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损害一方权益的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损害一方权益的合同效力不能一概而论,需分情况判断。
若合同损害一方权益是因该方被欺诈、胁迫,或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合同有效;一旦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损害一方权益是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样的合同无效。
此外,若仅一方权益受损害,但不存在上述可撤销或无效情形,合同通常是有效的,双方应依约履行。受损害方可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等方式弥补损失。
二、显失公平损害权益的合同能否受法律保护
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显失公平损害权益的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依据《民法典》,若合同订立时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若未被撤销,合同依然有效,受法律保护。若合同不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仅结果上一方权益受损显失公平,一般仍受法律约束。所以,若认为合同显失公平损害自身权益,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三、存在重大误解的合同是否受法律保障
存在重大误解的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受法律保障。依据《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成立后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若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合同自始无效;若未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消灭,合同继续有效受法律保障。所以,重大误解合同并非绝对无效或有效,其效力状态取决于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及是否在规定期限内行使。
当探讨损害一方权益的合同是否具有效力时,还需了解相关的拓展情况。若合同损害一方权益,受损害方通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但撤销权有一定的行使期限限制,若超过法定期限不行使,撤销权消灭。另外,即使合同被撤销,对于合同被撤销前已经履行的部分,可能还存在返还财产、折价补偿等问题。如果您在遇到损害一方权益的合同,对合同效力的判定、撤销权的行使以及后续处理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为您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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