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鱼塘征收补偿的标准
征收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金(是给土地所有权人,即该村集体组织);安置补助费(使用人的安置补助费用)、青苗补偿费(参照你们鱼塘的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
(一)土地补偿金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费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二、鱼塘征收补偿的评估方式
对征占鱼塘的补偿,以往的方式是参照耕地(主要是水田)的产值或者在耕地产值基础上提高一定幅度作为鱼塘产值,再结合“两费”的倍数确定补偿价格。而运用收益还原法评估鱼塘设施价格是较为客观、合理的,它也继承了传统的按农业产值结合倍数确定补偿价格的基本理念,但它较此方法更为科学合理。收益还原法不是按以往前三年的年产值乘以补偿倍数的对原有生产能力的补偿,它是通过科学判断未来市场价格来确定假设在持续经营、最佳使用的前提下,放弃经营所造成的收益损失。它不是基于现在,而是科学合理地模拟未来,并以土地最佳使用方式为条件,体现了预期收益水平,因而更体现了对损失的补偿性。
三、鱼塘征收补偿的面积计算
通常对线路穿越鱼塘的征地面积,一般按水面有形物体的表面积掌握,包括道线、辅路、防浸护堤等,面积直观可确定,但直观所反映的并不是占地的实际。这种方式本身忽视了鱼塘立体结构、水体介质、坝体带来的容积和水位变化、水下养殖生产空间的变化,而解决水下空间的实体变化与水面表象关系必须建立一个合理的水下、水中、水面的转化关系,充分利用水体的可塑性的介质特点。主要方法有两个:
(一)容积比例分摊法
借助地上建筑按各自用途的建筑面积分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作为分摊土地面积的比例系数,将线路沉入式坝体占新形成的现状鱼塘容积的比例,作为分摊水面表面积的比例系数,将所得的面积作为征地补偿面积,即容积比例分摊法。这种方式的数学计算意义必须是梯形结构,而不是矩形结构。
(二)透视反射法
直接以水下坝体的底面积向上投影至水面的投影面积作为占地面积。这种方法符合透视原理,利用鱼塘水深相对较浅,基底可视特点,将水下地表表面积隔水透射,空间换位,重新真实反映水下坝体实际占地情况。缺点是它没有充分利用水体整体性和介质性、变化性特点。
综上所诉,鱼塘征收补偿和土地征收补偿大致是一样的,但也有些区别。毕竟鱼塘和一般土地不一样,鱼塘是立体结构,容积和水下养殖空间都会有变化。律图在此提醒广大养殖户,由于各个地区的征收办法不一样,所以征收补偿也就有些差异,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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