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具有天津常住户口或者天津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应未到65周岁);
4、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5、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
6、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7、已按本办法规定支付首付款或自筹资金;
8、同意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担保。
二、天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
1、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或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误,重新调整造成欠缴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3、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4、要出示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证明、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正楷人名章,按照不同情况,还需提供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购房人的上述资料及合法有效的关系证明;
5、用于购买住房的贷款,贷款银行应当在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划入的贷款资金后2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支付方式将贷款资金支付给住房出售人;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由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取。
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该新政策的实施方案对于首次购买房屋者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但主要目的是为了限制购买二手房,甚至是三套房的用户,对其提高了门槛,以便政府更好的掌控房地产市场。综上,天津市的市民可根据自身的情况来考虑是否需要购买,做到资金合理适用。以上是“律图”为您回答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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