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纠纷解决方案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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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旅游质监部门提醒有五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纠纷解决方案包括哪些?

最近几年,我们经常会在电视节目中看到不法旅行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新闻报道,的确,随着我国居民出游人数的增长,旅游纠纷事件层出不穷。有些人面对旅行社的蛮横,选择的是忍气吞声,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那么旅游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我们一起跟随小编做个简单了解吧。

一、旅游纠纷解决方案包括哪些?

1、游客与景点工作人员发生正面冲突。这类纠纷并不多见,但一旦发生,往往后果严重,影响恶劣。

2、游客在旅游景点受到意外伤害。尽管旅游单位不存在主观故意,但主观上存在过失也应由旅游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3、旅行社偷工减料,提供的服务与承诺不符。旅行社提供服务时减少项目,降低档次,比如出发前说好住三星级宾馆,但真正入住的却是又脏又破的招待所;对于景点安排也是蜻蜓点水,半小时甚至十几分钟就草草了事,购物却安排半天时间。

4、在景点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近几年,旅游购物投诉主要集中在高档商品上,尤其集中在珠宝首饰等产品上。

二、旅游纠纷处理方式有几种?

旅游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双方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以上解决的方式和途径具有不同的特点,旅游者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运用。

1、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以达成双方和解,即由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本着解决问题的诚意,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交换意见互谅互让,从而协商解决的争议的一种办法。这种方法直接、及时、平和,成本较低,对双方都有利。但双方协商的缺点在于协商结果无法律上的强制力,一旦一方或双方反悔,则需要通过其他途径再行解决。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是指在中立第三方的主持下,通过劝解、疏导等,使双方自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调解有利于消除隔阂,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实践证明是解决民事纠纷较为有效的方式。调解纠纷所运用的依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并经人民法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外,一般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由双方自愿履行,一旦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反悔,则需通过其他途径在行解决。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地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第三方裁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机构也不按行政区划分设置,当事人可以按双方的意愿选择任何仲裁机构对争议进行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通过行使司法审判来解决争议的一种途径。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一经生效,就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终的决定力。旅游纠纷主要是旅游者与经营者之间就民事争议所产生的争议,应按民事诉讼程序进行。需要说明的是,双方协商、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只要一方认为有必要,即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游客在游览过程中,一旦和旅行社发生纠纷,不要怕,因为做为消费者,维权的手段有很多。旅游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旅游纠纷解决方案包括和旅行社协商、向消协投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诉讼等。这里有一点需要消费者注意,如果其认为有必要的话,可以直接发起诉讼,不用经过协商和调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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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纠纷包括哪些 怎么处理旅游纠纷
旅游纠纷包括:1、游客与景点工作人员发生正面冲突。2、游客在旅游景点受到意外伤害。3、旅行社偷工减料,提供的服务与承诺不符。4、在景点出售假冒伪劣商品。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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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纠纷解决途径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纠纷解决途径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提讼。
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
旅游服务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一)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二)旅程安排;
(三)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五)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六)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七)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前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所载内容。
旅游投诉范围:
(1)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
(2)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
(4)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旅游合同纠纷
1、旅游合同纠纷是指旅游业者和游客之间或旅游业者之间因旅游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解除而产生的纠纷。纠纷的种类:因格式条款发生的合同效力纠纷,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产生的赔偿纠纷,因运输、饮食、旅店等企业违约或侵权形成的纠纷,因合同未达目的形成的精神损害赔偿纠纷等等。
2、纠纷特点:旅游合同的履行中不确定因素较多,所以合同履行中的变更较常见,而履行中的每一细小的变更都会影响到旅游的质量。比如,改变航班的时间不仅意味着票价的变动,而且会影响游客的休息;下榻宾馆档次、地点的变化同样不仅带来价格的变动,更重要的会带来游客心境的不同,影响游客的满意程度;而旅游景点的变化往往会使游客旅游的目的完全落空。所以,旅游合同的时间、地点以及游客的运送方式的变更往往会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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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纠纷案由的规定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旅游纠纷案由的规定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旅游纠纷案由的规定有哪些
对旅游纠纷的处理,作了以下四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旅游投诉,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二是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三是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可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四是纠纷中旅游者一方人数众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九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政府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及其工作职责的规定。
【本条释义】
本条共一款,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及其工作职责作了规定。
对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及其工作职责作出规定的必要性
旅游消费是最终的消费,也是大众化的消费。因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难免发生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由于旅游业包括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涉及一百一十多个行业,同时还涉及工商、安监、公安、消防、卫生、交通、质监等二十多个政府部门的职责。当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需要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时,往往会遇到不知道向哪个部门投诉的现象,如在旅游过程中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等,导致其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维护。所以本法在对旅游业管理体制的规定上,采取了与其他许多法律略有不同的规定方式,即没有规定由一个主管部门负责旅游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而是明确在一级,由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在地方,则明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因此,有关旅游者投诉的受理、处理等工作,也需要作出相应的规定,以切实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九十二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提讼。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纠纷解决途径的规定。
【本条释义】
本条共一款,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纠纷的解决途径作了规定。
对旅游纠纷解决途径作出规定的必要性
所谓纠纷解决途径,也称纠纷解决方式,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发生纠纷以后,通过什么途径或者采取什么方式解决彼此之间的争议。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都是旅游活动的参与者,在彼此的合作、交易过程中,因各种主客观因素,难免产生这样或者那样的争议,正如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其他领域经常发生纠纷一样。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属于正常的社会现象,而并不是什么大逆不道、惊世骇俗之事。从的角度考虑,一方面需要平静、理性地看待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另一方面则要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上,为这些纠纷的处理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设立相应的纠纷解决途径,建立相应的纠纷处理机制。因此,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解决途径作出规定,对于保障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乃至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九十三条 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旅游纠纷调解的规定。
【本条释义】
本条共一款,对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作了规定。
第九十四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旅游者一方人数众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旅游者一方推选代表人参加纠纷解决活动的规定。
旅游纠纷的构成要素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旅游纠纷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一是旅游业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长期以来,我国缺少对旅游业的专项立法,甚至在《合同法》的15类有名合同中,也找不到旅游合同的身影。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对旅游合同当事人尤其是旅行社一方缺少应有的约束,这就为旅行社侵害游客的利益埋下了隐患。而当游客利益受损,向提讼寻求救济时,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亦难以有效地根据法律规定支持游客的请求。
二是旅游合同多为格式合同且普遍存在霸王条款。目前,在旅游业中,旅行社普遍使用格式合同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对此类旅行社事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游客只能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无权就合同中的某一条款与旅行社进行磋商。而旅行社则往往在格式合同中加入某些霸王条款,用于减轻其责任,限制游客的权利。这些条款往往使用一些较为隐晦或模棱两可的词句,而旅行社又往往不对游客进行明确的告知,从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某一条款产生争议,引发旅游纠纷。
三是旅行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一些旅行社为了获取更多利益,经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游客;通过低价引诱游客,实际安排的游览项目却与其承诺的不一致;不具备相应的游览设施,导致游客在旅途中受伤;与某些餐饮住宿娱乐企业进行幕后交易,强迫游客消费。旅行社的各种不诚信行为严重损害了游客的利益,从而导致了各类旅游纠纷。
四是部分游客行为草率。部分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较为草率,通过电话咨询行程、报价即草率地签订了旅游合同,甚至尚未签订旅游合同就交纳旅游费并外出旅游。当参团旅游后才发现与自己的意愿不符,结果与旅行社发生纠纷。此外,也会有一些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不配合导游,不听从导游或相关人员的指导,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从而发生意外,引发纠纷。
二、什么是旅游纠纷
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
“旅游经营者”是指以自己的名义经营旅游业务,向公众提供旅游服务的人。
“旅游辅助服务者”是指与旅游经营者存在合同关系,协助旅游经营者履行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娱乐等旅游服务的人。
三、旅游纠纷类型
一般地说,在实践中因旅为而引发的纠纷,主要发生在游客和旅游经营者之间。旅游业是行、住、食、购、游、娱各要素的组合,是涉及各行业多部门的综合性“大产业”。为旅游者提供直接服务的是酒店、餐饮、景区、航空、铁路、汽车、游船等经营者。旅行社处于中介地位,提供的是一种代理服务。
旅游纠纷中虽然主体众多,但是游客和经营者在旅游过程中经济地位、专业知识、经验阅历、物质条件等各方面对比悬殊,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因而在实践中因旅为而引发的纠纷,主要发生在游客和旅游经营者之间。
旅游纠纷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一)按争议是否有涉外因素分类,分为国内旅游纠纷和涉外旅游纠纷。与国内旅游纠纷不同,涉外旅游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是外国人、外国旅游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按争议主体分类,分为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旅游经营者之问的纠纷;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纠纷;国内旅游经营者与境外旅游经营者或旅游者之间产生的纠纷。
(三)按争议内容分类,可分为交通运输业务纠纷;旅行社业务纠纷;导游业务纠纷;旅馆业务纠纷;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纠纷;旅游保险纠纷以及旅游税收纠纷。
(四)按争议涉及的利益分类,旅游纠纷可分为涉及财产利益的纠纷;涉及人身权益的纠纷;涉及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纠纷。
旅游纠纷的违约责任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旅游纠纷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1、旅游者的违约。
旅游者的违约依时间可分为旅游开始前的违约与旅游开始之后的违约。由于旅游涉及交通、膳宿、导游等服务,并且旅游合同一般都具有团体性,旅游开始前,旅游社有许多准备工作。而旅行社办理这些手续,需要旅游者协助方能完成。旅游开始之后,旅游者违反约定,任意解除合同或违反其他约定义务。
2、旅行社的违约
由于在我国,旅游业为特许经营行业,旅行社要从事旅游业务。须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具备旅行业特许经营资格的民事主体以及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旅游合同不生效力,合同也不宜定为旅游合同,因而此类情况不存在违约问题。旅行社的违约,也可依时间划分为旅行开始之前的违约和旅行开始之后的违约。
(一)旅游开始之前旅行社应按约为旅客购买车票、机票、门票、餐票、住宿凭证等各种有价票证,对这些有价值标证要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还应当向方旅客告知旅游地的风俗习惯、特别法律规定、气候状况等附随义务。
(二)旅游开始之后,旅行社应该按法定或约定向旅客提供服务,并且应该保证旅游服务所应具备通常价值或约定品质。但实际生活中,旅游社由于人员、财力业务水平方面的限制,很难将旅游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全部提供,常常要与其他企业合作。
第一种情况如果旅行社与这企业之间存在联营或委托业务关系,发生合同纠纷,旅客可以依照我国《合同法》第65条规定直接请求旅行承担违约责任,而不管其是否存在过错。如旅行社本身无过错,在向旅游者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可向有过错的相关企业求偿。
第二种情况,如果旅行社与这些企业不存在上述关系,旅客因这些企业服务不合法定或约定而遭受损失的,旅游者可依《合同法》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应法律法规向这些加害企业主张求偿权,依诚实信用原则,旅行社应予以协助。但如果旅行社存在过错时,如旅客在旅行社指定的饭店就餐而食物中毒,旅游者则可选择其中之一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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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纠纷包括哪些、遇到旅游纠纷怎么维权?
1、游客与景点工作人员发生正面冲突。2、游客在旅游景点受到意外伤害。3、旅行社偷工减料,提供的服务与承诺不符。4、在景点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维权途径有: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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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旅游纠纷的构成要素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旅游纠纷的构成要素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旅游纠纷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一是旅游业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长期以来,我国缺少对旅游业的专项立法,甚至在《合同法》的15类有名合同中,也找不到旅游合同的身影。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对旅游合同当事人尤其是旅行社一方缺少应有的约束,这就为旅行社侵害游客的利益埋下了隐患。而当游客利益受损,向提讼寻求救济时,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亦难以有效地根据法律规定支持游客的请求。
二是旅游合同多为格式合同且普遍存在霸王条款。目前,在旅游业中,旅行社普遍使用格式合同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对此类旅行社事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游客只能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无权就合同中的某一条款与旅行社进行磋商。而旅行社则往往在格式合同中加入某些霸王条款,用于减轻其责任,限制游客的权利。这些条款往往使用一些较为隐晦或模棱两可的词句,而旅行社又往往不对游客进行明确的告知,从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某一条款产生争议,引发旅游纠纷。
三是旅行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一些旅行社为了获取更多利益,经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游客;通过低价引诱游客,实际安排的游览项目却与其承诺的不一致;不具备相应的游览设施,导致游客在旅途中受伤;与某些餐饮住宿娱乐企业进行幕后交易,强迫游客消费。旅行社的各种不诚信行为严重损害了游客的利益,从而导致了各类旅游纠纷。
四是部分游客行为草率。部分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较为草率,通过电话咨询行程、报价即草率地签订了旅游合同,甚至尚未签订旅游合同就交纳旅游费并外出旅游。当参团旅游后才发现与自己的意愿不符,结果与旅行社发生纠纷。此外,也会有一些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不配合导游,不听从导游或相关人员的指导,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从而发生意外,引发纠纷。
二、什么是旅游纠纷
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
“旅游经营者”是指以自己的名义经营旅游业务,向公众提供旅游服务的人。
“旅游辅助服务者”是指与旅游经营者存在合同关系,协助旅游经营者履行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娱乐等旅游服务的人。
三、旅游纠纷类型
一般地说,在实践中因旅为而引发的纠纷,主要发生在游客和旅游经营者之间。旅游业是行、住、食、购、游、娱各要素的组合,是涉及各行业多部门的综合性“大产业”。为旅游者提供直接服务的是酒店、餐饮、景区、航空、铁路、汽车、游船等经营者。旅行社处于中介地位,提供的是一种代理服务。
旅游纠纷中虽然主体众多,但是游客和经营者在旅游过程中经济地位、专业知识、经验阅历、物质条件等各方面对比悬殊,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因而在实践中因旅为而引发的纠纷,主要发生在游客和旅游经营者之间。
旅游纠纷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一)按争议是否有涉外因素分类,分为国内旅游纠纷和涉外旅游纠纷。与国内旅游纠纷不同,涉外旅游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是外国人、外国旅游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按争议主体分类,分为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旅游经营者之问的纠纷;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纠纷;国内旅游经营者与境外旅游经营者或旅游者之间产生的纠纷。
(三)按争议内容分类,可分为交通运输业务纠纷;旅行社业务纠纷;导游业务纠纷;旅馆业务纠纷;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纠纷;旅游保险纠纷以及旅游税收纠纷。
(四)按争议涉及的利益分类,旅游纠纷可分为涉及财产利益的纠纷;涉及人身权益的纠纷;涉及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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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纠纷举证须知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旅游合同纠纷举证须知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哪些?
旅游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通常情况下,旅游合同内容应当有书面的合同文本、书面的旅程单和书面的注意事项三个部分,和法律规定的旅行社必须明确告知权利义务、履行告知义务相吻合。旅游合同文本一般是由旅行社提供的格式文本,拿到合同后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旅游标准合同一式两份,游客和旅行社各存一份。交付费用后,还要让对方出具正式发票。
二、旅游合同时注意事项之旅游合同文本。
旅行社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旅游合同文本,也可以采用旅游管理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共同制作的文本。旅客要看旅游合同文本是否全面概括了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制定的条款是否平等地保护旅行社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违约责任的设定是否公平而且全面。
三、旅游合同时注意事项之旅程单。
旅程单是旅游合同的核心部分,是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权利义务的集中体现,旅行社如何提高服务、提供服务的档次与级别,旅游者得到多少服务、何种服务,都集中反映在旅程单。
四、旅游合同时注意事项之注意事项内容。
制作书面的旅游注意事项,旅行社的主要目的是,一方面明确告知义务的具体内容,另一方面是想证明,的确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而且这些告知义务有据可查。这既是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旅行社服务的需要,更是解决旅游纠纷的重要证据。如果仅仅是口头告知,虽然旅行社也履行了告知义务,但并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自然人应当提交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2、租赁合同关系的证据
(1)租赁合同、协议;
(2)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租赁登记资料;
(3)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据;
3、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要求承租人提前退房的证据;
(2)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接受房屋或者拒交迟交租金、私自拆改房屋、擅自转租转借房屋、改变房屋用途、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证据;
(3)出租房屋毁损或者倒塌而出租人拒绝修缮的证据。
4、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购销合同(质量、交货、付款)纠纷应当提供下列证据:
合同文本、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说明书、技术资料、验收记录、质检鉴定报告、国家专业企业或当事人双方约定对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产品封样验收的应有产品封样的日期、方式、证明文书及与质量有关的实物。
提供证据,必须注明提供人、单位名称、时间;提交的复制品完整、复印件清楚,模糊缺角的不得提供;对复印件,必须注明“已与原件核对无异”提交的外文书证,必须附送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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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意外险包括哪些
1、交通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人在乘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2、人身意外险。是指在约定的期限内,被保人因发生意外导致被保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依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保险。3、航空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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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纠纷的构成要素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旅游纠纷的构成要素包含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旅游纠纷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一是旅游业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长期以来,我国缺少对旅游业的专项立法,甚至在《合同法》的15类有名合同中,也找不到旅游合同的身影。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对旅游合同当事人尤其是旅行社一方缺少应有的约束,这就为旅行社侵害游客的利益埋下了隐患。而当游客利益受损,向提讼寻求救济时,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亦难以有效地根据法律规定支持游客的请求。
二是旅游合同多为格式合同且普遍存在霸王条款。目前,在旅游业中,旅行社普遍使用格式合同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对此类旅行社事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游客只能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无权就合同中的某一条款与旅行社进行磋商。而旅行社则往往在格式合同中加入某些霸王条款,用于减轻其责任,限制游客的权利。这些条款往往使用一些较为隐晦或模棱两可的词句,而旅行社又往往不对游客进行明确的告知,从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某一条款产生争议,引发旅游纠纷。
三是旅行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一些旅行社为了获取更多利益,经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游客;通过低价引诱游客,实际安排的游览项目却与其承诺的不一致;不具备相应的游览设施,导致游客在旅途中受伤;与某些餐饮住宿娱乐企业进行幕后交易,强迫游客消费。旅行社的各种不诚信行为严重损害了游客的利益,从而导致了各类旅游纠纷。
四是部分游客行为草率。部分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较为草率,通过电话咨询行程、报价即草率地签订了旅游合同,甚至尚未签订旅游合同就交纳旅游费并外出旅游。当参团旅游后才发现与自己的意愿不符,结果与旅行社发生纠纷。此外,也会有一些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不配合导游,不听从导游或相关人员的指导,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从而发生意外,引发纠纷。
二、什么是旅游纠纷
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
“旅游经营者”是指以自己的名义经营旅游业务,向公众提供旅游服务的人。
“旅游辅助服务者”是指与旅游经营者存在合同关系,协助旅游经营者履行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娱乐等旅游服务的人。
三、旅游纠纷类型
一般地说,在实践中因旅为而引发的纠纷,主要发生在游客和旅游经营者之间。旅游业是行、住、食、购、游、娱各要素的组合,是涉及各行业多部门的综合性“大产业”。为旅游者提供直接服务的是酒店、餐饮、景区、航空、铁路、汽车、游船等经营者。旅行社处于中介地位,提供的是一种代理服务。
旅游纠纷中虽然主体众多,但是游客和经营者在旅游过程中经济地位、专业知识、经验阅历、物质条件等各方面对比悬殊,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因而在实践中因旅为而引发的纠纷,主要发生在游客和旅游经营者之间。
旅游纠纷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一)按争议是否有涉外因素分类,分为国内旅游纠纷和涉外旅游纠纷。与国内旅游纠纷不同,涉外旅游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是外国人、外国旅游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按争议主体分类,分为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旅游经营者之问的纠纷;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纠纷;国内旅游经营者与境外旅游经营者或旅游者之间产生的纠纷。
(三)按争议内容分类,可分为交通运输业务纠纷;旅行社业务纠纷;导游业务纠纷;旅馆业务纠纷;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纠纷;旅游保险纠纷以及旅游税收纠纷。
(四)按争议涉及的利益分类,旅游纠纷可分为涉及财产利益的纠纷;涉及人身权益的纠纷;涉及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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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纠纷案由的规定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旅游纠纷案由的规定包含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旅游纠纷案由的规定有哪些
对旅游纠纷的处理,作了以下四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旅游投诉,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二是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三是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可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四是纠纷中旅游者一方人数众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九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政府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及其工作职责的规定。
【本条释义】
本条共一款,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及其工作职责作了规定。
对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及其工作职责作出规定的必要性
旅游消费是最终的消费,也是大众化的消费。因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难免发生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由于旅游业包括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涉及一百一十多个行业,同时还涉及工商、安监、公安、消防、卫生、交通、质监等二十多个政府部门的职责。当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需要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时,往往会遇到不知道向哪个部门投诉的现象,如在旅游过程中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等,导致其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维护。所以本法在对旅游业管理体制的规定上,采取了与其他许多法律略有不同的规定方式,即没有规定由一个主管部门负责旅游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而是明确在一级,由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在地方,则明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因此,有关旅游者投诉的受理、处理等工作,也需要作出相应的规定,以切实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九十二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提讼。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纠纷解决途径的规定。
【本条释义】
本条共一款,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纠纷的解决途径作了规定。
对旅游纠纷解决途径作出规定的必要性
所谓纠纷解决途径,也称纠纷解决方式,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发生纠纷以后,通过什么途径或者采取什么方式解决彼此之间的争议。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都是旅游活动的参与者,在彼此的合作、交易过程中,因各种主客观因素,难免产生这样或者那样的争议,正如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其他领域经常发生纠纷一样。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属于正常的社会现象,而并不是什么大逆不道、惊世骇俗之事。从的角度考虑,一方面需要平静、理性地看待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另一方面则要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上,为这些纠纷的处理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设立相应的纠纷解决途径,建立相应的纠纷处理机制。因此,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解决途径作出规定,对于保障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乃至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九十三条 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旅游纠纷调解的规定。
【本条释义】
本条共一款,对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作了规定。
第九十四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旅游者一方人数众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旅游者一方推选代表人参加纠纷解决活动的规定。
旅游纠纷的违约责任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旅游纠纷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1、旅游者的违约。
旅游者的违约依时间可分为旅游开始前的违约与旅游开始之后的违约。由于旅游涉及交通、膳宿、导游等服务,并且旅游合同一般都具有团体性,旅游开始前,旅游社有许多准备工作。而旅行社办理这些手续,需要旅游者协助方能完成。旅游开始之后,旅游者违反约定,任意解除合同或违反其他约定义务。
2、旅行社的违约
由于在我国,旅游业为特许经营行业,旅行社要从事旅游业务。须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具备旅行业特许经营资格的民事主体以及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旅游合同不生效力,合同也不宜定为旅游合同,因而此类情况不存在违约问题。旅行社的违约,也可依时间划分为旅行开始之前的违约和旅行开始之后的违约。
(一)旅游开始之前旅行社应按约为旅客购买车票、机票、门票、餐票、住宿凭证等各种有价票证,对这些有价值标证要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还应当向方旅客告知旅游地的风俗习惯、特别法律规定、气候状况等附随义务。
(二)旅游开始之后,旅行社应该按法定或约定向旅客提供服务,并且应该保证旅游服务所应具备通常价值或约定品质。但实际生活中,旅游社由于人员、财力业务水平方面的限制,很难将旅游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全部提供,常常要与其他企业合作。
第一种情况如果旅行社与这企业之间存在联营或委托业务关系,发生合同纠纷,旅客可以依照我国《合同法》第65条规定直接请求旅行承担违约责任,而不管其是否存在过错。如旅行社本身无过错,在向旅游者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可向有过错的相关企业求偿。
第二种情况,如果旅行社与这些企业不存在上述关系,旅客因这些企业服务不合法定或约定而遭受损失的,旅游者可依《合同法》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应法律法规向这些加害企业主张求偿权,依诚实信用原则,旅行社应予以协助。但如果旅行社存在过错时,如旅客在旅行社指定的饭店就餐而食物中毒,旅游者则可选择其中之一主张权利。
旅游纠纷的构成要素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旅游纠纷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一是旅游业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长期以来,我国缺少对旅游业的专项立法,甚至在《合同法》的15类有名合同中,也找不到旅游合同的身影。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对旅游合同当事人尤其是旅行社一方缺少应有的约束,这就为旅行社侵害游客的利益埋下了隐患。而当游客利益受损,向提讼寻求救济时,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亦难以有效地根据法律规定支持游客的请求。
二是旅游合同多为格式合同且普遍存在霸王条款。目前,在旅游业中,旅行社普遍使用格式合同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对此类旅行社事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游客只能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无权就合同中的某一条款与旅行社进行磋商。而旅行社则往往在格式合同中加入某些霸王条款,用于减轻其责任,限制游客的权利。这些条款往往使用一些较为隐晦或模棱两可的词句,而旅行社又往往不对游客进行明确的告知,从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某一条款产生争议,引发旅游纠纷。
三是旅行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一些旅行社为了获取更多利益,经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游客;通过低价引诱游客,实际安排的游览项目却与其承诺的不一致;不具备相应的游览设施,导致游客在旅途中受伤;与某些餐饮住宿娱乐企业进行幕后交易,强迫游客消费。旅行社的各种不诚信行为严重损害了游客的利益,从而导致了各类旅游纠纷。
四是部分游客行为草率。部分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较为草率,通过电话咨询行程、报价即草率地签订了旅游合同,甚至尚未签订旅游合同就交纳旅游费并外出旅游。当参团旅游后才发现与自己的意愿不符,结果与旅行社发生纠纷。此外,也会有一些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不配合导游,不听从导游或相关人员的指导,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从而发生意外,引发纠纷。
二、什么是旅游纠纷
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
“旅游经营者”是指以自己的名义经营旅游业务,向公众提供旅游服务的人。
“旅游辅助服务者”是指与旅游经营者存在合同关系,协助旅游经营者履行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娱乐等旅游服务的人。
三、旅游纠纷类型
一般地说,在实践中因旅为而引发的纠纷,主要发生在游客和旅游经营者之间。旅游业是行、住、食、购、游、娱各要素的组合,是涉及各行业多部门的综合性“大产业”。为旅游者提供直接服务的是酒店、餐饮、景区、航空、铁路、汽车、游船等经营者。旅行社处于中介地位,提供的是一种代理服务。
旅游纠纷中虽然主体众多,但是游客和经营者在旅游过程中经济地位、专业知识、经验阅历、物质条件等各方面对比悬殊,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因而在实践中因旅为而引发的纠纷,主要发生在游客和旅游经营者之间。
旅游纠纷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一)按争议是否有涉外因素分类,分为国内旅游纠纷和涉外旅游纠纷。与国内旅游纠纷不同,涉外旅游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是外国人、外国旅游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按争议主体分类,分为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旅游经营者之问的纠纷;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纠纷;国内旅游经营者与境外旅游经营者或旅游者之间产生的纠纷。
(三)按争议内容分类,可分为交通运输业务纠纷;旅行社业务纠纷;导游业务纠纷;旅馆业务纠纷;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纠纷;旅游保险纠纷以及旅游税收纠纷。
(四)按争议涉及的利益分类,旅游纠纷可分为涉及财产利益的纠纷;涉及人身权益的纠纷;涉及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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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纠纷怎么解决?
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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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旅游意外险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目前市面上旅游意外险的种类及条款很多,和我们息息相关的最主要有三项。
包括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药费等。如遭遇意外或突发疾病时导致产生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可以提供相关费用的补偿。
包括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等。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或残疾等,均会给予相关赔偿。
包括医疗运送、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等。保障在境外遭遇意外事故或突发疾病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援助。
平安福作为寿险附加重疾险的捆绑销售型产品,它的寿险和重疾险是共用保额的。
举个例子,小明因为罹患癌症,重疾险赔了50万,那按照合同,寿险的51万身故保额,就会立刻降到1万。
对想要足够保障的客户来说,剩1万的寿险保额。
所以大家都说,还不如两者分开买,各自买多少赔多少,互不影响。
这就是典型的组合型保险的“通病”,像国寿福、平安福、金佑人生等,看似从头到脚什么都保,但其实保障各有缺位,性价比还低。
事实上,如果选对保险组合,我们完全能以更低的花费拥有更充足的保障。
(一)消费者可到专业保险公司销售柜面购买: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
(二)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网站购买,支持在线投保。消费者在网上完成填写投保信息和付费,保险公司出具电子保险凭证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发送给客户,保险生效。
(三)消费者可以联系有资质的个人代理人购买。很多消费者都有为自己服务的保险代理人,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个代理人购买。
(四)还可以通过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很多保险公司将系统终端装置在代理机构,客户提供投保信息并向代理机构交付保险费后,代理机构通过保险公司系统打印保险凭证给消费者,保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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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纠纷举证须知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旅游合同纠纷举证须知包含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哪些?
旅游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通常情况下,旅游合同内容应当有书面的合同文本、书面的旅程单和书面的注意事项三个部分,和法律规定的旅行社必须明确告知权利义务、履行告知义务相吻合。旅游合同文本一般是由旅行社提供的格式文本,拿到合同后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旅游标准合同一式两份,游客和旅行社各存一份。交付费用后,还要让对方出具正式发票。
二、旅游合同时注意事项之旅游合同文本。
旅行社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旅游合同文本,也可以采用旅游管理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共同制作的文本。旅客要看旅游合同文本是否全面概括了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制定的条款是否平等地保护旅行社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违约责任的设定是否公平而且全面。
三、旅游合同时注意事项之旅程单。
旅程单是旅游合同的核心部分,是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权利义务的集中体现,旅行社如何提高服务、提供服务的档次与级别,旅游者得到多少服务、何种服务,都集中反映在旅程单。
四、旅游合同时注意事项之注意事项内容。
制作书面的旅游注意事项,旅行社的主要目的是,一方面明确告知义务的具体内容,另一方面是想证明,的确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而且这些告知义务有据可查。这既是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旅行社服务的需要,更是解决旅游纠纷的重要证据。如果仅仅是口头告知,虽然旅行社也履行了告知义务,但并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自然人应当提交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2、租赁合同关系的证据
(1)租赁合同、协议;
(2)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租赁登记资料;
(3)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据;
3、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要求承租人提前退房的证据;
(2)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接受房屋或者拒交迟交租金、私自拆改房屋、擅自转租转借房屋、改变房屋用途、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证据;
(3)出租房屋毁损或者倒塌而出租人拒绝修缮的证据。
4、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购销合同(质量、交货、付款)纠纷应当提供下列证据:
合同文本、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说明书、技术资料、验收记录、质检鉴定报告、国家专业企业或当事人双方约定对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产品封样验收的应有产品封样的日期、方式、证明文书及与质量有关的实物。
提供证据,必须注明提供人、单位名称、时间;提交的复制品完整、复印件清楚,模糊缺角的不得提供;对复印件,必须注明“已与原件核对无异”提交的外文书证,必须附送中文译本。
旅游合同纠纷举证须知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哪些?
旅游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通常情况下,旅游合同内容应当有书面的合同文本、书面的旅程单和书面的注意事项三个部分,和法律规定的旅行社必须明确告知权利义务、履行告知义务相吻合。旅游合同文本一般是由旅行社提供的格式文本,拿到合同后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旅游标准合同一式两份,游客和旅行社各存一份。交付费用后,还要让对方出具正式发票。
二、旅游合同时注意事项之旅游合同文本。
旅行社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旅游合同文本,也可以采用旅游管理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共同制作的文本。旅客要看旅游合同文本是否全面概括了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制定的条款是否平等地保护旅行社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违约责任的设定是否公平而且全面。
三、旅游合同时注意事项之旅程单。
旅程单是旅游合同的核心部分,是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权利义务的集中体现,旅行社如何提高服务、提供服务的档次与级别,旅游者得到多少服务、何种服务,都集中反映在旅程单。
四、旅游合同时注意事项之注意事项内容。
制作书面的旅游注意事项,旅行社的主要目的是,一方面明确告知义务的具体内容,另一方面是想证明,的确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而且这些告知义务有据可查。这既是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旅行社服务的需要,更是解决旅游纠纷的重要证据。如果仅仅是口头告知,虽然旅行社也履行了告知义务,但并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自然人应当提交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2、租赁合同关系的证据
(1)租赁合同、协议;
(2)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租赁登记资料;
(3)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据;
3、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要求承租人提前退房的证据;
(2)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接受房屋或者拒交迟交租金、私自拆改房屋、擅自转租转借房屋、改变房屋用途、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证据;
(3)出租房屋毁损或者倒塌而出租人拒绝修缮的证据。
4、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购销合同(质量、交货、付款)纠纷应当提供下列证据:
合同文本、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说明书、技术资料、验收记录、质检鉴定报告、国家专业企业或当事人双方约定对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产品封样验收的应有产品封样的日期、方式、证明文书及与质量有关的实物。
提供证据,必须注明提供人、单位名称、时间;提交的复制品完整、复印件清楚,模糊缺角的不得提供;对复印件,必须注明“已与原件核对无异”提交的外文书证,必须附送中文译本。
旅游纠纷维权收集证据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旅游纠纷维权要收集哪些证据
法官提醒,市民出行旅游,应注意收集证据,保留好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和旅程表、发票以及其他有效凭证或材料。如果旅游中权益受到侵害,应提供的能够证明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与合同约定不相符的最有力证据,如车船票据、门票、购物发票、接待单位的证明等,也可提供有关物证、拍摄的声像资料及其他有效的文字资料。
此外,出游前应购买健康意外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以防患于未然。如遇到消费问题,可向当地消费维权机构12020反映投诉。
二、旅游纠纷的定义
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旅游纠纷有有以下解决途径:
一是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提讼。
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
三、旅游纠纷包括哪些
1、游客与景点工作人员发生正面冲突。
这类纠纷并不多见,但一旦发生,往往后果严重,影响恶劣。
2、游客在旅游景点受到意外伤害。
尽管旅游单位也许不存在主观故意,但主观上存在过失也应由旅游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如以前发生在济南野生动物园的猴子抓伤游客一案,就以公园作出赔偿而告终。
3、旅行社偷工减料,提供的服务与承诺不符。
旅行社提供服务时减少项目,降低档次:出发前说好住三星级宾馆,但真正入住的却是又脏又破的招待所;饭菜质量较差,而且吃不饱;对于景点安排只是蜻蜓点水,半小时甚至十几分钟就草草了事,购物却安排半天时间。
4、在景点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近几年,旅游购物投诉主要集中在高档商品上,尤其集中在珠宝首饰、电脑、照相和摄像器材等产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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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纠纷解决的方式包含哪些
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5、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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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旅游纠纷维权收集证据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旅游纠纷维权要收集哪些证据
法官提醒,市民出行旅游,应注意收集证据,保留好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和旅程表、发票以及其他有效凭证或材料。如果旅游中权益受到侵害,应提供的能够证明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与合同约定不相符的最有力证据,如车船票据、门票、购物发票、接待单位的证明等,也可提供有关物证、拍摄的声像资料及其他有效的文字资料。
此外,出游前应购买健康意外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以防患于未然。如遇到消费问题,可向当地消费维权机构12020反映投诉。
二、旅游纠纷的定义
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旅游纠纷有有以下解决途径:
一是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提讼。
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
三、旅游纠纷包括哪些
1、游客与景点工作人员发生正面冲突。
这类纠纷并不多见,但一旦发生,往往后果严重,影响恶劣。
2、游客在旅游景点受到意外伤害。
尽管旅游单位也许不存在主观故意,但主观上存在过失也应由旅游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如以前发生在济南野生动物园的猴子抓伤游客一案,就以公园作出赔偿而告终。
3、旅行社偷工减料,提供的服务与承诺不符。
旅行社提供服务时减少项目,降低档次:出发前说好住三星级宾馆,但真正入住的却是又脏又破的招待所;饭菜质量较差,而且吃不饱;对于景点安排只是蜻蜓点水,半小时甚至十几分钟就草草了事,购物却安排半天时间。
4、在景点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近几年,旅游购物投诉主要集中在高档商品上,尤其集中在珠宝首饰、电脑、照相和摄像器材等产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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