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职工自愿离职,是否享有经济补偿权
一般情况下,职工自愿离职不享有经济补偿权。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通常是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或法定情形下。职工主动自愿离职,表明其主动放弃现有工作机会,并非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离职,不符合获取经济补偿条件。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情形,即使职工以自愿离职形式提出,经认定实质是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职工仍有权主张经济补偿。
二、职工自愿离职有哪些补偿标准
一般情况下,职工自愿离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况导致职工离职,职工可要求经济补偿: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职工权益;因欺诈、胁迫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职工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职工自愿离职有哪些补偿项目
一般情况下,职工自愿离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存在特殊情形,如用人单位有以下过错,职工被迫离职,可主张经济补偿: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职工权益;
5.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职工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合同无效;
6.用人单位以暴力等手段强迫职工劳动,或违章指挥危及职工人身安全。
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职工自愿离职,是否享有经济补偿权?通常而言,职工主动提出离职并无经济补偿,但需留意例外情形。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拖欠劳动报酬或强迫职工从事危险作业等,职工据此被迫离职时,仍可主张经济补偿。此外,离职后的工资结算周期、社保转移衔接等问题,也常与离职补偿权益相伴,成为劳动者的困惑点。若你正面临离职纠纷,对自愿离职的经济补偿认定、例外情形适用或后续权益保障仍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厘清权益边界,帮你妥善处理离职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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