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复核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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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清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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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5、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交通事故复核的内容有哪些

公安交警大队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总是避免不了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要是对认定结果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复核。那么交通事故复核的内容都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复核的内容有哪些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二、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程序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若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内容表示质疑的话,则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此时相关机构会在一定时限内做出处理。而具体交通事故复核的内容有哪些,这方面的内容律图小编已然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若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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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复核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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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程序的主要内容
死刑复核程序的主要内容包括:接收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接收到需要复核的死刑案件。审查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会对案件进行详细的审查,包括审查原审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等。开庭审理:在必要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作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审查和审理后,会作出是否批准死刑的决定。若是对死刑复核程序的主要内容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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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前段时间我的弟弟身体里出了一点儿事儿,我很担心他,所以想咨询一下有关复核刑事裁定书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复核刑事裁定书的相关内容如下××××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刑再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
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人民法院于××××年×
×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此处简写一审法院提起再审程序的经过)。××××人民法院经过再审,于××
××年××月××日作出(××××)×刑再初字第××号刑事裁定(或判决),
原审被告人×××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
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执行职务,上诉人(原审被
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首先概述一审法院的再审裁定或判决的基本内容,
其次写明上诉、辩护
的主要意见。如果检察院在再审中提出新的意见,应一并写明)。
经审理查明,……(肯定一审法院的再审裁定或判决认定的事实、情节是正确
的,证据确凿、充分。如果上诉、辩护等对事实、情节方面提出异议,应通过对有
关证据的分析论证,予以否定)。
本院认为,……(根据本院进一步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当时的法律政策,
分析批驳上诉、辩护等对定罪量刑方面不服的主要意见和理由,论证一审法院再审
判决的正确性)。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

一、一审法院再审系裁定维持原判的,表述为:
“驳回上诉,维持××××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和××××人民法院(××××)×刑再初字第××号刑事裁定。”

二、一审再审系判决改变原判的,表述为:
“驳回上诉,维持××××人民法院(××××)×刑再初字第××号刑事判
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终止审理用)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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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复核几天
收到当事人交通复核申请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这一申请的五天之内,作出是否受理复核申请的决定。如果该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受理当事人的复核申请,那么就应当在三十天之内,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三部分的内容作出审查,并向当事人给出相关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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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害怕离婚对孩子的成长不利,选择和前妻复婚,我想帮他咨询下复婚婚检包含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复婚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
  离婚当事人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法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
  复婚有一定的程序,具体操作如下:
  
(一)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户口证明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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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在单位或村民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不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复婚登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须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印章;
  
(四)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其中一审判决书还须附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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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程序的内容有哪些
1、对于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以及虽然提出了上诉或者抗诉,但不是针对事实认定而是针对法律适用或程序问题的案件,法院可以采用非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2、对于一审判处死刑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并且是针对事实认定提出的案件,法院应当采用开庭审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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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你们好,请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简要分析,我们写论文要用到,谢谢了
[律师回复]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各位律师好,我朋友最近受了工伤想要申请认定复核,请问各位律师视同工伤认定复核程序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以上就是视同工伤认定复核程序的具体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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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复核不服可以再次复核吗?
交通事故对复核不服不可以再次复核,这是由于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明确规定了交通事故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且复核以一次为限。对符合不服的事故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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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我朋友之前有发生过交通事故,想咨询一下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大概包含哪些内容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的解答如下:
1.当场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机动车全责
  既然人和车都在机动车道内,你为什么还要签字,要知道签字就代表了你对责任认定的认可,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我现在想提出重新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还有没有可能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如果在三日内是有可能复核,过期的话就不行了,抓紧吧
  
3.要不要拿出什么证据
  拿不出证据的话,估计是复核的结果也是维持原认定吧
  如果是实在想翻盘,你可以试试主张程序非法要求重新认定,因为在有人员受伤且非轻微伤的情形,不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而在本案中使用的是简易程序
  只能这么建议了,因为给出的信息不是太具体。如果事关重大,建议在当地请律师代理吧,必须看完资料才好判断的,那样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一切顺利!
  补充:如果是在3天内,无需理由,依法可以复核
  过期就不能再要求复核了,但是可以从程序违法下手,上面已经提到了非轻微伤时不能采用简易程序,而程序违法的后果就是无效,这个是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
  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当时的情景,那么即使在认定对你不利的情况下也能依法通过举证予以推翻,因为在民事诉讼中作为鉴定结论的证据是可以用其他相反证据推翻的,只是需要你有证据而已
  因此建议你从证据方面着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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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复核不服可以再次复核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交通事故对复核不服可以再次复核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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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昨天地产公司说是准备好了购房合同,让我们过去审核,那在购房合同的审核中应该审核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一、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
购房者购买前可向当地土资源管理机构查核该开发土地使用权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为现实中,很多开发商为了融资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贷款进行项目开发。售房时如果开发商隐瞒此抵押情况,这将对购房人构成法律障碍,影响购房人的顺利购房。
二、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
1、开发许可手续是否完善直接影响所购房屋产权是否有保障,所以至关重要。
商品房开发的法定手续(许可程序)包括:立项批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权证书、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等。对于开发手续,应特别注意各许可证件中的开发主体名称、开发土地用途、开发土地范围等必须相互一致;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也应特别关注,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而划拨土地是不能用于商品房开发的。
2、注意查看卖方的“一照”、“ 两书”、“五证”
①“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两书”:即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③“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证、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尤其要注意有些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冒名顶替。
三、要先咨询清楚交易房屋的税费、贷款的审批程序
大多购房者购房需要贷款。因此,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最好能够熟悉申请银行贷款的政策,从而使贷款的申请能够顺利被批准。
1、一般来说,向银行提供收入证明、税单、其他拥有的不动产证明,或者是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等材料,可以帮助买方贷到希望的数额。
2、如果通过中介公司办理贷款,同样需要把好贷款关,不能轻信中介公司的贷款承诺。
四、注意订立合同时部分条款是可以修改或补充约定的
1、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一旦确定合同就成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发生纠纷时,便成为双方解决争议的依据。
2、现实交易中,开发商往往以格式合同为房管部门拟定,不能修改为理由将其单方意愿反映在合同中,强加给购房者接受。要明确一点,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身是可以进行修改或补充约定的。
五、约定违约责任条款须详细、具体
1、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但是往往开发商虽然约定了违约责任,一般违约金额都不多,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
2、同时,还应该约定:①规划、设计的变更致使购房者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不仅仅要承担购房款的银行利息,还应承担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②由于开发商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证,购房者要求退房退款时,开发商还应该赔偿退房时房价与签订合同时房价的差额损失。
③加重开发商违约责任,使其违约承担的损失超过其不当获利,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开发商恶意违约。
六、合同附件须重视
1、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主文条款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常有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面积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设备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
可见,这些附件内容都是极其重要的。购房者不但要认真谨慎对待合同主文,对合同的附件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
七、妥善保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宣传资料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为要约邀请,不视为合同的条款,但是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
八、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问题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上面的内容都是购房合同的审核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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