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根据该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系实践性合同,即除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外,还要求出借人向借款人实际交付货币后,借款合同才生效。
1、如果采用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时。从这点来看,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2、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自签订借款合同时或者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的生效时间生效。
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具体生效时间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通过本文的介绍,想必您已经了解到:并不是写下借条就在自然人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根据借款支付方式不同以及借款合同形式不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生效的时间也有所不同。现实生活中,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情况更是千差万别,不一定与法律现有规定一致,因此,当您需要明确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借条生效时间时,建议您最好是先去咨询一下有关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意见。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