、运营、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本金,利用国家政策引导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社会投资等筹集建设资金。也可以用“政府出地,企业出资”的方式吸引社会机构参与建设。保障房资金来源三保障性的住房成本有很大一部分是控制在各种税费上的,要想降低建设成本就要切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降低保障安住建设成本,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基金免缴政策,一律免缴土地出让收入,落实营业税、房产税、契税等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保障房资金来源是保障房建设的基础,只有不断拓宽保障房资金来源,才能推动保障房的更快发展。另外,明确保障房资金来源后,保障房资金运用管理也不容忽视,要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以防资金滞留、挤占和挪用等发生。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4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休息休假的规定有哪些?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休息休假的规定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第五条开发企业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通过招、拍、挂等方式竞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配建面积均为住宅建筑面积,开发企业应按项目整体标准为保障性住房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设施及服务性设施,但不得以公共设施或其它面积抵扣配建面积。  第七条配建标准  
(一)保障性住房原则上应相对集中,按整幢或整个单元的方式集中建设,并应与所在地块上的商品住宅统筹规划,其建筑外形、品质、风格等应与商品住宅一致,保持总体和谐,并共享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二)开发企业进行配建保障性住房设计后,应将设计成果文件提交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设计成果的标准、面积、户型等须符合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  
(三)保障性住房应按照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标准进行装修,配建保障性住房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产品质量标准。  
(四)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上的地下室及其他非住宅建筑面积等专有部分权属归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所有,商业铺面可按评估价出售给开发企业。  
(五)保障性住房的停车位应按市规划部门确定的指标进行配建,并就近集中建设。  第八条由开发企业负责申报配建过程中包括保障房部分的报建、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等相关手续,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应协助办理。  第九条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应与所在项目商品住宅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分期开发建设的项目,保障性住房应在首期项目中先行建设、先行交付。  第十条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符合节能、环保等技术规范以及住宅产业化的技术要求,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保障性住房配建项目应接受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可控。  第十二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载明保障性住房面积、套数、标准、配套设施等事项。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审核项目是否按《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要求实施配建,未按要求配建的不予整体项目备案,且不予办理其销售许可相关手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三胎休假政策有哪些规定
三胎休假政策的规定有如果女职工生育三胎的话,那么可以享受一百二十八天的长假,如果生育多胎的,可以增加三十天的产假。一般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应该按照工资的八成照常发放给员工相应的工资。同时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等带有。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4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法休假保障金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休假保障金的规定是:在员工享受单位给予的休假期间应当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一致的工资收入。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的借口克扣员工的假期以及休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社保退休人员取暖费有何政策政策?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第一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绝大多数人有
虽然取暖费属于福利待遇,而不是国家或地方政策的硬性规定,但北京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取暖补贴确是普遍现象。具体补贴或报销规定以各单位自己的政策为准。多数单位是按规定据实报销。
第二种:企业单位参保人退休后:绝大多数人没有
一般而言,国企单位退休的绝大多数都有,但单个单位的待遇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外企、合资企业和民营企业退休的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如果有的话,具体补贴或报销规定也是以各单位自己的政策为准,没有统一标准。多数单位是据实限额报销,或定额补贴。
第三种:在街道社保所退休的社会化人员:都有
灵活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街道社保所办理退休的,或在职介、人才退休,档案关系转到街道社保所的人员,均可享受全暖补贴。算是政府对没有单位的社会化人员,尤其是下岗人员的人文关怀吧。最高可按60平米,每平米15元的标准享受补贴。每年3月或9月到社保所提交采暖证明、退休证、房本、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通过审核的,每年最高可领取900元的补贴。一般都是直接打款到个人的养老金账户上。一般3月提交材料的6月底发,9月提交材料的12月底发。
第四种:家里取暖方式不属于集中供热,而是自采暖的,可按规定享受燃气补助
这是北京地区的阶段性惠民政策。无论你是不是退休人员,是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只要是煤改气,或清洁能源等自采暖方式采暖,而不是集中供热的,可按每平米0.43元或等值燃气的标准享受燃气补助。需要采暖季开始前,和采暖季结束后,燃气公司规定的时间窗口,上报自家燃气表底数,按采暖季实际使用数字进行补助。目前,上报方式已由最开始的工作人员到家中查表,自报数,过渡到可以在A上自己直接报交上传了。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294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节假福利 > 年假 > 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关于休息休假是如何规定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