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参加生育保险职工因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本市和外埠的生育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可纳入申报范围。
申报时,请提供能证明以上情况的材料,如:
1、急诊诊断证明书;
2、计划生育手术诊断证明书;
3、异地安置人员情况以系统审批为准;
4、外埠发生费用的情况说明(注明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外出时间段的原因、去往地点、就诊经过)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材料(即整理顺序):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住院费用收费票据;
4、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5、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6、医院全额结帐证明;
7、北京户口人员需要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非北京户口参保人员需要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另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证明);
9、外埠医院需提供该医院等级证明。
三、申报流程
2、医保中心审核材料;
3、参保企业或社保所到医保中心领取结果。
四、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
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第二胎也是可以享受有关生育保险待遇的。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的流程应该和第一胎是一样的。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针对生育保险中的保障项目的不同来指定的标准,它的项目包括:生育津贴、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而产生的费用和生育而产生的医疗费。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具体有以下五点: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 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且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的情况下,也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北京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包括生育津贴、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产生的费用和生育而产生的医疗费,生育津贴会补偿到单位。但是要享受北京二胎生育险得根据政府规定的流程来申报,政府审核后,在下发二胎生育险及相关的补贴。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