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厦门市户口,在厦门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厦门市户籍满3年。家庭年收入低于中低收入家庭标准;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厦门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一、厦门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2、家庭收入符合本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家庭资产在本市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以下;

4、在本市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符合上述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厦门经济适用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还有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单身兄弟姐妹以及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也可共同申请。申请家庭成员的收入、资产、住房面积应当合并计算。现役军人符合转业进厦安置条件,且其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户籍因就学迁入本市的,就学期间不计入取得户籍时间。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人员)、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的,仍可参与共同申请。

二、厦门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区办事处领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申请表》。

2、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按本办法各区办事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受理申请。

3、初审和公示:各区办事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户口、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初审。

4、复核:市房委办自收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5、核准和公示。

6、安置:市房委办根据相关标准计算申请人的轮候积分,并按照积分高低顺序向申请人发出购房通知。

以上就是小编提供的厦门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我们知道,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城市中中低收入人群建设的房屋,它是一种保障性住房,所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中包括了收入应低于一定的水平、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有本市的户籍这些要求,如果符合申请要求,就可以提交相关的材料,等待相关部门的通知即可。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3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4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厦门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一键咨询
  • 168****80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6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0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1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8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0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1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3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4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6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4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2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8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3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8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厦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厦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家庭中至少一人为本市常住户口、已婚无房的、家庭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的等,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是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具体情况可以基于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
10w+浏览
2020厦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20厦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2020年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根据当地相关政策确定。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94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2016厦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16厦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厦门市申请保障性租赁房须知申请条件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户籍迁入厦门的,不得申请。●以投靠子女方式户籍迁入厦门的,不得单独申请。●夫妻户籍均在本市的必须共同申请,未成年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申请。●单身达到计划生育晚婚年龄的可申请。】
2、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年收入5万元以下,4-5人户年收入6万元以下,6人以上户年收入7万元以下。】
3、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以下;【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资产控制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家庭资产在20万元以下,4-5人户家庭资产在24万元以下,5人以上户庭资产在28万元以下。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
4、无住房或住房困难户。【2006年我市住房困难户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之前的5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已租住、购买公有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统建解困房、解危安置房、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集资房,拆迁公有住房的安置房(含实行货币安置的)等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家庭,原则上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但仍符合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申请一套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获得批准时原住房(或货币安置补偿金)必须退出,退出的住房由市国土房产局或市建设与管理局收回或收购。】
夫妻一方户口在厦门人才五年,另一个也来厦门五年了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么?
[律师回复] 经济适用房  
1、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厦门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厦门的。  
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程序  
1、领表:凭户口簿、身份证向社区居委会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填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3、申请: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资料。  
4、初审:居委会组织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在社区公示后报街道办审核。  
5、审核:街道办组织对居委会报送的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住宅办。  
6、打分:市住宅办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进行打分,将申请人的分数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7、批准:市住宅办进行复核后,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批准。  
8、轮候:市住宅办对取得购房的申请人进行公告并进入轮候系统。  
9、配售:市住宅办按得分等情况,组织进行抽房号、配房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10、交房:根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办法交房手续,迁移户口。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厦门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
厦门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申请的家庭必须是具有本市的户籍,而且是在本市工作和生活家庭收入也需要符合本地的低收入标准。当时在本市没有居住用房,或者说是居住房无困难。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4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结果查询步骤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结果查询步骤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厦门安置房怎么申请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厦门安置房怎么申请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住房困难户可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户或人均居住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可申请政府安置房:一对夫妇(含单亲家庭二人以上,包括二人)为主要成员组成的家庭;无直系亲属的单身;二个以上成员的家庭,其中至少一人已成年;经房屋鉴定机构鉴定的危险等级属C级或D级的危房。计算人均居住面积时,无合法手续的部分应计算在内。2003年8月1日全市取消农业户口后迁入的原为城市户口的人口不得认定为安置人口。按人均50平米计算每户家庭按人均50平方米享有安置房配售面积,所配售的安置房总面积按超过享有配售面积最小的原则控制,超过部分面积按商品房价格购买。村民拥有的旧房,经承诺无条件自行拆除,将原使用的旧宅基地交还村(居)委会重新安排使用,其有合法手续的建筑面积部分实行“拆一换
一,不计差价”。拥有旧产权证的村民,国土房产部门在为其办理安置房产权证时,须同时撤销旧的土地或房屋权证。安置房的定价参照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并结合拆迁安置重置价制定。申请廉租房男子要满25周岁申请户必须属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0平方米。申请人年龄必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单人申请户年龄男满30周岁,女满28周岁。2003年8月1日全市取消农业户口后迁入的原为城市户口而且已有住房者不属于申请对象。最低收入家庭享受廉租住房的人均居住面积为10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超出1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标准租金计租。廉租住房实行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等分配形式,农村最低收入家庭无房户可通过向本村村民承租住房,由区政府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形式解决住房需求,待本村拆迁时按最新征地拆迁政策予以安置。廉租住房租金和标准租金参照厦门市土地房产部门制定的最新标准执行。廉租房不得转租廉租住房承租人的家庭收入超过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不再属最低收入家庭时,承租人应在当年内向廉租住房产权人如实报告,并在一个月内退还廉租住房。承租人不得擅自加层、改建、扩建或改变住房建筑结构、设备、设施,不得改变使用用途。承租人不得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者空置。如有以上行为之
一,或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由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满足以上条件,出具相关证明,区级民政部门申请。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94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厦门安置房怎么申请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厦门安置房怎么申请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住房困难户可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户或人均居住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可申请政府安置房:一对夫妇(含单亲家庭二人以上,包括二人)为主要成员组成的家庭;无直系亲属的单身;二个以上成员的家庭,其中至少一人已成年;经房屋鉴定机构鉴定的危险等级属C级或D级的危房。计算人均居住面积时,无合法手续的部分应计算在内。2003年8月1日全市取消农业户口后迁入的原为城市户口的人口不得认定为安置人口。按人均50平米计算每户家庭按人均50平方米享有安置房配售面积,所配售的安置房总面积按超过享有配售面积最小的原则控制,超过部分面积按商品房价格购买。村民拥有的旧房,经承诺无条件自行拆除,将原使用的旧宅基地交还村(居)委会重新安排使用,其有合法手续的建筑面积部分实行“拆一换
一,不计差价”。拥有旧产权证的村民,国土房产部门在为其办理安置房产权证时,须同时撤销旧的土地或房屋权证。安置房的定价参照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并结合拆迁安置重置价制定。申请廉租房男子要满25周岁申请户必须属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0平方米。申请人年龄必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单人申请户年龄男满30周岁,女满28周岁。2003年8月1日全市取消农业户口后迁入的原为城市户口而且已有住房者不属于申请对象。最低收入家庭享受廉租住房的人均居住面积为10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超出1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标准租金计租。廉租住房实行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等分配形式,农村最低收入家庭无房户可通过向本村村民承租住房,由区政府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形式解决住房需求,待本村拆迁时按最新征地拆迁政策予以安置。廉租住房租金和标准租金参照厦门市土地房产部门制定的最新标准执行。廉租房不得转租廉租住房承租人的家庭收入超过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不再属最低收入家庭时,承租人应在当年内向廉租住房产权人如实报告,并在一个月内退还廉租住房。承租人不得擅自加层、改建、扩建或改变住房建筑结构、设备、设施,不得改变使用用途。承租人不得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者空置。如有以上行为之
一,或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由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满足以上条件,出具相关证明,区级民政部门申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结果查询步骤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结果查询步骤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①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②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③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④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⑤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⑥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每项程序具体操作如下: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以下简称申购表)。
(2)申请: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购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购表和相关材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对申请人的情况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申请人的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进行公示;若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按本办法规定复核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区民政局应同时将申请资料报市民政局备案。
(5)公示、批准并公告:市房改办住建办会同市民政局将经复核符合申购资格的申请人的情况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若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异议,市房改办住建办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批准申请人取得购房资格并公告,同时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房改办住建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选择购房的,申请人可挑选住房3次。申请人选定住房后,应当当场签订选房确认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申请人拒绝选房的,或经3次选择不能选定住房的,或已签订选房确认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的,或取得房号后放弃购房的,视同放弃本次购买资格;放弃购买资格的,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购房。其他的看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网站。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94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江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户口迁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且实际居住满2年(以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公告之日为准);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80%;
(三)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低于25平方米。
二、江阴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一)经工作单位、社区或村委、街道等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二)收入证明及公房证明;
(三)申购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四)房屋权属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私房拆迁家庭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和安置协议;
(六)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江阴经济适用房办理流程
(一)申请;
(二)提交申请材料;
(三)审查;
(四)初审合格公示;
(五)核发《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证》;
(六)轮候配售。
四、江阴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
(一)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
(二)申请家庭成员已出资购买,尚未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住房和待入住的拆迁商品房(安置房);
(三)申请家庭成员中的父母或子女有两处(含两处)以上住房,合并计算超过江阴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部分;
(四)已参加房改的优惠售房;
(五)申请家庭5年内被征收、被拆迁的房屋;
(六)申请家庭5年内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以其他方式房屋发生产权转移的房屋建筑面积部分。
五、哪些情形不能在江阴购买经济适用房
(一)承租公房拆迁时已补偿安置的;
(二)家庭有营业性和生产性用房的;
(三)已参加房改或享受住房货币补贴,面积达标或面积不足部分已进行货币补差的;
(四)家庭成员已在集体土地上批建房屋的;
(五)已经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
(六)根据其他规定不应该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
沈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2020年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根据当地相关政策确定。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4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结果查询步骤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结果查询步骤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房产纠纷
2016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1、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有以下情况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保障性住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
1、申请登记:  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或持证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保障性住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公示:

1)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房地产管理部门。

2)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自收到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4)经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对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公开登记结果并报区建设局备案。
3、审批执行:(
1)街道组织在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2)区县复审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3)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4)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5)摇中,进行配租保障性住房,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发放租金补贴,对承租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的由区房产管理部门给与租金减免;对符合要求配租住房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按登记顺序安排配租住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94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洛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0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2020年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根据当地相关政策确定。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洛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0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2020年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根据当地相关政策确定。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住房保障 > 经济适用房 > 厦门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