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保全注意什么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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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提供担保。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4、申请的法院。5、不动产的保全。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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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程中,为防止对方恶意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对另一方利益的损害,规定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而在具体进行离婚财产保全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离婚财产保全注意什么事项?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在进行具体了解。


1、提供担保

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的法院。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动产的保全。

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关于离婚财产保全注意事项的内容,律图小编就暂时为大家总结了六点,有需要的朋友可以适当的了解相关内容。而申请进行离婚财产保全的,不一定就在诉讼过程中进行,在想要提起诉讼之前,也是可以申请进行财产保全的。当然,为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建议事先了解清楚其中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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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1、积极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2、采取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后,债权人务必要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积极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有效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财产。4、针对不同的被保全财产,采取适当的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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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财产保全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做如下解答:离婚前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4.申请的法院。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5.不动产的保全。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上述内容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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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做如下解答:离婚前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4.申请的法院。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5.不动产的保全。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上述内容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俗话说:“赢了官司输了钱。”这主要是指债权人打官司虽然取得了胜诉,但债权却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类似的个案,固然有一部分是债务人没有财产执行引起的,也有一部分是由于债权人缺乏风险意识,没有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给债务人趁机转移财产或者被其他债权人抢先取得受偿造成的。按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企业申请财产保全时要注意几点:
(一)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对象限于债务人的不动产、银行存款、车辆船舶、股票证券、股权股息、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等,案外人的财产不得保全;
(二)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担保,否则将驳回申请;
(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否则将解除保全措施;
(四)申请保全银行存款、商标权和专利权的期限一次不超过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一次不超过1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一次不超过2年,保全期限届满前应当向办理手续,才能相应延长。财产保全有着极大作用,它不但可以固定债务人的财产,为日后执行提供物质基础,可节省执行时间提高执行效率,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诉讼保全的财物中直接、优先受偿(除了采取破产、参与分配程序的以外)。此外,诉讼保全还可以造成债务人心理压力,使债权人在诉讼中占据有利地位。因此,诉讼保全对于企业有效清理、实现债权有着不可忽略的作用。
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一)首部
1、标题,写:财产保全申请书。
2、当事人栏,依次列写: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
(二)事实和理由
1、简要地说明一下双方讼争或将要的案情事实确凿无疑。在这一方面着墨不多。
2、着重写明必须实施财产保全所根据的事实。即被申请人有何种分散、转移争执的标的物的行为。具体写明被申请人对争执的标的物是正在准备出卖、损毁、转移,还是隐匿,抑或是对其现有的资财故意大肆进行挥霍浪费。
3、对所提出的上述事实,举出确实可靠的证据,证明它是客观实际存在的,而不是主观臆测的。
4、论证理由,主要是阐明如果不实施财产保全,人民今后的判决势必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如果被申请人的挥霍浪费等行为,只影响其财产的很小一部分,不足以影响今后人民判决的执行,则不必申请实施财产保全。
(三)请求目的根据前述事实和理由,写明具体、明确的请求目的。即请求人民对被申请人的何项财产实施财产保全,以及采取何种方法(如查封、扣押、冻结等)实施财产保全。同时表示自己是否提供担保以及提供何种担保。
(四)尾部及附项
1.致送机关,分两行写:此致人民。
2.右下方写: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部分,如有书证、物证,可写明附送的证据名称和件数有证人的,要列出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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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注意事项
一、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慎重行事,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保全条件和保全范围。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原则上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并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确有必要时依职权保全要特别慎重。三、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依法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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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一)首部
1、标题,写:财产保全申请书。
2、当事人栏,依次列写: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
(二)事实和理由
1、简要地说明一下双方讼争或将要的案情事实确凿无疑。在这一方面着墨不多。
2、着重写明必须实施财产保全所根据的事实。即被申请人有何种分散、转移争执的标的物的行为。具体写明被申请人对争执的标的物是正在准备出卖、损毁、转移,还是隐匿,抑或是对其现有的资财故意大肆进行挥霍浪费。
3、对所提出的上述事实,举出确实可靠的证据,证明它是客观实际存在的,而不是主观臆测的。
4、论证理由,主要是阐明如果不实施财产保全,人民今后的判决势必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如果被申请人的挥霍浪费等行为,只影响其财产的很小一部分,不足以影响今后人民判决的执行,则不必申请实施财产保全。
(三)请求目的根据前述事实和理由,写明具体、明确的请求目的。即请求人民对被申请人的何项财产实施财产保全,以及采取何种方法(如查封、扣押、冻结等)实施财产保全。同时表示自己是否提供担保以及提供何种担保。
(四)尾部及附项
1.致送机关,分两行写:此致人民。
2.右下方写: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部分,如有书证、物证,可写明附送的证据名称和件数有证人的,要列出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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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一)首部
1、标题,写:财产保全申请书。
2、当事人栏,依次列写: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
(二)事实和理由
1、简要地说明一下双方讼争或将要的案情事实确凿无疑。在这一方面着墨不多。
2、着重写明必须实施财产保全所根据的事实。即被申请人有何种分散、转移争执的标的物的行为。具体写明被申请人对争执的标的物是正在准备出卖、损毁、转移,还是隐匿,抑或是对其现有的资财故意大肆进行挥霍浪费。
3、对所提出的上述事实,举出确实可靠的证据,证明它是客观实际存在的,而不是主观臆测的。
4、论证理由,主要是阐明如果不实施财产保全,人民今后的判决势必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如果被申请人的挥霍浪费等行为,只影响其财产的很小一部分,不足以影响今后人民判决的执行,则不必申请实施财产保全。
(三)请求目的根据前述事实和理由,写明具体、明确的请求目的。即请求人民对被申请人的何项财产实施财产保全,以及采取何种方法(如查封、扣押、冻结等)实施财产保全。同时表示自己是否提供担保以及提供何种担保。
(四)尾部及附项
1.致送机关,分两行写:此致人民。
2.右下方写: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部分,如有书证、物证,可写明附送的证据名称和件数有证人的,要列出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婚前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离婚前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4.申请的法院。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5.不动产的保全。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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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对象限于债务人的不动产、银行存款、车辆船舶、股票证券、股权股息、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等,案外人的财产不得保全。2、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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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保全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离婚前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4.申请的法院。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5.不动产的保全。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离婚前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离婚前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 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 4.申请的法院。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 5.不动产的保全。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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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保全有哪些注意事项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时财产保全有哪些注意事项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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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诉前财产保全的具体措施有哪些,诉前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一.诉前财产保全的作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前保全是为了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而向申请的。诉前保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确保被申请人的财产不被转移,隐匿,有利于判后执行。 2.在诉前保全的实践中,大量的诉前保全案件,经采取保全措施,并在的协调之下,往往打成诉前和解,甚至即时清结。 3.即便在诉前未达成和解的,在诉讼中,在查明事实之后,被告也愿意与原告尽早处理双方的纠纷,达成调解。二.对不动产的执行措施有哪些对不动产的执行措施,是指以不动产为执行标的的执行措施。作为执行标的的不动产主要包括:房屋、土地及其附着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不动产的执行措施,主要是指强制迁出房屋和强制退出土地。强制迁出房屋和强制退出土地,是指人民的执行员搬迁被执行人在房屋内或者特定土地上的财物,并将腾出的房屋和土地交给权利人的一种执行措施。强制迁出房屋,可以适用于房屋拆迁、买卖、租赁案件的执行;强制退出土地可以适用于强占耕地、宅基地纠纷、土地使用权纠纷、相邻关系中阻塞通道及排除妨碍等案件的执行。人民的法律文书确定房屋占有人或者土地占有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后,占有人应当自动履行,拒不自动履行的,权利人可依法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强制迁出房屋和退出土地,是一项比较重大、复杂的执行措施。
诉讼前保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诉讼前保全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做如下解答:诉前保全的注意事项是: 1.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正受他人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了争议的人 2.申请诉前保全的前提必须是情况紧急,即利害关系人如果等到起诉后再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的强制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 4.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作出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上述内容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我爸爸的一个朋友几年钱借了爸爸的钱去做生意,可是到现在都不还钱,据我们了解他生意做的蛮不错不存在没钱还,我爸就想起诉他并且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问诉前财产保全裁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诉前保全注意事项:
1、什么情况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手段?
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如何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提供担保的,申请会被法院驳回。
4、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后不起诉会有什么后果?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5、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准备哪些资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及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各一份;
(2)证明申请人、被申请人、担保人主休资格的证明资料;
(3)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民事关系的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合同书、欠据;
(4)证明概要查封的被申请人的具体财产线索及所有权证明;
(5)与申请查封的标的额相当的担保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用房屋或国有土地担保的,必须提交产权证及房产登记信息卡(已抵押或被查封的房产和土地不能担保);
用现金担保,必须提交存期为半年以上的定期存折或存单(存折或存单由本院暂为保管);
上述材料必须提交原件核对复印件一份;
(6)担保人为第三人时,担保人本人需现场确认担保(单位除外),若第三人无法现场确认,需提交相应的公证证明;
(7)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6、申请保全措施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7、如果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按规定交纳保全费用而没有交纳的,人民法院不会对申请保全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未按照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相应财产担保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驳回其申请。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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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才能申请财产保全吗,诉前财产保全注意事项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立案后才能申请财产保全吗,诉前财产保全注意事项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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