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时坏账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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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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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坏账核销应该按照企业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1、有关责任部门,提出报告,阐明坏账损失的原因和事实,初步提出坏账核销金额及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2、企业内部各有关部门提出进行审批,提供相关信息,以供领导决定3、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提交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定4、财务部门依据有关意见做出账务处理。
破产清算时坏账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破产的现象比较普通。法院接到企业破产申请后,经过核实后会派清算组到企业,梳理企业资产负债情况。在应收账款中,有的是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收回的,导致坏账产生。那么破产清算时坏账处理方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小编的说法。

一、企业破产清算时坏账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企业清算中,企业如有大额应收款项收不回来,应先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等有关规定,申请确认财产损失后,可以在计算企业清算所得中扣除。在此基础上再按照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坏账核销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坏账核销应该按照企业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有关责任部门,提出报告,阐明坏账损失的原因和事实,初步提出坏账核销金额及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

2、企业内部各有关部门提出进行审批,提供相关信息,以供领导决策。内部审计部门应该出具是否就该款项提出过审计意见证明;法务部门应该判断其诉讼价值;财务部门应该汇总其与公司的其他经济往来事项。

3、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提交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定。

4、财务部门依据有关意见做出账务处理,登记“坏账核销备查簿”

三、企业破产清算的顺序是怎样的?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由此可见,破产清算是企业破产程序中的关键一环,直接决定企业破产财产分配情况。清算组对企业账目进行核实时,如发现有坏账的,会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列为损失,不计入清算所得。这就是破产清算时坏账处理的通用办法。清算组将坏账剔除后,才能算出破产财产,然后按照清偿顺序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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