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融资偏好融资顺序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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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企业融资理论,企业融资的最优顺序应当是遵从先内部融资、再债务融资、最后选择股权融资的顺序来进行。
上市公司融资偏好融资顺序是怎样的

一、上市公司融资偏好融资顺序

由于社会历史文化和制度特别是企业制度等社会环境的不同,不同国家企业的融资模式是不一样的。我国是一个处于市场化改革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度上的创新、结构上的完善,汲取经验与教训,实现有中国特色的企业融资模式。

(一)我国企业融资方式的特点

1、留存收益所占比率较低。

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企业处于扩张期内部积累不够,证券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尚未建立,并且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造成企业整体业绩水平较低,留存收益不高。

2、股票融资比例较高。

上市公司将配股作为再融资的首选方式,由于我国企业负债率高,因此利用股票融资无可厚非。但是,我国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上市,负债率已大大降低,仍然特别推崇股票融资。增发新股是上市公司比较热衷的融资方式。上市公司自1998年6月龙头股份首开先河以来,这种再融资方式逐渐受到其他公司的青睐。

3、公司债券比例较小。

我国上市公司一直忽视债券融资,自1986年我国发行企业债券以来,累计发行3000多亿元,平均每年只有200亿,2002年上市公司通过股票融资2102亿元,企业债券只有83亿,是股票融资的3.95%。同国际市场相比,我国上市公司债券融资规模明显偏小。而美国同期债券融资达9350亿,同期股票融资只有1460亿,债券融资是股票融资的6.4倍。

(二)影响我国企业融资顺序的因素

我国上市公司不追求通常认为的资金成本较低的债券融资而偏好股权融资方式。总体来说,这与我国还不太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进程密切相关。就我国的企业和资本市场而言,存在异常的融资顺序主要有以下原因。

1、偏低的资产收益率限制了内源融资。我国的上市公司改制前大部分为国有企业,企业改制上市后相关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相对滞后,一系列相关因素造成了上市公司业绩普遍较低,而且平均收益呈现普遍下滑的现象。企业的内源融资主要来源于公司的盈余积累,所以较低甚至亏损的业绩水平限制了我国的上市企业的内部融资比例。

2、资本市场发展失衡。企业在不同的生产环境和生产阶段,所需资金的期限不同,愿意支付的融资成本和承担的义务与风险也不同,总体来说,利用股权融资还是债券融资是一个随机分配的过程。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协调发展是企业多渠道,低成本筹资的市场基础,也是平衡债权约束和股权约束,形成有效企业治理结构的必要条件。但是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发展极不平衡,资本市场的畸形发展最终导致了我国企业的异常融资优序,同时也带来了上市企业过高的融资成本。

3、企业经理对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在我国,经理人员的收入主要是非货币收入,即以各种名目体现剩余索取权的消费,如吃喝、娱乐、消费高档“公共消费品”等,货币收入不仅数额较少,与企业效益好坏也没有什么关系。股权融资,进而越不想承担投资风险,就会越偏好于股权融资。而且,经营者通过股权融资实现企业规模的扩张,其结果仅仅在于短期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降低,但这种方式既不会动摇其对企业的控制,还避免了债权融资的硬约束。

(三)我国企业融资顺序选择原因分析

我国企业的融资顺序普遍实行先外源融资后内源融资,先直接融资后间接融资,先股票融资后债券融资,内源融资所占比例最大不超过20%,这几乎与现代资本结构所描述的优序融资顺序完全相违背。为什么我国企业融资顺序与西方国家会有如此大的区别呢?主要从以下几点方面进行分析。

1、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顺序选择的原因分析。

西方国家企业首选内源融资,我国企业首选外源融资。西方国家的企业普遍资金雄厚,加之有一套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使得企业无论是在产品力、销售力还是品牌力上都是中国企业可望而不可及的。自然不需要通过外源融资来扩大企业的再生产,只需通过内源融资,依靠企业的留存收益和折旧便可完成。

我国企业的底子薄,在创业初期融资势必要通过外源融资来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这一过程。而当企业发展到成长期阶段,企业的技术等资源优势已经确立,产品也开始进入市场,如果市场对产品的反映积极的话,需要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这就需要大量的资金。由于企业的规模也在迅速扩大,可供抵押的资产也随之增加,为采取债务融资创造了条件,因此,这一时期举债(短期债务,长期债务)就成为了首选。进入到企业发展的成熟阶段,企业要适应规模发展和创新的需要,增加其竞争力,寻找新的发展机会,还需投入大量资金,由于前期阶段的发展,企业的经济水平已有了一定基础,实行长期债务融资和内部融资成为首选。

2、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顺序选择的原因分析。

西方国家企业首选间接融资,我国企业首选直接融资。中西方国家企业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差别,主要是由于它们的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的发展、完善程度和信用程度的不同。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无论是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银行),还是非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从宏观政策到微观运作其发展水平都是我国无法达到的。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大力提倡发展直接融资。最突出的表现是在市场上发行股票和债券(企业发行股票2103.3亿,企业债83亿)。自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后,我国企业的融资结构由财政主导型转变成为金融主导型,在金融主导型融资中,直接融资的比重不断上升。但是这种过分依赖直接投资,对我国来说是很危险的。

3、股票融资与债券融资顺序选择的原因分析。

西方国家企业首选债券融资,我国企业首选股票融资。它的优点有很多,在上文已谈到,事实上,我国上市公司在考虑资金筹集时,如果采用债券融资需还本付息,成本较高,所以他们主要还是依赖股权融资。众所周知,股票不用返还,也不需支付利息,这样更有利于企业甩掉包袱。

从现代公司理论的最新发展来看,公司控制权的争夺越来越重要。公司控制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与公司的所有权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说,公司的控制权即是公司的所有权。如果发行股票,股东会通过其正当的权利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最大的股东往往享有公司的控制权。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公司并购高潮的风起云涌,充分证明了公司控制权的重要性。任何一个公司都不会浪费对企业的控制权,采取股票融资在我国企业中占相当的比重。

二、西方国家企业融资顺序及动因编辑

(一)以美国企业为代表的融资顺序及动因分析

据统计,美国企业内源融资占资金来源总额的比重一直在65%以上,最高时(1992年)甚至达到97%,平均为71%。内源融资成为首选的融资方式。在外源融资中,美国企业优先选择债券融资,而股权融资则相对受到冷落。一般地,美国企业融资的顺序遵循“啄食顺序理论”(The Pecking order Theory),即企业融资一般会遵循内源融资→债务融资→股权融资的先后顺序。

美国企业在考虑股票和债券的融资顺序时,主要基于以下原因:美国具有发达的证券市场。美国反对金融势力积聚的传统,规定商业银行和投机银行必须分离,禁止商业银行持有企业股票或从事股票买卖。银行只能经营7年以内的贷款。美国企业7年以上的长期资本只能依靠证券市场直接进行筹集。同时,美国税法规定公司股息分配前要上交所得税,而债息分配前免交所得税等,使得美国企业长期资本中有2/3是通过发行公司债而取得的。

(二)以日本企业为代表的融资顺序及动因分析

相对于美国以内源融资为主导的融资模式,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从银行获取贷款。1957年到1974年间,在日本企业的资金构成中,内源融资所占的比重仅为25.6%—37.7%,企业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外源融资;在外源融资中,银行贷款所占的比例很高,一直在40%左右,而股票和债券融资所占的比重则从1957年—1959年的18.5%下降到1970年—1974年的8.3%,呈下降趋势。正是在这种企业自我积累能力低、而证券市场又不发达的情况下,日本企业形成了以银行贷款为主的融资模式。日本企业的融资模式是依靠外源融资,以内源融资为辅。

通过律图小编的整体介绍,相信您对上市公司融资偏好融资顺序有具体的了解。上市公司应该根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公司的方案,维护广大股民的权益。文章中不仅大谈我国的情况,还将本国上市公司与发达国家放一起分析,让大家更能清楚我国上市公司所处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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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由于社会历史文化和制度特别是企业制度等社会环境的不同,不同国家上市公司融资顺序是不一样的。我国是一个处于市场化改革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度上的创新、结构上的完善,汲取经验与教训,实现有中国特色的企业融资模式。
(一)我国企业融资方式的特点
1.留存收益所占比率较低。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企业处于扩张期内部积累不够,证券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尚未建立,并且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造成企业整体业绩水平较低,留存收益不高。
2.股票融资比例较高。上市公司将配股作为再融资的首选方式,由于我国企业负债率高,因此利用股票融资无可厚非。但是,我国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上市,负债率已大大降低,仍然特别推崇股票融资。增发新股是上市公司比较热衷的融资方式。上市公司自1998年6月龙头股份首开先河以来,这种再融资方式逐渐受到其他公司的青睐。
3.公司债券比例较小。我国上市公司一直忽视债券融资,自1986年我国发行企业债券以来,累计发行3000多亿元,平均每年只有200亿,2002年上市公司通过股票融资2102亿元,企业债券只有83亿,是股票融资的
3.95%。同国际市场相比,我国上市公司债券融资规模明显偏小。而美国同期债券融资达9350亿,同期股票融资只有1460亿,债券融资是股票融资的
6.4倍。
(二)影响我国企业融资顺序的因素
我国上市公司不追求通常认为的资金成本较低的债券融资而偏好股权融资方式。总体来说,这与我国还不太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进程密切相关。就我国的企业和资本市场而言,存在异常的融资顺序主要有以下原因。
1.偏低的资产收益率限制了内源融资。我国的上市公司改制前大部分为国有企业,企业改制上市后相关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相对滞后,一系列相关因素造成了上市公司业绩普遍较低,而且平均收益呈现普遍下滑的现象。企业的内源融资主要来源于公司的盈余积累,所以较低甚至亏损的业绩水平限制了我国的上市企业的内部融资比例。
2.资本市场发展失衡。企业在不同的生产环境和生产阶段,所需资金的期限不同,愿意支付的融资成本和承担的义务与风险也不同,总体来说,利用股权融资还是债券融资是一个随机分配的过程。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协调发展是企业多渠道,低成本筹资的市场基础,也是平衡债权约束和股权约束,形成有效企业治理结构的必要条件。但是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发展极不平衡,资本市场的畸形发展最终导致了我国企业的异常融资优序,同时也带来了上市企业过高的融资成本。
3.企业经理对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在我国,经理人员的收入主要是非货币收入,即以各种名目体现剩余索取权的消费,如吃喝、娱乐、消费高档“公共消费品”等,货币收入不仅数额较少,与企业效益好坏也没有什么关系。股权融资,进而越不想承担投资风险,就会越偏好于股权融资。而且,经营者通过股权融资实现企业规模的扩张,其结果仅仅在于短期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降低,但这种方式既不会动摇其对企业的控制,还避免了债权融资的硬约束。
(三)我国企业融资顺序选择原因分析
我国企业的融资顺序普遍实行先外源融资后内源融资,先直接融资后间接融资,先股票融资后债券融资,内源融资所占比例最大不超过20%,这几乎与现代资本结构所描述的优序融资顺序完全相违背。为什么我国企业融资顺序与西方国家会有如此大的区别呢?主要从以下几点方面进行分析。
1.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顺序选择的原因分析。西方国家企业首选内源融资,我国企业首选外源融资。西方国家的企业普遍资金雄厚,加之有一套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使得企业无论是在产品力、销售力还是品牌力上都是中国企业可望而不可及的。自然不需要通过外源融资来扩大企业的再生产,只需通过内源融资,依靠企业的留存收益和折旧便可完成。
我国企业的底子薄,在创业初期融资势必要通过外源融资来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这一过程。而当企业发展到成长期阶段,企业的技术等资源优势已经确立,产品也开始进入市场,如果市场对产品的反映积极的话,需要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这就需要大量的资金。由于企业的规模也在迅速扩大,可供抵押的资产也随之增加,为采取债务融资创造了条件,因此,这一时期举债(短期债务,长期债务)就成为了首选。进入到企业发展的成熟阶段,企业要适应规模发展和创新的需要,增加其竞争力,寻找新的发展机会,还需投入大量资金,由于前期阶段的发展,企业的经济水平已有了一定基础,实行长期债务融资和内部融资成为首选。
2.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顺序选择的原因分析。西方国家企业首选间接融资,我国企业首选直接融资。中西方国家企业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差别,主要是由于它们的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的发展、完善程度和信用程度的不同。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无论是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银行),还是非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从宏观政策到微观运作其发展水平都是我国无法达到的。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大力提倡发展直接融资。最突出的表现是在市场上发行股票和债券(企业发行股票210
3.3亿,企业债83亿)。自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后,我国企业的融资结构由财政主导型转变成为金融主导型,在金融主导型融资中,直接融资的比重不断上升。但是这种过分依赖直接投资,对我国来说是很危险的。
3.股票融资与债券融资顺序选择的原因分析。西方国家企业首选债券融资,我国企业首选股票融资。它的优点有很多,在上文已谈到,事实上,我国上市公司在考虑资金筹集时,如果采用债券融资需还本付息,成本较高,所以他们主要还是依赖股权融资。众所周知,股票不用返还,也不需支付利息,这样更有利于企业甩掉包袱。
从现代公司理论的最新发展来看,公司控制权的争夺越来越重要。公司控制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与公司的所有权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说,公司的控制权即是公司的所有权。如果发行股票,股东会通过其正当的权利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最大的股东往往享有公司的控制权。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公司并购高潮的风起云涌,充分证明了公司控制权的重要性。任何一个公司都不会浪费对企业的控制权,采取股票融资在我国企业中占相当的比重。
西方国家企业融资顺序及动因编辑
(一)以美国企业为代表的融资顺序及动因分析
据统计,美国企业内源融资占资金来源总额的比重一直在65%以上,最高时(1992年)甚至达到97%,平均为71%。内源融资成为首选的融资方式。在外源融资中,美国企业优先选择债券融资,而股权融资则相对受到冷落。一般地,美国企业融资的顺序遵循“啄食顺序理论”(The Pecking order Theory),即企业融资一般会遵循内源融资→债务融资→股权融资的先后顺序。
美国企业在考虑股票和债券的融资顺序时,主要基于以下原因:美国具有发达的证券市场。美国反对金融势力积聚的传统,规定商业银行和投机银行必须分离,禁止商业银行持有企业股票或从事股票买卖。银行只能经营7年以内的贷款。美国企业7年以上的长期资本只能依靠证券市场直接进行筹集。同时,美国税法规定公司股息分配前要上交所得税,而债息分配前免交所得税等,使得美国企业长期资本中有2/3是通过发行公司债而取得的。
(二)以日本企业为代表的融资顺序及动因分析
相对于美国以内源融资为主导的融资模式,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从银行获取贷款。1957年到1974年间,在日本企业的资金构成中,内源融资所占的比重仅为2
5.6%—3
7.7%,企业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外源融资;在外源融资中,银行贷款所占的比例很高,一直在40%左右,而股票和债券融资所占的比重则从1957年—1959年的1
8.5%下降到1970年—1974年的
8.3%,呈下降趋势。正是在这种企业自我积累能力低、而证券市场又不发达的情况下,日本企业形成了以银行贷款为主的融资模式。日本企业的融资模式是依靠外源融资,以内源融资为辅。
中美上市公司融资顺序的差异编辑
美国财务学家梅耶斯(Myers)和马基卢夫(Majluf)于1984年提出了融资优序理论,其核心思想是:企业融资首选内源融资,其次为外源融资,在外源融资中又首选债券融资,其次才是股权融资。随后,纳拉亚南(Narayanan)等人用不同的方法也得到类似的结论。尽管布楞南(Brenna1)认为不存在融资优序,即认为企业经理对融资偏好没有一种必然顺序,但他认为内部融资和举债比发行股票融资更优。
近半个世纪以来, 美国的大部分企业在融资决策上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了这一融资规律。美国非金融专业公司1965— 1996年第一季度的资金来源充分证明了梅耶斯的理论。
2O世纪8O年代以来,美国企业从股票市场赎回了约6 000亿美元的股票, 同时在债券市场上增加了10 000亿美元的债券,发行债券成为美国大多数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股票市场已成为次要的融资渠道。
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顺序体现了与梅耶斯融资优序理论不同的特点,西南财经大学郭复初教授在其领著的《财务专论》一书中指出:“根据梅耶斯等人提出的观点,公司筹资是按自有资金— 负债— 股票的次序进行的,而我国上市公司的筹资次序恰好相反。”他认为中国的上市公司都严重依赖外部筹资,内部筹资所占比重平均不超过5% ,在公司的外部筹资中又明显地偏好权益筹资。
阎达五、黄少安、高晓红等分别在《会计研究》、《经济研究》和《投资研究》上发表论文,从不同的研究角度得出基本相同的结论,即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明显。由于非上市公司缺乏股权融资的条件,因此本文的研究范围只涉及上市公司。
1997年以前,我国上市公司除了在发行新股时进行大量的股权融资外,其他主要是通过配股进行的,当时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比较容易达到,致使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比例居高不下。
1997年后,配股受到很大的限制,使得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大大降低,但上市公司的配股热情丝毫没有减少,凡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都会尽可能地实施配股。2000年沪市符合条件的143家公司中有99家(近70%)公司实施配股,在剩余的30%的公司中有29家(20%)的公司在上年刚刚实施过配股,只有其中15家(10%)的公司3年内没有实施过配股。从证监会的统计资料来看,1999年至2001年上市公司的配股筹资都相当于新股发行筹资的50%以上。
从1999年起,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热情高涨,1999年下半年至2000年上半年一年的时间内有1O家公司进行了增发新股,共融资8
3.47亿元,但根据一年以后的回访及2001年的中报显示, 这10家公司共有2O.41亿元未使用, 占筹资总额的2
4.45%。2002年公布拟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达到62家,拟增发股数达4
4.3亿股,如果按每股10元增发,则共计筹资将达到443亿元,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已受到投资人的责难,迫使管理层提高了增发的门槛。
总之,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顺序体现了与梅耶斯的融资优序理论及西方融资实践完全不同的特点,存在着股权融资的强烈偏好。
中美上市公司融资顺序差异的原因编辑
导致中美上市公司融资顺序差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将主要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分析其背后的原因。事实上,公司融资结构的选择是股东与经理人相互博弈的结果,股权融资会稀释股东权益,损害股东利益;负债融资则会增加破产成本和代理成本,损害经理人利益。公司融资结构取决于股东与经理人不同偏好的合力,而这一合力对股东意愿和经理人意愿的拟合程度,从根本上取决于公司的治理结构与产权效率。公司的治理结构实质上要解决的是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而产生的代理问题,公司治理结构的效率取决于与产权相关的一系列的制度安排,通过对经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以实现经理行为外部效应的内在化。由于对经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不仅来自于公司内部,而且来自于外部市场(经理人才市场、资本市场)的激励和约束,因此与公司治理效率相关的制度不仅包括公司内部的控制权配置、业绩评价、利益分配、监督等,还包括市场的评价、约束机制等方面。本文将主要从控制权的配置效率、管理层的追求目标、市场对公司“信号”的反应、企业业绩评价等方面来透视中美融资顺序差异背后的原因,以期找出我国的症结所在。
1.控制权的配置效率不同。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H·登姆塞茨指出“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引导人们实现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而控制权是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权安排的效率也同样要体现外部性内在化的程度。根据登姆塞茨的理论,笔者将其控制权配置的有效性归纳为三项内容:
① 对财产的有效控制集中到了管理者手中。因为股份公司实现了规模经济,但如果每个所有者都参加决策,那么公司经营的规模经济很快会被较高的谈判成本所压倒,因此,在大多数的决策中产生了一个控制代表,且在其中大多数的情形中,一个小的管理团体成了事实上的所有者;
② 有限责任。在合股契约法下, 所有制结构也产生了一些外部性的困难,由管理者经营的公司一旦失败,其损失即公司的债务则由每一位股东承担,直到管理者的经营能力达到极限,这一外部性使得经营者很难从所有者那里获得资金,因此,变无限责任为有限责任可以降低这一外部性;( 股东的自由退出。为减轻管理层决策对股东的影响,需要对权力作进一步的法律修订,与合伙制规定不同,股东可以在事先未得到其他股东许可的情况下或在不解散公司的情况下出售自己的股票,这种“应急出售”引致了有组织的证券交易。如果股东的偏好与管理者的偏好不一致,股东就可通过出售股票而退出,这将有助于与公司所有权结构有关的外部性达到最小化。
中美控制权配置效率的最大不同主要取决于股东的自由退出这一环。美国的上市公司其股票都是全流通的,如果管理层的行为不符合股东的利益,股东可以自由退出,这就给了管理层很大的市场约束力,而且在股票全流通的背景下,如果公司股东大量地抛售股票,会造成公司被兼并的巨大威胁,一旦公司被兼并,经理的职位和前途就会化为泡影。
这种约束和威胁使得经理层会尊重股东的意愿。就公司融资而言,一方面,股权融资会稀释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影响到股东的利益;另一方面,如果公司管理层最大限度地使用股权融资,会被认为是为了降低破产风险而保住经理职位的做法,意味着经理使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积极性降低,市场也会降低对经理层的评价,因此举债融资被当作一种缓和股东与经理人冲突的激励机制。在这种市场约束之下,管理层对股权融资的选择会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前提。
而我国的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占总股本的三分之二,这一部分股份的所有权虚置,社会公众股又极度分散,中小股东强烈的投机性和“搭便车”的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更为严重的是,国有股和法人股是不流通的,管理层没有被接管的压力,也没有来自市场的约束。就公司融资而言,股权融资最能体现经理人的意志而不是股东的意志,因为股权融资是一种既缺少监督约束又无还本付息压力的永久性资金,减少了公司破产的风险,增加了经理人可支配的资金。
2.管理层追求的目标不同。
管理层追求的目标取决于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股东财富最大化无疑是股东追求的目标,但是在美国,有一系列的制度或机制使管理层的经营目标与股东的目标相一致,这些制度或机制包括:
① 经理人才市场。经理人才市场对约束经理的行为起着重要的作用,股价的高低表明了经理业绩的好坏,经理人才市场通过股票市场传递的信息正确地评价经理的绩效。在这种机制的激励下,经理人为了在经理人才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必将为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而努力工作;
② 激励机制。激励机制被认为是促使经理经营目标与股东目标一致的最有效的手段, 在美国激励制度一直倍受重视。
股票期权被广泛用于美国企业的激励制度之中。股票期权使得经营者的利益与股东利益相一致,从而降低了代理成本,使经营者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实现了股东财富最大化。美国经理人的收入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股票期权,如1997年全美各大公司的管理层中,收入最高者是旅行者集团的CEO ,他1997年全年的收入为
2.28亿美元,其中基本工资10
2.5万美元,年度奖金61
6.8万美元,其他福利2
6.2万美元,其余
2.2亿美元的收入都来自于股票期权计划。因此可以说,美国的经理层追求的目标与股东的目标能够基本保持一致,即股东财富最大化。公司的融资决策就会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作为追求的目标,尽可能地考虑股东的利益和意愿。
我国由于经理人才市场的缺乏和激励机制的不健全,经理层追求的目标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相去甚远。在我国由于上市公司的国家股、法人股占垄断地位,加上计划经济的传统观念,经理层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部门的影响。
政府官员的政绩来自于经济增长速度,经济增长速度又来自于企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因此现阶段,我国经理层追求的目标只能是企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 这一追求目标使得上市公司有着强烈的“圈钱”欲望。
3.市场对公司融资“信号”的反映不同。
美国经济学家Ross首先将非对称信息论引入资本结构理论,他认为“管理者本身是内幕者,也可以看作是内幕信息的处理者”,投资人只能根据管理者输出的信息间接地评价企业的市场价值。公司对融资方式的不同选择向市场传递着十分重要的信号。在美国,举债行为向市场传递的信号被当作好消息,由于破产概率与企业负债水平呈正相关, 负债比例的上升表明了经理人对企业未来有较高的期望,管理层不愿发行新股,以免把公司成长的利益转让给新股东,此时投资人对企业的前途充满信心,股价也随之上升;相反,股权融资向市场传递的信号被当作坏消息,据梅耶斯的观察,企业发行股票融资会被认为前景不佳,新股发行总会使股价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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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看上市公司融资的资料,中西方有不同的特点,问一下现在世界上各国上市公司融资顺序的有何差异?
[律师回复] 、西方国家企业融资顺序及动因编辑
(一)以美国企业为代表的融资顺序及动因分析
据统计,美国企业内源融资占资金来源总额的比重一直在65%以上,最高时(1992年)甚至达到97%,平均为71%。内源融资成为首选的融资方式。在外源融资中,美国企业优先选择债券融资,而股权融资则相对受到冷落。一般地,美国企业融资的顺序遵循“啄食顺序理论”(The Pecking order Theory),即企业融资一般会遵循内源融资→债务融资→股权融资的先后顺序。
美国企业在考虑股票和债券的融资顺序时,主要基于以下原因:美国具有发达的证券市场。美国反对金融势力积聚的传统,规定商业银行和投机银行必须分离,禁止商业银行持有企业股票或从事股票买卖。银行只能经营7年以内的贷款。美国企业7年以上的长期资本只能依靠证券市场直接进行筹集。同时,美国税法规定公司股息分配前要上交所得税,而债息分配前免交所得税等,使得美国企业长期资本中有2/3是通过发行公司债而取得的。
(二)以日本企业为代表的融资顺序及动因分析
相对于美国以内源融资为主导的融资模式,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从银行获取贷款。1957年到1974年间,在日本企业的资金构成中,内源融资所占的比重仅为25.6%—37.7%,企业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外源融资;在外源融资中,银行贷款所占的比例很高,一直在40%左右,而股票和债券融资所占的比重则从1957年—1959年的18.5%下降到1970年—1974年的8.3%,呈下降趋势。正是在这种企业自我积累能力低、而证券市场又不发达的情况下,日本企业形成了以银行贷款为主的融资模式。日本企业的融资模式是依靠外源融资,以内源融资为辅。
企业融资的优先顺序是否有规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企业融资的优先顺序是否有规定融资模式的优选排序
1、外部权益融资,用企业的股权交换外部资金。例如引进股东增资扩股,上市发行新股公募资金等。
2、外部债务融资,用企业的信用借贷外部资金。例如对外发行企业债券,银行长期借贷,其他形式的外部借贷等。
3、内部权益融资,用企业权益换取内部资金。例如股东放弃分红权益,将利润转为资本公积金继续投入企业运营;现有股东根据自己的股权比例追加资本金,增资配股。
4、内部债务融资,企业内部拆借或挪用资金。例如折旧资金理论上应该用于固定资产更新,现被挪用于其他新项目;或者向内部股东借贷资金,还本付息。
二、企业融资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企业要想上市,首先要能够成功融资,而融资的前提则是企业要有良好的经营与发展前景。企业融资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于税务不规范、内部管理混乱、业务风险等等。在企业融资上市时需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税收要规范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对税务问题并不注意,有些还会故意逃税,而在融资或上市前审计中,一旦发现问题,想要补救为之晚矣,会付出很大成本,有些漏洞甚至难以弥补。上市前的税务审查并不是为了刁难企业,而是引导企业向更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2、规避业务风险企业经营中,业务风险的来源有很多种。例如采购过于集中,即企业的上游供应商数量很少,采购的依赖度很高,一旦这些上游企业形成价格联盟,势必会造成原材料成本上升的风险,如果企业同时无法将这一风险转嫁给下游企业,就会陷入生存窘境。这是企业应该改变依赖度,增强转嫁风险的能力。
3、注重行业地位公司的行业地位是上市审核的重要关注点之一。如果在已经上市的公司中,无同类企业,那么上市会容易一些,若已经存在,或是同时又有多家同类企业申请上市,谁能给股东带来更大价值,就可能排在队伍前面。除此之外,企业还要注重内部的管理结构,要清晰越与合理化。蓝海企业项目资源库的出现,有效地避免了企业寻找投资机构无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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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怎样融资?那种方法更好?
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前者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股票融资。债务性融资构成负债,企业要按期偿还约定的本息,债权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对资金的运用也没有决策权。权益性融资构成企业的自有资金,投资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有权获得企业的红利,但无权撤退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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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市场营销的优先顺序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以下标准对供应商进行综合打分后,进行排序:1。价值+成本节约--购买某项新技术或外包服务的主要动力在于降低成本。所以能否降低成本是首要的,但最重要的还在于那些基于销售额的指标的财务数据,诸如销售增长或产量等,这才是体现最终价值的。2。可靠性--如今的客户对服务水准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新技术或服务供应商就必须提供绝对的可高性,这点在买家眼里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3。优异的性能--这对于优秀的供应商来说是起码的事情。事实上,  优秀的供应商经常能够主动超越客户对它的要求,换句话说,追求卓越是现代优质供应商的新特征。4。专业技能和知识--生产厂商和零售商越来越要求其it或物流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更有行业或市场针对性。在这些专业能力方面有专长的供应商将很受客户青睐,甚至被尊为顾问的角色。5。解决问题能力--在任何一条供应链中,不可预测的问题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供应商是否愿意并有实力解决突发事件就成为一项重要的衡量指标。对突发事件的快速解决能力和灵活性对供应商来说是个加值。6。持续改善--许多公司都希望能够看到供应商产品开发计划,从而确认该供应商能够持续满足自己的发展需要,这点对it供应商尤其重要。7。支持--许多公司的规模随着与供应商合作的越来越紧密而呈现缩减的趋势,这意味着他们更多地依赖于供应商提供实施,培训,技术维护或相关服务。提供全方位支持已经变得与技术或服务本身同样的重要。8。文化--毫无疑问,客户更愿意同有着健康的企业文化和积极进取的敬业态度的供应商合作,那些以客户利益为重,尽力达成目标,精益求精的供应商尤获青睐。9.全球性--由于供应链已经带有全球的属性,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在寻求能让他们与世界各地的贸易伙伴进行接触和交易的技术与服务,现代的优质供应商必须赶上这个潮流。10。完善的服务--完善的服务对好的供应商是不可缺的,尤其是针对第三方物流(3pls)以及其它物流领域来说,能够提供优质的全方位服务的供应商就很有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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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金融机构债务清偿顺序立法模式的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债务】破产金融机构债务清偿顺序立法模式的不足
第一企业破产法和有关金融机构破产的专门立法对清偿顺序的规定采取列举式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穷尽所有的债务,不利于法律的统一正确适用。在已被撤销的金融机构破产债务中,有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资金,扶贫救灾资金等对公性质债务以及违规压票应转出而未转出的单位存款债务等。金融机构的这些债务本身又有其特殊性,具有优先清偿的法理基础。《企业破产法》和其他有关金融机构破产的特别法均没有对这些债务的清偿顺序做出规定。
第二按照金融机构类别立法不利于破产金融机构债务清偿顺序的统一。从金融机构立法看,我国《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等均根据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特殊性,对债务清偿顺序进行规定。但是,随着混业经营时代的到来,同一金融机构可能同时欠有储蓄存款债务和保险金债务。这表明,现有《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所规定的清偿顺序将不适应综合经营时代对债务清偿顺序的要求。
第三各特别法之间在立法理念上缺乏协调性和一致性。在协调性方面,立法机构没有对在出现不同部门法律所规定的优先权竞合情形下的清偿顺序做出规定。在一致性方面,我国《证券法》对客户持有的证券以及客户保证金债务赋予了取回权,从而确保了证券客户保证金所有人的权利不会因证券机构的破产而受到任何影响。但是一方面,保险法和银行法并未赋予保险金债务和储蓄存款债务取回权效力,保险金债务和银行储蓄存款债务的优先性远远低于证券客户保证金债务。另一方面,我国《证券法》并未对客户保证金债务做出机构债务和自然人债务的区分,对机构和自然人的保护力度相同。而我国《商业银行法》和《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仅给予储蓄存款债务优先受偿权,非自然人存款不享有优先权。然而相比较具有投资性的证券保证金而言,逻辑上法律给予具有生存保障性质的储蓄债务的保护力度应不小于给予证券客户保证金债务的保护力度。在分业经营格局下,不存在适用上的不便,但是综合经营时代的来临这种格局将给法律适用带来阻碍。
第四特别立法与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顺序之间缺乏协调性。《保险法》《商业银行法》和《企业破产法》在债务清偿顺序方面保持了高度的一致。而《证券法》和《信托法》与《企业破产法》无论在债务总类还是立法模式上均存在很大差异。由于我国破产金融机构债务清偿顺序的特殊规则与《企业破产法》之间的逻辑关系在法律上没有理顺,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始终存在。此外,修订后的《企业破产法》新增加了多种优先债务,而立法机构没有及时修订《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的相关条款,这必然使特别法与《企业破产法》的不协调程度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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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小企业融资利率是否仍旧偏低?
不是,国家规定基准利率,各银行根据各种因素确定差别贷款利率,即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或下 浮。“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大概在6%左右,企业的贷款利率一般都是基准利率上浮30%到50%。如果算上存款质押,银城开票等为了存款而衍生出来的附加要求,综合利率一般也都在10%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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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上市公司破产清算顺序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设立清算组
一般情况下,公司自行清算时,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最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由 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而指定清算的,即解散的公司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此时,清算组的组成人员由法院来指定,可以由股东和中介机构共同进行,也可以全部由中介机构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立以后,应当选举出清算组组长,然后制定清算过程中相应的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并编制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一般包括:
(1)人员分工及工作安排。清算组的工作分工应与其工作职能挂钩,具体可分债权清收组、债务登记组、审计评估组、综合后勤组、资产管理组等。
(2)清算工作的时间和进度。具体包括对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函的发出、对债务人催收函的发出、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的时间安排、清算组与清算公司的工作交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登记期限、职工构成情况的统计等。
(3)资金计划。资金计划主要是指清算组在整个清算过程中所必须支付的费用。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二、清算组接管公司
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清算公司公章的接交和管理,并从接交之日起建立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指定专人保管。须移交的公司公章包括:
(1)公司公章;
(2)公司内各职能部门的印章;
(3)各种财务印章及合同印章;
(4)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印章;
(5)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印章。
2、债权债务清单,要求不能遗漏,按清算组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3、资产清单,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分类登记,按清算组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4、职工花名册,含在职和离退休的全体人员的花名册,要记载工龄、工种、用工形式、工资及工资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
5、合同书、协议书,各种法律文件及厂内相关文件分类统计移交。
6、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资料。
7、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享有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
8、企业的历史档案等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
三、清理公司财产
接管公司后,清算组应着手清理公司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公司现有财产的范围,对公司所有财产进行清查登记。
(2)接管公司财产,包括:对公司享有的债权进行确认;调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对公司的其他权利进行登记;对公司的非货币财产进行评估等。
(3)要求占有公司财产的第三人返还财产,责成相关股东交足尚未缴纳或者抽回的出资。
四、接管公司债务
接管工作包括对债务进行确认和登记。对债务的确认是接管债务的基础,通常情况下,应当审查债务产生的原因和依据,对相应的债务产生的合同、其他书面文件及依据进行审查,随后,应将确认无误的债务登记造册。公司债务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银行借款。
(2)应付货款及其他业务欠款。
(3)应付工资。
(4)未缴税金。
(5)其他应付款。
五、开立清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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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是什么意思?融资融券开放好处是什么?
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发挥价格稳定器的作用;有效缓解市场的资金压力;刺激A股市场活跃;改善券商生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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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市政工程竣工资料按什么顺序装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市政工程竣工档案内容及排列顺序(一)档案资料内容表格编号检查情况综合文件材料(建设单位编制)
一、工程概况表(表中需附工程新貌照片)
二、建设工程档案工作终身责任人登记表
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招、投标书、中标书
五、工程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合同书
六、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七、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
八、工程决算和工程审计文件
九、监理规划、细则、现场指令、监理现场抽检试验报告、月报、总结报告、照片录相监理负责编制
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十
一、工程建设录音、录相、照片、光盘等档案十
二、电子档案十
三、拆迁档案资料十
四、小区建设、成片开发、厂区建设等大型项目需编制市政道路、排水、绿化、亮化及各种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所有工程完成后,需编制建设项目布局、管线布局竣工总平面图建设部建城(200
2)221号文件市政工程竣工档案内容及排列顺序档案资料内容表格编号检查情况施工技术文件(施工单位编制)
一、工程概况表(表中需附工程新貌照片)
二、建设工程档案工作终身责任人登记表
三、工程竣工验收综合文件
1、地基质量验收记录施、基桩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主体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工程质量施工企业自检自评
①、市政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评分表
②、工程外观评分表
③、工程实测实量表
④、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分(定)表施2001-6+施2001-7+施2001-8+施+
6、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监、单位工程评定表监、市政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评分表监、工程外观评分表监、工程实测实量表监、市政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评分表监、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分表监、勘察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1
6、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1
7、工程资料审查结果通知书施、工程竣工总结市政工程竣工档案内容及排列顺序施工技术文件(施工单位编制)
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表施管表3
五、图纸会审记录施管表4
六、施工技术交底记录。钢材下料表(此表只交建设单位)施管表5
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证明书、出厂检(试)验报告和见证取样记录及复试报告。原材料目录及见证试验汇总表试验表1试验表2试验表3
1、水泥试验表4
2、钢材(钢筋、钢板、钢性)试验表7
3、沥青试验表11
4、涂料试验表14
5、焊接材料试验表15
6、砌块(砖、料石、预制块)试验表10
7、砂、石试验表5.6
8、砼外加剂试验表15
9、防水材料及粘结材料试验表13
10、防腐、保温材料试验表151
1、石灰试验表271
2、水泥、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试验表151
3、沥青混合料试验表331
4、商品混凝土试验表181
5、管材、管件试验表151
6、设备、配件试验表151
7、预应力砼张拉材料(锚具、连接器、夹片、金属波纹管)试验表151
8、砼预制构件试验表151
9、钢结构件试验表720、其它市政工程竣工档案内容及排列顺序施工技术文件(施工单位编制)
十、施工检(试)验报告。还包括见证委托书和汇总表
1、压实度(密度)强度试验资料
①、填土、路床压实度、密度资料
②、道路基层压实度和强度资料
③、道路面层压实度资料试验表29试验表32试验表33
2、水泥砼抗压、抗折强度、抗渗抗冻性能试验报告①、试配申请和配合比通知单②、试块抗压、抗折强度、抗渗、抗冻性能试验报告③、试块抗压、抗折强度统计评定资料;汇总表试验表17试验表18.19.20试验表21.22
3、水泥砂浆试块强度试验报告①、试配申请和配合比通知单②、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③、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资料;汇总表试验表23试验表24试验表25.26
4、钢筋焊接、连接检(试)验报告①、钢筋焊接、连接检(试)验报告及焊缝质量评级汇总表②、钢筋焊接、连接检(试)验报告③、焊工上岗证(复印件盖用人单位章)质检表6质检表8质检表9十
一、施工记录
1、地基与基槽验收记录①、地基与基槽隐蔽验收记录②、由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签证的验收记录质检表4.5施2001-2存竣工验收文件中
2、桩基施工记录①、桩基平面示意图②、打桩记录施记表5市政工程竣工档案内容及排列顺序施工技术文件(施工单位编制)③、钻孔(挖孔)灌注桩记录
1)、钻、挖孔桩钻进记录2)、成孔桩质量检查记录
3)、桩混凝土灌注记录施记表8施记表6.7施记表9施记表10
3、构件、设备安装与调试记录①、大型混凝土钢结构吊装记录施记表18②、设备安装调试记录试验表54
4、施加预应力记录施记表12
5、沉井下沉观察记录施记表4
6、混凝土浇注记录施记表17
7、管道、箱涵顶推进记录施记表20
8、构筑物沉降观察记录施记表21
9、施工测温记录施记表22
10、其他相应施工记录十
二、测量复核记录
1、现场交桩和测量复核记录施记表1.2
2、施工设置的临时水准点、轴线桩的测量复核记录施记表1.2
3、构筑物施工的定位桩、高层桩的测量复核记录施记表1.2
4、部位、工序的测量复核记录施记表3
5、绘制施工测量示意图,标注测量与复核的数据及结论十
三、预检工程检查记录
1、主要结构的模板的位置检查情况质检表3
2、大型构件和设备安装前的预检记录质检表3
3、设备安装的位置检查情况质检表3
4、非隐蔽管道工程的安装检查情况质检表3
5、补偿器的预拉和安装情况质检表28市政工程竣工档案内容及排列顺序施工技术文件(施工单位编制)
6、支(吊)架的位置、各部位的连接方式等检查情况质检表3
7、油漆工程质检表3十
四、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凡被下道工序、部位所隐蔽的,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质检表4十
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1、工序质量评定表质检表3
2、部位工程质量评定表质检表2
3、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质检表1
4、其他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十
六、功能试验记录
1、道路工程的弯沉试验试验表34
2、无压力管道严密性试验试验表43
3、桥梁工程的动、静载试验试验表49
4、水池满水试验试验表36
5、消化池气密性试验试验表37
6、压力管道强度试验试验表44
7、压力管道严密性试验试验表43
8、压力管道通球试验试验表45
9、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试验表49
10、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试验表50十
七、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十
八、工程竣工测量资料十
九、竣工图二
十、照片、录相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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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企业怎么融资
当今社会企业融资活动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作为上市公司,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内源融资主要是指公司的自有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是在公司内部通过计提折旧而形成现金和通过留用利润等而增加公司资本外源融资包括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债权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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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我一表哥家挺有钱的,然后家里父亲身体一直不怎么样,家里姊妹有挺多的,所以对于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顺序么?
[律师回复]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
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
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债务的先后顺序是按照什么顺序的?
[律师回复] 怎么确定个人债务偿还顺序
1、优先债权为
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种特别担保的优先权人也不是对遗产全部均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倘若在供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
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包括债权人已经报明的)为限。继承人无从知道的债权当然也就无法清偿。对于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当在遗产债务清偿时一并清偿,以避免延缓整个遗产债务清偿的进行。对于那些附有条件而条件尚未成就的债权的清偿问题,情况较为复杂,不可一概而论,应由继承人和债权人互相协商,或请求人民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估价处理或请鉴定人评定数额。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3、交付遗赠为
第三顺序。我国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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