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是否会判刑

最新修订 | 2024-07-24
浏览10w+
陈东歌律师
陈东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129人
专家导读 恶意透支信用卡是有可能会被判刑的,只要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就会被判刑。

{ArticleTitle}

由于现在经济的发展较快,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在不断的变化,办理信用卡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是有时候会出现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情况。如果没有能力偿还恶意透支信用卡,是否会判刑了?下面小编将给大家解答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是否会判刑这一问题,希望能解答您的疑惑。

一、信用卡恶意透支

“两高”司法解释对“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

1、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2、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这次司法解释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合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列举了六种情形,比如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的不归还;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等。这些情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

3、这次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4、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二、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是否会判刑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由上述可知,恶意透支信用卡是有可能会被判刑的,只要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就会被判刑。

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知道,如果是一般的透支可以偿还的是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是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却恶意透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而且还超过了信用卡透支的期限银行催收也没有归还,那么叫我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9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是否会判刑
一键咨询
  • 173****70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8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8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8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3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1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8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0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6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7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3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3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7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0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1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恶意透支型诈骗罪量刑多少年
可以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诈骗被刑事拘留的必须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侦查,一般公安机关会在24个小时内进行讯问,不过被刑事拘留后也可以委托律师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恶意透支型诈骗罪量刑多少年,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具体如下文所述。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要如何定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要如何定罪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司法实践情况,现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以下简称《解释》)作如下修改:
一、将《解释》原
第六条修改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二、增加一条,作为《解释》
第七条:“催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认定为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有效催收:

(一)在透支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后进行;

(二)催收应当采用能够确认持卡人收悉的方式,但持卡人故意逃避催收的除外;

(三)两次催收至少间隔三十日;

(四)符合催收的有关规定或者约定。
“对于是否属于有效催收,应当根据发卡银行提供的电话录音、信息送达记录、信函送达回执、电子邮件送达记录、持卡人或者其家属签字以及其他催收原始证据材料作出判断。
“发卡银行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应当有银行工作人员签名和银行公章。”
三、增加一条,作为《解释》
第八条:“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四、增加一条,作为《解释》
第九条:“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
“在审查、提起公诉时,应当根据发卡银行提供的交易明细、分类账单(透支账单、还款账单)等证据材料,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所提辩解、辩护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审查认定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难以确定的,应当依据司计、审计报告,结合其他证据材料审查认定。人民在审判过程中,应当在对上述证据材料查证属实的基础上,对恶意透支的数额作出认定。
“发卡银行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应当有银行工作人员签名和银行公章。”
五、增加一条,作为《解释》
第十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六、增加一条,作为《解释》第十一条:“发卡银行违规以信用卡透支形式变相发放贷款,持卡人未按规定归还的,不适用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恶意透支的规定。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论处。”
七、将《解释》原第七条改为修改后《解释》第十二条。
八、将《解释》原第八条改为修改后《解释》第十三条,修改为:“单位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适用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我前段时间办了一张交通银行的信用卡,我没有刷卡可不知道怎么钱没了,想知道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是如何取证?
[律师回复] 按照《刑法》第196条的规定,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拒不归还的行为。而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透支作了更具体、更明确的规定,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一、“恶意”,必须是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要区别于有合理因素不能归还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在实施透支行为的当时,并不具有非法占有透支款项的主观故意,因而不能归还的情况,仍然属于民事调整的范围。
二、对于“透支”数额的认识。
1、绝对数额基点:刑法信用诈骗罪规定,只有“透支”在5000元以上,才是信用卡诈骗罪所要评价的行为。
2、“超额”概念又具有相对性,“超额透支”的多少应该是相对于持卡人本人的收入、资产而言的。持卡人的收入、资产较多,“超额”的标准就高;反之,“超额”的标准就低。同样透支5万元,对于收入较低的打工者来说就是超额透支,而对亿万富翁而言就不能算是大量透支了。有些持卡人本身收入较高或者自身资产较多,其透支额度较高也是正常的。
3、区分的关键在于将“超额”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结合起来,在“超额透支”5000元以上的前提下,根据持卡人个人收入、资产状况来判断是否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超额透支”。这样既保证了法律规定的适用,又能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区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恶意透支信用卡的类型,恶意透支信用卡如何认定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恶意透支信用卡的类型,恶意透支信用卡如何认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金融保险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能怎么定罪
[律师回复] 对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能怎么定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司法实践情况,现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以下简称《解释》)作如下修改:
一、将《解释》原
第六条修改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二、增加一条,作为《解释》
第七条:“催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认定为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有效催收:

(一)在透支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后进行;

(二)催收应当采用能够确认持卡人收悉的方式,但持卡人故意逃避催收的除外;

(三)两次催收至少间隔三十日;

(四)符合催收的有关规定或者约定。
“对于是否属于有效催收,应当根据发卡银行提供的电话录音、信息送达记录、信函送达回执、电子邮件送达记录、持卡人或者其家属签字以及其他催收原始证据材料作出判断。
“发卡银行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应当有银行工作人员签名和银行公章。”
三、增加一条,作为《解释》
第八条:“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四、增加一条,作为《解释》
第九条:“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
“在审查、提起公诉时,应当根据发卡银行提供的交易明细、分类账单(透支账单、还款账单)等证据材料,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所提辩解、辩护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审查认定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难以确定的,应当依据司计、审计报告,结合其他证据材料审查认定。人民在审判过程中,应当在对上述证据材料查证属实的基础上,对恶意透支的数额作出认定。
“发卡银行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应当有银行工作人员签名和银行公章。”
五、增加一条,作为《解释》
第十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六、增加一条,作为《解释》第十一条:“发卡银行违规以信用卡透支形式变相发放贷款,持卡人未按规定归还的,不适用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恶意透支的规定。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论处。”
七、将《解释》原第七条改为修改后《解释》第十二条。
八、将《解释》原第八条改为修改后《解释》第十三条,修改为:“单位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适用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79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前段时间办了一张交通银行的信用卡,我没有刷卡可不知道怎么钱没了,所以想知道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是如何取证的?
[律师回复] 按照《刑法》第196条的规定,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拒不归还的行为。而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透支作了更具体、更明确的规定,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一、“恶意”,必须是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要区别于有合理因素不能归还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在实施透支行为的当时,并不具有非法占有透支款项的主观故意,因而不能归还的情况,仍然属于民事调整的范围。
二、对于“透支”数额的认识。
1、绝对数额基点:刑法信用诈骗罪规定,只有“透支”在5000元以上,才是信用卡诈骗罪所要评价的行为。
2、“超额”概念又具有相对性,“超额透支”的多少应该是相对于持卡人本人的收入、资产而言的。持卡人的收入、资产较多,“超额”的标准就高;反之,“超额”的标准就低。同样透支5万元,对于收入较低的打工者来说就是超额透支,而对亿万富翁而言就不能算是大量透支了。有些持卡人本身收入较高或者自身资产较多,其透支额度较高也是正常的。
3、区分的关键在于将“超额”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结合起来,在“超额透支”5000元以上的前提下,根据持卡人个人收入、资产状况来判断是否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超额透支”。这样既保证了法律规定的适用,又能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区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9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怎么量刑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也是按照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若是犯罪数额较大的,则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金。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怎么量刑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怎么量刑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9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怎么量刑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怎么量刑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是否会判刑
顶部