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任的律师——孙伟伟。她毕业于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的学位,为其在法律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孙伟伟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现担任山东(青岛)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同时还是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她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执业以来,她办理刑事案件超过300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她还撰写了《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并且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
孙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提炼关键焦点,精准制定辩护方案和应对策略。在庭审和谈判等环节,她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展现出出色的庭审技巧和严谨的法律分析能力。
下面为大家介绍孙伟伟律师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例。案号为(20xx)鲁0xxx刑初x号的被告人潘XX窝藏罪不起诉案件,由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8月31日,被告人王X2经人介绍认识潘X,将其带回位于平度市新河镇沙XX的家中并阻止其离开。9月1日晚,潘X之子王X2、女儿王X1和女婿孙X前往寻找潘X时与王X2发生争执并厮打,期间王X2持单刃刀致王X2死亡、王X1受伤。案发后,王X2潜逃,公安机关于2002年将其列为网上逃犯。而被告人王X1、潘XX从亲属和公安人员处得知王X2的犯罪事实后,仍向王X2提供手机卡、手机等财物,帮助其继续逃匿。2017年11月9日,王X2被抓获,次日王X1、潘XX经侦查人员电话联系到公安机关接受审查。
公诉机关当庭讯问被告人,宣读了发破案经过、户籍证明等书证,被害人王X1的陈述,证人潘X、孙X等的证言,被告人王X1、潘XX及王X2的供述和辩解,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现场勘查笔录笔记等证据,认为被告人王X1、潘XX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孙伟伟律师介入此案后,深入分析案件情况。她指出王X1、潘XX接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并且综合考量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认为二人虽然为逃匿的重刑犯提供了帮助,但主要是在王X2生病时给予必要救助,更多地体现了亲情关怀,二人在此期间提供手机、手机卡等行为属犯罪情节较轻。最终,法院采纳了孙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潘XX犯窝藏罪,但依法对其免除处罚。
孙伟伟律师凭借专业的能力和尽责的态度,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业务能力,值得广大有刑事法律需求的用户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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