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经历不凡
邓泳怡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储备,毕业于广东海洋大学法学本科,还在中国政法大学进行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学习。她已从业10多年,在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4xxxxxxxx339788,服务地区为中山。她在法律界身兼多职,是第十届中山市律师协会跨境法律服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也是中山市律师行业“百千万工程”法律服务团、涉外法律服务团成员,还入选了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库,荣获2024年度热心公益事业律师、2024年度中市律协会优秀委员会委员等称号。
案件背景复杂
2021年9月5日,曾XX进入广东某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工地从事批灰工作,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XX公司为其参加了建筑行业工伤保险。9月13日,曾XX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因工伤待遇及劳动关系事宜协商无果,曾XX提起劳动仲裁,不服裁决后起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支持了曾XX多项诉求,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服金额达1011897元。其上诉核心理由一是称一审判决护理费错误,二是认为不应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律师策略精准
接受曾XX委托后,邓泳怡律师第一时间梳理二审核心争议焦点。针对护理费争议,她重点论证曾XX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事实依据及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针对二倍工资差额争议,从劳动关系成立的核心证据入手,明确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且停工留薪期工资应作为二倍工资差额计算依据。庭审中,她清晰回应上诉主张,精准出示关键证据,全面阐释诉求依据。
二审胜诉告终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一审事实属实,各方未提交新证据。关于护理费争议,法院采纳律师意见,认定一审参照当地护理人员工资指导价位认定护理费合理;关于二倍工资差额争议,法院也采纳律师观点,确认XX公司与曾XX存在劳动关系,XX公司未签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差额。最终,法院于2023年12月19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曾XX保住了1011897元核心权益,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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