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若您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从法律角度讲,家人无权无故剥夺您居住的权利。
首先需明确,宅基地是基于您的特定身份及相关规定取得的权益。若因离婚引发居住争议,您可与家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调解等非诉讼途径,由相关组织介入协调。若仍无法解决,您有权基于宅基地使用权,以排除妨害等案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您在该宅基地上居住的权利。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定您是否有权居住以及家人应承担的责任等,以维护您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益及居住权益。
二、有宅基地使用权,离婚后家人不让住是否合法
这需分情况判断。若离婚时对该宅基地上房屋居住权未作明确约定,仅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家人不让住一般不违法。宅基地使用权不等同于房屋居住权,宅基地由集体所有,使用人主要是对土地进行利用。
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明确给予居住权,家人不让住则不合法。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此时可先与家人协商,协商不成可持相关协议或判决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居住权。
三、有宅基地使用权,家人离婚后拒其入住是否违法
若家人有宅基地使用权,离婚后另一方拒其入住是否违法需分情况判断。
若该宅基地上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未对房屋居住使用等问题进行明确分割处理,那么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一方有居住使用房屋的合理权利,另一方拒绝其入住可能构成侵权,属于违法行为。
若离婚时已对房屋的归属、居住权等作出明确约定或判决,明确该方不享有居住权,那么另一方拒绝其入住不违法。
若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危害房屋安全、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等不适宜居住的情形,另一方拒绝其入住也可能不违法。
当面临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离婚家人不给住可以吗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家人拒绝让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一方居住,从法律角度,使用权人有权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合理的居住权利。另外,若涉及宅基地上房屋的建造、装修等费用的分担问题,在离婚时也需要明确划分。如果在居住过程中,家人对房屋进行改造等影响到使用权人的权益,也有相应的法律途径解决。要是你对这些相关的宅基地居住权益、费用划分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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