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如何撤销不动产的赠与合同
撤销不动产赠与合同分两种情况。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任意撤销。不动产权利转移以登记为准,未办理过户登记前,赠与人能行使任意撤销权,但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若已完成过户,在法定情形下可撤销。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况,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可撤销。撤销后,可要求受赠人返还不动产。
二、如何撤销不公平结算合同
若要撤销不公平结算合同,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依据《民法典》,此类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其次,收集证据证明合同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如双方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等订立合同的证据。
最后,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来撤销合同。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判定是否符合撤销条件,若符合,将作出撤销合同的裁决。
三、如何撤销不合理协议
若要撤销不合理协议,可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判断协议是否存在可撤销情形,《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若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也可请求撤销。
确定存在可撤销情形后,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受胁迫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其他情形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撤销协议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
当我们了解如何撤销不动产的赠与合同的基本法定情形后,还有两个紧密关联的关键问题需要厘清:其一,若赠与已完成不动产过户登记,撤销后是否需要办理产权回转手续?其二,若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是否还能依据法定事由撤销?这两个问题直接影响撤销行为的实际效力,不少人常因忽略细节引发后续纠纷。如果您正面临不动产赠与的撤销困惑,或是对过户回转流程、公证赠与的撤销条件仍有疑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精准解答,帮您规避潜在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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