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地证据认定需遵循法定规则。首先,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包括证据的形式、收集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比如,询问笔录是否有被询问人签字等。
其次,考量证据的真实性,要审查证据内容是否真实,有无伪造、篡改等情况。对于证人证言,需审查证人与案件有无利害关系,其感知能力、记忆能力等是否影响证言真实性。
再者,判断证据的关联性,即证据与征地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内在联系,能否证明征地行为的合法性、补偿标准的合理性等关键事实。
多个证据证明同一事实时,原始证据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直接证据证明力通常大于间接证据。若存在矛盾证据,法院会综合全案情况进行判断。
二、征地证据认定错误该如何进行法律救济
若征地证据认定错误,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法律救济。首先,行政复议是可行途径。根据《行政复议法》,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向作出征地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要求重新审查证据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
其次,可提起行政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在诉讼中,可提供新证据或指出原证据认定错误之处,请求法院撤销或变更原行政行为。
若因证据认定错误致合法权益受损,还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三、征地证据认定错误法律救济途径有哪些
征地证据认定错误,可通过以下途径救济:
行政复议:依据《行政复议法》,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向作出征地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要求重新审查证据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
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直接起诉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若经复议后起诉,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在诉讼中,可提供证据证明原证据认定有误,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或变更原行政行为。
申诉:若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纠错。
在探讨征地证据的认定方式是怎样的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征地证据的收集途径有哪些,不同来源的证据在认定时的权重是否有差异等。此外,当对征地证据的认定结果存在异议时,该通过什么合法途径去申诉也是大家关心的。征地过程中证据至关重要,其认定的准确性影响着当事人的权益。若你在征地证据的收集、认定以及后续申诉等方面还有疑问,或是对整个征地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感到困惑,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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